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的名词解释_治疗方法是怎么样的
高血压急症的名词解释:
高血压急症是指在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在某些诱因作用下,血压突然和显著升高(一般超过180/120mmHg),同时伴有进行性心、脑、肾等重要靶器官功能急性损害的一种严重危及生命的临床综合征。高血压急症包括高血压脑病、颅内出血(脑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梗死、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急性冠脉综合征、主动脉夹层、子痫等。以往所谓的恶性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等均属于此范畴。
高血压急症的临床表现:
突然起病,病情凶险。通常表现为剧烈头痛,伴有恶心呕吐,视力障碍和精神及神经方面异常改变。
1.血压显著增高
收缩压升高达180mmHg以上和/或舒张压显著增高,可达120mmHg以上。
2.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征象
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多汗,心悸,心率增快(>100次/分),手足震颤,尿频等。
3.靶器官急性损害的表现
(1)眼底改变 视力模糊,视力丧失,眼底检查可见视网膜出血,渗出,视乳头水肿。
(2)充血性心力衰竭 胸闷,心绞痛,心悸,气急,咳嗽,甚至咯泡沫痰。
(3)进行性肾功能不全 少尿、无尿、蛋白尿,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增高。
(4)脑血管意外 一过性感觉障碍,偏瘫,失语,严重者烦躁不安或嗜睡。
(5)高血压脑病 剧烈头痛、恶心和呕吐,有些患者可出现神经精神症状。
高血压急症的治疗方法:
高血压急症需立即进行降压治疗以阻止靶器官进一步损害。在严密监测血压、尿量和生命体征的情况下,应视临床情况的不同使用短效静脉降压药物。降压过程中要严密观察靶器官功能状况,如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的变化,胸痛是否加重等。由于已存在靶器官的损害,过快或过度降压容易导致组织灌注压降低,诱发缺血事件。所以起始的降压目标并非使血压正常,而是渐进地将血压降至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轻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
一般情况下,初始阶段(数分钟到1h内)血压控制的目标为平均动脉压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在随后的2~6h内将血压降至较安全水平,一般为160/100mmHg左右,如果可耐受这样的血压水平,临床情况稳定,在以后24~48h逐步降低血压达到正常水平。降压时需充分考虑到患者的年龄、病程、血压升高的程度、靶器官损害和合并的临床状况,因人而异地制定具体的方案。如果患者为急性冠脉综合征或以前没有高血压病史的高血压脑病(如急性肾小球肾炎、子痫所致等),初始目标血压水平可适当降低。若为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在患者可以耐受的情况下,降压的目标应该低至收缩压100~110mmHg,一般需要联合使用降压药,并要重视足量β-受体阻滞剂的使用。降压的目标还要考虑靶器官特殊治疗的要求,如溶栓治疗等。
不同临床情况高血压急症的血压控制详见相关资料。
一旦达到初始靶目标血压,可以开始口服药物,静脉用药逐渐减量至停用。度过危险期后,仍需继续进行高血压的非药物治疗和药物治疗。对于血压在短期内降至安全水平的患者,应在3~6月内将血压逐渐降至正常水平,以改善患者的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