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招生条件
推荐文章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招生条件,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
国家公务员考试招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国家公务员录用特点
一是突出政治标准。在坚持好干部标准的基础上,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贯穿招考职位条件设置、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环节,切实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干净担当、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招录机关在考察过程中,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了解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严把选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能力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聚焦精准科学。大力推进分级分类考录,继续对省级以上和市(地)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更好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对人才的不同需求。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对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8个非通用语职位实行“2+X”考试模式,即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考试外,考生还需要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另有41个单位将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部分中央机关和直属机构将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进一步提高试题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积极改革创新,更好发挥招考职位条件设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的整体功能,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是坚持基层导向。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机构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职位,到基层建功立业。市(地)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原则上安排10%—15%的计划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主要招录大学生村官。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视情况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
四是维护公平公正。倡导诚信报考,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对公示或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进一步加强与网信、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培训机构涉考犯罪行为,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考试作弊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可追溯、可倒查的考试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考试安全。
国家公务员考试招生条件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