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小说《哈姆雷特》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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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于1600~1601年的《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此刻,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哈姆雷特》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著名小说《哈姆雷特》读后感1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好处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习西方正统思想。但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给篡夺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但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就应去复仇,但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联。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取,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取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取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取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主角。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发奋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这也是杯具之所在。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却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可能会失去的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他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与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而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取中,莪菲莉霞选取了后者,她选取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取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在复仇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取都指向了同样的终点。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文章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著名小说《哈姆雷特》读后感2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杯具《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杯具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

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著名小说《哈姆雷特》读后感3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著名小说《哈姆雷特》读后感4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杯具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杯具,《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杯具,《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杯具,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杯具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杯具。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杯具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杯具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杯具,人的杯具。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著名小说《哈姆雷特》读后感5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

这样活着了无了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予、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

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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