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的名词解释_有什么作用
党章的名词解释:
党章即党的章程,它是一个政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党章一般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它的内容上要是规定党纲、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党的纪律等。党章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任务的变化、斗争的需要和党员的情况,定期进行修改。
世界无产阶级政党的第一部章程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制定并于1847年11月召开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表大会上通过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
党章的修改历程: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至党的十七大先后制定、修正过十七次党章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党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十二大制定党章
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第一次作出了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的规定。
十三大党章修改
最重要的一条是实行差额选举的制度,此后差额比例不断扩大。
十四大党章修改
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在这一阶段所执行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写入党章。
第一次载明“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增写了有关遵守党的纪律的条文。
十五大党章修改
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十六大党章修改
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
首次载明各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还明确提出了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
十七大党章修改
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十八大党章修改
一、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新的定位和阐述。 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
二、是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成就的内容。“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
三、是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四、是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这方面的一个重大修改,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适应这一修改,党章修正案专门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阐述,包括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工作着力点。这样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时,党章修正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内容也进行了充实。
五、是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增写的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新内容。
六、是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总结吸收多年来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党章修正案对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条作一些修改。
十九大党章修改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党的十九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要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
党章的作用: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
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三条。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