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乙烯的危害和注意事项
三氯乙烯的危害和注意事项
三氯乙烯对眼睛、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能致癌。 因此,在使用三氯乙烯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尽可能减少与之接触的机会。
三氯乙烯的危害和注意事项
一、急性中毒
1、神经系统损害: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麻醉,其麻醉作用稍次于氯仿。急性中毒时,患者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抑制,轻者可出现酒醉样、头痛、头晕、酩酊感,以及步态不稳、易激动、嗜睡或意识模糊等,重者可能会出现谵妄、抽搐、神志不清、昏迷、呼吸抑制及延髓麻痹而死亡。部分患者可出现以三叉神经损害为主的颅神经损害,表现为嗅觉、味觉障碍,以及面部、舌前部感觉丧失。接触极高浓度三氯乙烯的情况下,患者可迅速昏迷而无任何前驱症状;
2、肝肾损害:三氯乙烯可引起肝损害,凝血功能障碍,血清AL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严重者出现肝性脑病。肝组织病理检查显示肝细胞空泡变性或坏死。中毒者可有蛋白尿,肾功能异常,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3、心脏损害:可引起心律失常,高浓度大剂量接触时可累及心脏传导系统而致严重心律失常,甚至发生猝死;
4、黏膜损害:较高浓度三氯乙烯吸入中毒时,可造成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出现咽部充血及不适。眼部损害可表现为脸结膜和球结膜充血,分泌物增多、角膜表层损伤等;
5、药疹样皮炎:见于经皮肤吸收者,急性起病,患者除发热、头痛、头晕、食欲不振、恶心、乏力等症状外,皮肤还可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等,皮损常见于直接接触或手、前臂、颜面部、颈或胸部等暴露部位,随后会蔓延至全身,呈对称性和泛发性,严重者可出现头发、指(趾)甲脱落。
二、慢性中毒
长期接触三氯乙烯可出现头痛、头晕、食欲不振、乏力、虚弱、记忆力减退、睡眠障碍、情绪不稳、判断力下降,以及共济失调等慢性中毒症状。
三氯乙烯如何安全存放
密闭操作,通风。操作人员经过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25℃,相对湿度不超过75%。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