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应该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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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医师要使病人迅速痊愈 ,关键在于对疾病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合理用药是每个临床医生应该具备的专业素养,那么你知道临床科室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呢?今天yinbaban小编为大家推荐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应该遵循的原则。

  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应该遵循的原则

  1、安全性

  用药的安全性是指要求使用的药品质量合格、毒性低、副作用小、风险小。用药首先强调的是安全性,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促进合理的用药。安全用药的目的在于用最小的治疗风险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为保证用药安全性,可以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等报告进行选择,慎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较多、临床毒副作用较大的品种。在需要联合使用多种药物的情况下,还必须注意联合用药时的配伍禁忌,避免毒、副作用的叠加。

  2、有效性

  用药的有效性是指治疗疾病时,应有针对性地选择药物,做到辨明病症、对症下药、因病施治。药物的有效性是选择药物的关键。临床上,药物的有效性可分为:消除致病原,治愈疾病;延缓疾病的进程;缓解疾病的临床症状;预防疾病的发生;调节人体生理功能;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临床判断药物有效性包括治愈、显效、好转、无效等。

  3、经济性

  在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得以保证的前提下,还应该考虑用药是否经济,患者能否承受得起。用药的经济性并非单纯地指尽量少用药或只用廉价药品,其正确含义是指用药时获得相同的治疗效果所投入的用药成本应尽可能降低,以达到减轻患者及社会经济负担的目的。

  4、适当性

  用药的适当性是指遵照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上的用法、用量来使用药物,以保证用药的安全和有效,用药的适当性包括6个方面:

  ①适当的用药对象。临床科室应该个体间的差异选择药物进行临床治疗,即使能用同一种药物治疗,也要进行全面权衡。

  ②适当的时间。遵循药物在体内作用的规律,设计给药时间和间隔,以提高药效,减少副作用。

  ③适当的剂量。应严格遵照医嘱或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剂量给药。 4.适当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应首选口服给药,既方便又经济;对病情较急、危重的患者可先考虑静脉给药,病情稳定后改为口服给药。

  ④适当的疗程。没有依据地延长给药时间,容易产生药物蓄积中毒、细菌耐药、药物依赖等不良反应,应严格控制用药时间。

  ⑤适当的治疗目标。临床科室应积极、客观、科学的态度来制定双方可接受并能达到的治疗目标。

  临床用药中较常见的问题

  1.1 应用药物种类过多或过杂

  目前,医疗单位在治疗中合并应用多种药物日益普遍。合并用药的目的应该是提高疗效,扩大治疗范围或减少不良反应,然而,合并用药不当,反可使药效减弱,毒性增高或出现严重反应,甚至引起药源性死亡。例如,氯霉素、红霉素及四环素类等快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类联合应用,不能加强疗效,反而降低了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的强大杀菌效果。磺酰脲类降糖药(如D860、格列吡嗪)与氯噻酮合用时,可使降血糖的效果降低等,这些都是合并用药时可能产生药效减弱的例子。然而,合并用药更常见的是药物不良反应的增加。据调查,合并应用药物的种类愈多,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愈高。国外报道,合用5种或5种以内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2%,6~10种为7.4%,11~15种为24.2%,16~20种为40%,21种以上的达45%,国内几个单位近年的调查报告亦有类似的结果。

  用药种类过多的类型很多,包括①同一作用的药物过多,如复方新诺明+TMP,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②盲目地增加新药,认为新品种总比旧品种好,例如不考虑感染的具体情况,增加第三代头孢菌素。③不论病情需要,多给“补药”,如加用维生素类、酶或辅酶制剂如辅酶Q10、细胞色素C及三磷酸腺苷(ATP)等。④不辨因果,对症大包围,这些都是临床合并用药过多的例子。

  1.2 用药指征不强或无用药指征

  在抗生素及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最为突出。据调查,国内抗生素的合理使用率只有40%;滥用抗生素的情况主要表现在:①无细菌或抗生素敏感病原体感染的治疗。②无感染指征的预防性应用抗生素,例如,外科病例几乎常规地把抗生素用于无菌手术前,甚至前好几天,这是不合理的。根据国内外研究表明,无指征地滥用抗生素并不能达到预防感染的目的,而且还会造成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发生,给病人带来了经济上和健康上的损失。③无指征使用皮质激素可降低抵抗力,易致感染。

  1.3 选药对患者缺乏针对性

  医师选用药物,同时也要注意药物的禁忌症及引起不良反应的生理或病理因素等。例如:①新生儿易发生药物性溶血性贫血,因而不宜使用磺胺及呋喃类抗菌药;②老年人因生理性肾功能减退,肾小球滤过率减少,连续反复应用氨基甙类或与第一代头孢菌素(尤其如头孢噻啶Cefaloridine)合用,则易发生听觉或前庭损害及肾功能衰竭;③妊娠妇女如选药不当可导致畸胎等;④肝、肾功能不良时的选药问题,更不容忽视。此外,病人的用药史、药物过敏史等,都是选药时必需注意的问题,否则将会引起药物的不良反应。

  1.4 给药方案的不合理

  许多医师认为,疾病一旦确诊,治疗用药那就是“按章”办理而已,因此“协定处方”等就应运而生。据了解,不合理用药产生的不良后果中,不合理的用药方案仍占重要的比例。给药方案包括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和用药的间隔时间的确定。

  例如:①不恰当的药物配伍,产生体外的药物相互作用,药物产生理化性质的变化使疗效降低(称为药物配伍禁忌),如庆大霉素与青霉素类药物混合作静脉滴注时,庆大霉素可被灭活。

  ②缺乏剂量个体化,这对于一些治疗范围较窄的药物尤为重要(如地高辛、苯妥英钠等),否则,将会出现药理作用过强,甚至严重中毒。

  ③忽视用药途径的药动学特征,不同的给药途径能把剂量相同的药物达到不同的血药浓度,甚至完全不同的治疗目的,例如:硫酸镁,口服给药时,因不被吸收而仅作为容积性泻剂使用,但注射用药时,则可使神经肌肉传导阻滞而具有抗惊厥效果。

  ④不注意滴速:临床上使用抗生素常采用静脉滴注给药,该法具有吸收完全、生物利用度好、血药浓度波动小、减少频繁的注射等优点,然而,有时却忽视了静滴速度的标准化,随病人而异,500ml的液体滴注了10h,忽视了药物浓度与滴速决定血药浓度,而不是剂量决定血药浓度这一规律。所以,同一剂量同一浓度的药物给予患者,滴速过快可以出现血药浓度过高而产生毒性;而滴速过慢(临床较常见)则可因血药浓度过低而药效减弱,甚至无效等。静滴较适宜于β_内酰胺抗生素以维持恒久血药浓度。氨基甙类抗生素等则适于一次给予较大量、峰浓度较高,而相隔较久才用一次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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