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自制药酒中毒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下面是我们为大家带来食品安全内容大全,欢迎大家阅读。
谨防自制药酒中毒
专家称,每年秋冬季节自制药酒成为许多市民养生的习惯,但在泡酒过程中,因四类中药而引起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
一是“马钱子”,马钱子毒性较大,必须炮制后才可药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可引起毒性反应,常见强直性痉挛、肢体颤动、惊厥、呼吸困难,严重者可导致昏迷;
二是“川乌”、“草乌”,此药炮制和煎煮后,能兴奋迷走神经中枢,对人体感觉神经和运动神经有麻痹作用,生的川乌、草乌毒性极大,严禁作为中药饮片直接泡酒。
第三种是“水蛭”,中医用于破血逐瘀、通经,水蛭超量或长期服用可引起内脏出血和肾损害,故有出血倾向的病人禁用。
第四种是“苍耳子”,其对心脏有抑制作用,能使心率减慢、收缩力减弱。苍耳超量或长期服用可导致中毒,表现为上腹胀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烦躁等。
对此,如需自制药酒预防或治疗某些疾病(如关节疼痛、哮喘等),应由正规的医疗机构对疾病做出明确诊断,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和购买药品。不可随意在街边或旅游点采购中草药,避免在不了解药性情况下,盲目制作药酒或煮汤进行食疗治病。同时,还不能随便摘抄不了解的秘方,自配中药方剂。不要轻信药品广告宣传而邮购药品,更不要随意在网上购买药品,以免中毒。
慎吃味精
味精为白色结晶或粉末的化学品,其味微酸,化学成分为谷氨酸钠,是一种很好的鲜味调料。味精具有增进食欲,诱导液分泌,促进食物消化吸收的功效,而且谷氨酸钠作为蛋白质的组成成分之一参与人体的代谢。在肝脏中,谷氨酸钠既参与糖代谢又参与机体的解毒过程,可使机体中过多的氨变成无害的谷氨酰胺排出体外,从而降低血氨浓度,防止肝昏迷。谷氨酸钠参与大脑的蛋白质和糖代谢,有利于改善大脑及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有利于儿童智力发育及解除大脑疲劳。
然而,味精虽然鲜美,且好处多多,但食用过量、过频,也会产生不良后果。小儿菜肴不宜多加味精。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家长迂到孩子胃口不佳时,喜欢往菜肴中多放味精,以诱导孩子的食欲,其实这种做法适得其反。大家知道,锌是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物质,当婴幼儿大量食用味精后,可使血液中的锌转变成谷氨酸锌从尿中过量地排出体外,从而导致急性锌缺乏。锌缺乏可导致弱智、暗适应失常、性晚熟及成年侏儒症等情况。
乳母不宜多吃味精。味精进入人体后,在肝脏被谷氨酸丙酮转移酶转化,生成谷氨酸再被人体吸收。婴儿多以母乳喂养 为主,如果乳母在摄入高蛋白饮食的同时,再摄入过量味精,大量的谷氨酸可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研究证实,过量的谷氨酸能与婴幼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结合,生成不被人体吸收的谷氨酸锌,随尿排出体外,从而导致机体缺锌。
哮喘病人不宜多吃味精。医学专家发现,哮喘病人过多食用味精,会诱发严重的哮喘。尤其是空腹时食用了放有过多味精的食品,则更易发生哮喘。
对于其他人来说,味精每日摄取量应不超过6克,若超过6克,血液中的谷氨酸含量就会升高,谷氨酸升高后,会限制人体必需的二价阳离子钙和镁的利用,从而可造成短期的头痛、心跳、恶心等症状,且对生殖系统也有不良影响。
味精食用过频,每餐必食,每菜必加,会使人产生对味精的依赖性,但食用不含味精的菜则会食欲减退,还会导致对其他营养素的吸收减少。
味精不宜在碱性或酸性强的食品中使用。谷氨酸钠中的钠活性甚高,容易与碱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失去调味作用;用于酸性菜肴中则不容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越难,使调味效果受到影响,故味精不宜放在碱性或酸性的食品中使用。
炒菜时味精不宜放入过早。炒菜起锅后放味精,温度降至70℃-90℃左右放入,此时的溶解度最好。若在高温时加用,当温度达到100℃,且时间超过10分钟,味精中的谷氨酸钠就会变成焦化的谷氨酸钠,焦化的谷氨酸钠不仅没有鲜味,还具有一定的毒性,不仅对人的神经有毒性作用,而且还有致癌作用,故炒菜时味精不宜放入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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