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小知识—食品卫生篇
“养生之道,莫先于食”。想要拥有健康的身体,提倡健康饮食显得尤其重要,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食品安全小知识——食品卫生篇。
哪些经营户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含 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二、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 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 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 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何申请许可?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到岳麓区政府政务大厅或网络(下载火狐浏览器,网址: //spen.hn-fda.gov.cn/corpLogin!logout.do)进行申报。 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或法人《营业执照》;
2、个人或法人身份证;
3、所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经营场地房产证明(如属租赁,还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5、经营场地平面布局图及生产经营流程图;
6:法人、业主及经营管理人员食品卫生管理员证;
7、经营场地现场、招牌、卫生设施等照片;
8、食品经营场地各功能区卫生制度;
9、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每一张签署“与原件一致”)。
哪些食品禁止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相关文章:
3.饮水安全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