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知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2)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观看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社会实践
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作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
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附注:青少年自我保护二十招
第1招
警惕“黄狼”入室
健康第一,高尚情趣。抗拒诱惑,抵制黄毒
第2招
学会独处
独自在家,不必害怕,管好自己,安全潇洒
第3招
现代居室内的安全
现代居室,空间有限,安全规则,牢记心间
第4招
不要轻易“打”“听”
要打电话,先问费用,量入为出,全家安宁
第5招
正确对待宠物
宠物可爱,不可迷恋,狂犬病毒,预防在前
第6招
预防20世纪“新瘟疫”
艾滋病毒,可以预防,洁身自爱,永保健康
第7招
餐桌上,噎着怎么办
食物噎住,压腹咳出,细嚼慢咽,麻烦免除
第8招
求助“快速突击队”
紧急危险,求助莫慢,快拨110,转危为安
第9招
久戴耳机有害无益
保护听力,少用耳机,音量适度,轻松惬意
第10招
“电老虎”屁股摸不得
电是老虎,不可糊涂,预防触电,请教父母
第11招
火里逃生
防火须知,勿当儿戏,火警电话,不可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