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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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1

  本书讲的是一个美国孩子的故事。然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几乎每个人都可以从汤姆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无论是美国人还是非美国人,包括我们中国人。这也正是《汤姆·索耶历险记》的魅力所在。所以自1876年该出版以来,它就成了世界各国孩子和大人的亲密朋友。读完这本书后,我将自己的童年与汤姆的童年比较了一下,看看有什么相似之处。同时,透过汤姆淘气的表象见到他的真实品格。

汤姆是个爱憎分明的人、有正义感的孩子。在穆夫·波特遭人陷害,被当做杀人犯关押期间,汤姆经常给与关心和同情。他去监狱探望波特,送去小礼物。为此,波特深情地说:“如今老穆夫落难了,他们都把他忘了。可是汤姆没有忘”最后还是汤姆挺身而出,道出事实真相,救了波特的性命。

汤姆对旧事物富有叛逆精神。表面看来,汤姆似乎不爱学习。他背不出《圣经》,上课思想老不集中,甚至经常逃学,爱跟老师捣蛋。其实,这怪不的汤姆。这本小说反映的年代,正是美国经历重大变革的年代,尤其是旧的教育制度已经成为令人厌恶的东西。“大考”的一章写的十分动人,但我们感到可笑的并不是学生作弄老师,而是那种脱离实际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汤姆的“拙劣”表现,正好反衬了它的失败。

汤姆是个勇敢聪明的孩子。这一点在洞中迷路的过程中表现的淋漓尽致。汤姆和贝基不小心误入完全陌生的洞区,在纵横交错的洞里迷了路。但是小小年纪的他没有惊慌失措。他表现的沉重镇静,千方百计的鼓励贝基坚持下去。他还知道如何节省蜡烛,懂的水的重要性。最后他利用风筝线找到洞口,回到了亲人身边。

汤姆对姨妈怀有很深的感情。虽然他经常惹姨妈生气,孩子总会惹大人生气的。但是他爱姨妈,那种爱是很真挚的。他离家去当海盗以后,最挂念的就是姨妈,担心姨妈因找不到他而焦急万分。于是,他趁着黑夜,偷偷回到家里,想给姨妈留个字条。他还给了她一个真挚的吻。所以,最后连伤透心的波莉姨妈也深情地说:“我原谅这孩子了,哪怕他犯了一百万条罪孽!”这种亲情多么感人啊。

当然,汤姆索耶的故事并不是无懈可击的,比如最后找到金币的结果就是很俗套。另外,我们也无须学习或模仿汤姆的行为举止。因为社会在发展,历史在前进。今天的时代和社会环境与一百年前已经大不相同,。我们不必像汤姆当年那样逃学、作弄老师,也不必像汤姆那样去掘宝、当“海盗”。但汤姆身上的那种正义感、对旧事物的叛逆精神、临危不惧的胆量、对家人的挚爱等等,却是我们今天阅读这部经典作品所应吸取的精神营养。

《汤姆索亚历 险记》读后感范文2

牧师宣布了布道词引用的《圣经》章节,接着就单调乏味地进行施道,如此平淡啰嗦以致于有许多人渐渐地低下头打瞌睡——他的布道词里讲了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地狱里的刑罚,让人有种感觉,能够有资格让上帝选入天堂的真是为数极少,几乎不值得拯救了。汤姆计算着祷告词的页数,做完礼拜他总能说出牧师经文的页数,至于内容他是很少知道。然而这一回却不同:他对内容真有点感兴趣了。牧师描绘了幅辉煌而动人的画面:千年至福时期全世界各族人民团聚在一起,狮子和羊羔躺在一起,由一个孩子领着它们。可是这伟大的场面没有一点感动汤姆,他关注的是那里面的人物在成千上万的人们面前所显出的.惹人注目的神气。想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喜色。他暗自想如果那头狮子驯服不吃人的话,他很愿意自己就是那孩子。

当牧师继续枯燥无味地往下讲道时,汤姆重新又陷入了痛苦之中。立刻他想起了他的一个宝贝玩意,赶快把它拿了出来。那是一只下巴骨长得可怕的大黑甲虫——他叫它“大钳甲虫”。这只甲虫是装在雷管筒子里。它一被放出来,就咬汤姆的手指。他很自然地弹了一下手指,那甲虫就滚到过道里,仰面朝天,无奈地弹动着它那几条腿,翻不了身。汤姆把被咬痛的手指放到嘴里,眼巴巴地看着“大钳甲虫”,很想把它抓回来,可是他怎么也够不到。其他的人对牧师的布道也不感兴趣,就拿这只甲虫来解闷,他们也盯着它看。这时一只游荡的狮子狗懒洋洋地走过来,心情郁闷,在安闲的夏日里显得懒懒散散,它在屋里待腻了,很想出来换换环境。它一眼发现了这只甲虫,垂着的尾巴立即竖起来,晃动着。它审视了一下这个俘虏,围着它转了一圈,远远地闻了闻,又围着它走了一圈,胆子渐渐大了起来,靠近点又闻了闻。它张开嘴,小心翼翼地想把它咬住,可是却没咬住。于是它试了一回,又一回,渐渐地觉得这很开心,便把肚子贴着地,用两只脚把甲虫挡在中间,继续捉弄它。最后它终于厌烦了,下巴一点一点往下低,刚一碰到它的对手就被它咬住了。狮子狗尖叫一声,猛然摇了一下头,于是甲虫被它摔出了有一两码,摔得仰面朝天。邻座的观看者心里感到一种轻松的愉快,笑了起来,有些人用扇子和手绢遮住了脸,汤姆简直高兴死了。那只狗看起来傻乎乎的,也许它自己也觉得如此吧,可是它怀恨在心,决计报复。于是,它又走近甲虫,小心翼翼地开始再向它进攻。它围着它转,一有机会就扑上去,前爪离甲虫还不到一英尺远,又靠上去用牙齿去咬它,忙得它头直点,耳朵也上下直扇悠。可是,过了一会儿,它又厌烦了。它本想拿只苍蝇来开开味,可是仍不能解闷;然后,它鼻子贴着地面,跟着一只蚂蚁走,不久又打了呵欠,叹了口气,把那只甲虫彻底地给忘记了,一屁股坐在甲虫上面。于是,就听到这狗痛苦地尖叫起来,只见它在过道上飞快地跑着。它不停地叫着,不停地跑着,从圣坛前面跑过去,跑到了另一边的过道上。它又从大门那儿跑出去,跑到门边上的最后一段跑道,它往前跑,越是痛得难受,后来简直成了一个毛茸茸的彗星,闪着光亮,以光的速度在它的轨道上运行着。最后这只痛得发疯的狮子狗,越出了跑道,跳到主人的怀里;主人一把抓住它,把它扔到窗户外,痛苦的叫声很快地小下来,最后在远处听不见了。

这时候,教堂里所有的人都因竭力不发出笑声而憋得满脸通红,喘不过气来,布道声嘎然止住,一片寂静。接着牧师又开始讲道,犹犹豫豫而且声音走调,再想引起注意,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即便他说的内容很严肃,在后面座位背后忍不住总有一阵子失敬的笑声传来,好像这个可怜的人刚刚说了什么可笑的事情。等人们终于结束了受难,牧师给他们祝福的时候,全场都不免感到一阵轻松。

汤姆·索亚心情舒畅地回了家。他心里想,做礼拜时再加上点花样,倒挺有趣的。美中不足的是:他愿意让那只狗和大钳甲虫玩耍,可是它竟带着甲虫跑了,这未免太不够朋友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3

大约10点30分的时候,小教堂的破钟开始响了起来,随即大家便聚集在一起听上午的布道。主日学校的孩子们各随各的父母坐在教堂里,为的是好受他们的监督。波莉姨妈来了,汤姆、希德和玛丽在她旁边坐下来。汤姆被安排在靠近过道的位子上坐着,为的是尽可能和开着的窗户及外面诱人的夏日景物离得远一些。

人们簇拥着顺着过道往里走:有上了年纪的贫苦的邮政局局长,他曾经是过过好日子的;有镇长和他的太太——这地方竟然还有个镇长,这和其他许多没有必要的摆设一样;有治安法官;有道格拉斯寡妇,她40来岁,长得小巧而美丽,为人宽厚,慷慨大方而又心地善良,生活还算富裕,她山上的住宅是镇上唯一漂亮讲究的,可算得上殿堂,每逢节庆日,她可是圣彼德堡镇上人们引以为荣的最热情好客、最乐善好施的人;有驼背的、德高望重的华德少校和他的夫人;还有维尔逊律师,一位远道而来的新贵客。

再下面就是镇上的大美人,后面跟着一大帮穿细麻布衣服、扎着缎带的、让人害单相思病的年轻姑娘。跟在她们后里的是镇上所有年轻的店员和职员,他们一涌而进——原来他们是一群如痴如醉的爱慕者,开始都站在门廊里,嘬着自己的手指头,围在那儿站成一道墙似的,一直到最后一个姑娘走出他们的包围圈为止。最后进来的一位是村里的模范儿童威利·莫夫逊,他对他母亲照顾得无微不至,就好像她是件易碎的雕花玻璃品似的。他总是领着他妈妈到教堂来,其他的妈妈都引以为豪。而男孩子们都恨他,因为他太乘巧,太听话。

况且他常被人夸奖,让他们觉得难堪。他白色的手绢搭拉在屁股口袋的外面,星期天也不例外——偶而有次把除外。汤姆没有手绢,他鄙视那些有手绢的孩子们,把他们看作是故作姿态的势利小人。

听布道的人到齐后,大钟又响了一遍,为的是提醒那些迟到的和在外面乱跑的人。教堂里一片寂静,显得十分庄严,只有边座席上唱诗班里有些低声嘻笑和说话的声音,打破了这种寂静,而且自始至终整个布道过程,唱诗班里一直有人在窃窃私语,低声说笑。曾有过一个唱诗班不像这样没教养,可是我忘记那是在什么地方了。这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我几乎对那些事没有印象了,不过,我想大概是在外国吧。

牧师把大家要唱的歌颂主的歌词拿了出来,津津有味地念了一遍,他那特别的腔调在那地区是受人欢迎的。他的音量先由中音部开始,逐渐升高,一直升到最高音的一个字,强调了一下,然后就像从跳板上跳下来一样,突然降低:

为获功勋别人正浴血奋战——

在沙场。

我岂能安睡花床梦想——

进天堂。

大家一致认为他的朗诵很精彩,很美妙。在教堂的“联欢会”上,他经常被请来给大家朗诵诗文,每当他念完之后,妇女们都要举起双手,然后软绵绵地把手落下来,放在膝上,一面“转溜”着眼睛,一面摇头,好像在说:“这简直是语言无法形容的,太美了,这样动听的声音在这凡俗的人世间实在是太难得了。”

唱完颂主歌之后,牧师斯普拉格先生就把自己变成了一块布告牌,开始宣布一些集会和团体的通知之类的事情,他一直说个没完,似乎他要宣布事情就得讲个不停直到世界末日霹雳声响时才停止——这是一种很奇怪的习惯,至今在美国还保留着,甚至在当今新闻报纸很多的城市里还没有改变这种习惯。通常传统习俗越是没有多少理由存在,越很难消除它。

再后来牧师就做祷告了。这是一篇很好的、内容丰富的祷告词,面面俱到:它为教堂和里面的孩子们祈祷;为全县向主求福;为漂泊在狂风暴雨的海洋上可怜的水手们求福;为被迫在欧洲君主制度和东方专制制度铁蹄下呻吟着的数万劳苦大众求福;为那些有了教主的光和福音而熟视无睹、充耳不闻的人求福;为远处海岛上的那些异帮教徒求福;最后牧师祈求天主恩准他所说的话,希望他的话像播种在肥沃土地里的种子一样,将会开花结果,造福无穷。阿门。

站着的人们在一片衣服的沙沙声中都坐了下来。这本书里讲述的主人公并不欣赏这篇祷告词,他只是忍受着罢了,能忍受就算不错了。他在祈祷过程中,一直不安分。他记录下祷告词的详细内容,不过是无意识地这么做——因为他没有听,但是他熟悉牧师先生惯弹的老调,惯用的陈词罢了——每当祷告词里加进一点新内容时,他的耳朵立刻就能辨别出来,而且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他认为加进去的太不合适,也不光明正大,简直是在耍无赖。在祈祷做到半中间的时候,有一只苍蝇落在他前面的座椅靠背上,它不慌不忙地搓着腿,伸出胳膊抱住头,用劲地擦着脑袋,它的头几乎好像要和身子分家似的,脖子细的像根线,露出来看得清清楚楚。它又用后腿拨弄翅膀,把翅膀向身上拉平,好像翅膀是它礼服的后摆;它不紧不慢,自在逍遥地老在那儿做着一全套梳妆打扮的动作,似乎很清楚自己是绝对安全的。这只苍蝇的逍遥劲让汤姆心里难受极了。那小东西的确很安全,因为当汤姆两手发痒,慢慢地移过去想抓它时,又停住了,他不敢——他相信在做祷告时干这种事情,他的灵魂立刻就会遭到毁灭的。可是,当祷告讲到最后一句时,他弓着手背悄悄地向苍蝇靠过去,“阿门”刚一说出口,苍蝇就做了阶下囚。他姨妈发现后让他把苍蝇放掉了。

牧师宣布了布道词引用的《圣经》章节,接着就单调乏味地进行施道,如此平淡啰嗦以致于有许多人渐渐地低下头打瞌睡——他的布道词里讲了数不清的各种各样的地狱里的刑罚,让人有种感觉,能够有资格让上帝选入天堂的真是为数极少,几乎不值得拯救了。汤姆计算着祷告词的页数,做完礼拜他总能说出牧师经文的页数,至于内容他是很少知道。然而这一回却不同:他对内容真有点感兴趣了。牧师描绘了幅辉煌而动人的画面:千年至福时期全世界各族人民团聚在一起,狮子和羊羔躺在一起,由一个孩子领着它们。可是这伟大的.场面没有一点感动汤姆,他关注的是那里面的人物在成千上万的人们面前所显出的惹人注目的神气。想到这里,他的脸上露出喜色。他暗自想如果那头狮子驯服不吃人的话,他很愿意自己就是那孩子。

当牧师继续枯燥无味地往下讲道时,汤姆重新又陷入了痛苦之中。立刻他想起了他的一个宝贝玩意,赶快把它拿了出来。那是一只下巴骨长得可怕的大黑甲虫——他叫它“大钳甲虫”。这只甲虫是装在管筒子里。它一被放出来,就咬汤姆的手指。他很自然地弹了一下手指,那甲虫就滚到过道里,仰面朝天,无奈地弹动着它那几条腿,翻不了身。汤姆把被咬痛的手指放到嘴里,眼巴巴地看着“大钳甲虫”,很想把它抓回来,可是他怎么也够不到。

其他的人对牧师的布道也不感兴趣,就拿这只甲虫来解闷,他们也盯着它看。这时一只游荡的狮子狗懒洋洋地走过来,心情郁闷,在安闲的夏日里显得懒懒散散,它在屋里待腻了,很想出来换换环境。它一眼发现了这只甲虫,垂着的尾巴立即竖起来,晃动着。它审视了一下这个俘虏,围着它转了一圈,远远地闻了闻,又围着它走了一圈,胆子渐渐大了起来,靠近点又闻了闻。它张开嘴,小心翼翼地想把它咬住,可是却没咬住。

于是它试了一回,又一回,渐渐地觉得这很开心,便把肚子贴着地,用两只脚把甲虫挡在中间,继续捉弄它。最后它终于厌烦了,下巴一点一点往下低,刚一碰到它的对手就被它咬住了。狮子狗尖叫一声,猛然摇了一下头,于是甲虫被它摔出了有一两码,摔得仰面朝天。邻座的观看者心里感到一种轻松的愉快,笑了起来,有些人用扇子和手绢遮住了脸,汤姆简直高兴死了。那只狗看起来傻乎乎的,也许它自己也觉得如此吧,可是它怀恨在心,决计报复。

于是,它又走近甲虫,小心翼翼地开始再向它进攻。它围着它转,一有机会就扑上去,前爪离甲虫还不到一英尺远,又靠上去用牙齿去咬它,忙得它头直点,耳朵也上下直扇悠。可是,过了一会儿,它又厌烦了。它本想拿只苍蝇来开开味,可是仍不能解闷;然后,它鼻子贴着地面,跟着一只蚂蚁走,不久又打了呵欠,叹了口气,把那只甲虫彻底地给忘记了,一屁股坐在甲虫上面。于是,就听到这狗痛苦地尖叫起来,只见它在过道上飞快地跑着。

它不停地叫着,不停地跑着,从圣坛前面跑过去,跑到了另一边的过道上。它又从大门那儿跑出去,跑到门边上的最后一段跑道,它往前跑,越是痛得难受,后来简直成了一个毛茸茸的彗星,闪着光亮,以光的速度在它的轨道上运行着。最后这只痛得发疯的狮子狗,越出了跑道,跳到主人的怀里;主人一把抓住它,把它扔到窗户外,痛苦的叫声很快地小下来,最后在远处听不见了。

这时候,教堂里所有的人都因竭力不发出笑声而憋得满脸通红,喘不过气来,布道声嘎然止住,一片寂静。接着牧师又开始讲道,犹犹豫豫而且声音走调,再想引起注意,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即便他说的内容很严肃,在后面座位背后忍不住总有一阵子失敬的笑声传来,好像这个可怜的人刚刚说了什么可笑的事情。等人们终于结束了受难,牧师给他们祝福的时候,全场都不免感到一阵轻松。

汤姆·索亚心情舒畅地回了家。他心里想,做礼拜时再加上点花样,倒挺有趣的。美中不足的是:他愿意让那只狗和大钳甲虫玩耍,可是它竟带着甲虫跑了,这未免太不够朋友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4

刚读完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那惊险刺激的历程,少年机智勇敢的模样,智斗坏人的勇敢,同甘共苦的情景,还历历在目,犹如放电影一般连续不断,汤姆和他的伙伴们那种正义、善良、勇敢的精神令人在心中回味。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文章讲述了汤姆索亚幼年丧母,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他受不了生活上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一天深夜,他与伙伴哈克去墓地玩闹,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经过。当时的汤姆事事不顺:与一见钟情的女生发生矛盾;姨妈经常数落他……他就与两个伙伴决定去荒岛上做“土匪”,弄得村里人以为他们被淹死了,结果他们却意外地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勇敢的汤姆因为看见被冤枉的酒鬼穆夫波特受苦,他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了凶手印第安乔,可是凶手还是逃跑了。不久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他与她心爱的姑娘贝奇在一个岩洞中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还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最后,通过汤姆三次机智地摸索,他们走出了山洞,村里人在村口发现他们,他们讲述了在洞中的经历后,村民用石块堵住了山洞口,坏蛋印第安乔也就饿死在了其中。随后,汤姆和哈克返回了山洞,找到了一批宝藏,成了这个村的英雄人物,人们既感激又羡慕他们。

文章多处体现出汤姆品质的地方,在小说第二章中,汤姆毫不费力地刷墙,那 段描写充分体现了汤姆有杰出的领导才能,使孩子们不知不觉的自愿的成为了汤姆的“俘虏”,不仅为他刷墙,还为了争夺刷墙权而连自己的苹果都赔上了……在这整篇文章中,最惊险的一次冒险就是“洞中历险”,他是个乐观勇敢、足智多谋的孩子,当在山洞中迷路,贝奇绝望时,三次用风筝线探路,最终,找到通道;他也是个有爱心的孩子,当他恢复身体后立即去看望哈克;他还是个顽皮的孩子,在讲精彩的历险过程时,还不忘夸张地吹嘘一番;他还是个喜欢冒险的孩子,当有人问他是否还想再走到那山洞里去一趟,他说自己不会在意。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虽然还只是一个顽皮的捣蛋鬼少年,但是其身上却有着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优秀品德。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用于尝试解决问题。他对外界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的,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汤姆也有着同龄孩子身上的特点:天真活泼,还爱打架。在呆板的生活中,除了要应付枯燥无味的功课,牧师虚伪的教条,还要躲避姨妈过于严厉的管教。虽然严格的外部教育环境表面上是为了汤姆好,但过多的教条只是作用于抹杀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所以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都成为了一个个“调皮蛋儿”。

汤姆!这个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也许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儿时的甜蜜回忆。我相信,一个人的童年即使是艰苦的甚至是多灾多难的,你也可以从苦涩的岁月中回忆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件半件的傻事。谁没在童年里做过傻事呢?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的。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大人,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那就是汤姆索亚!

马克吐温写的小说可以体会到许多,情节细密但含义深刻,通过汤姆生活中一系列的情节,评判了当时资产阶级的儿童教育的清规戒律,小说地点虽然在19世纪密西西河畔的一个小镇,但从另一种视角来看这是当时美国社会状况的缩影,应用了对比夸张的手法深刻讽刺了小镇人民的庸俗,保守贪婪,以及做人的虚伪。

你们说这是不是一本有意义的书啊?这本小说能让我认识到,做人要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直,以及“怕人不出世,出世不怕人”那种迎难而上的勇气,去面对困难、与丑恶现象斗争;让我认识到做事要百折不挠,抱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信念,有着“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气概,才能百举百捷,旗开得胜;也让我感受到了要有梦想,有追求,并且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美梦成真,志得意满,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它还告诉我们做事不要轻易气馁,轻易放弃,要豁达乐观,心胸开阔,而且要坚持不懈,就像萧楚女所说的:“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这样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成大器,获得成功。

而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是不是豁达乐观,迎难而上了呢?有时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我们是不是不断努力上进,争取更好成绩?还是自暴自弃呢?有时在课上,我们是不是积极回答问题锻炼自己?还是明明会却举不起那“沉甸甸”的手呢?有时老师批评我们,我们是不是坦然勇敢的去面对?还是找各种理由开脱自己,记恨老师呢?……“忧患激发天才”,忧患不应成为我们的绊脚石,而他应该化作我们成功的动力,促使我们发愤图强;促使我们决心努力;促使我们精益求精;促使我们成长……

这么有意义的书!对人的启迪与精神文化地传承是多么可贵!多读名著,有益人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范文5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之一。他以十九纪前期的美国为背景,描写了主人公汤姆和他的小伙伴们的童年生活和冒险经历。其实在小学的时候就读过这本书的中文版,当时只是觉得汤姆的童年生活好有趣,和自己的生活有很多不同。现在又重读这本书,又有了一点新的体会。

故事发生的地点是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小镇上。

这个小镇就像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它反映了当时美国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作者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表达了自己对当时一些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是我想说的是,这本书也引发了我对我国当今社会的一点思考。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谁拥有了一个灿烂的童年,谁就拥有了全世界。

就像文中的主人公汤姆,毫无疑问的他拥有了一个美好快乐的童年。在回想我的小时候,虽然没有像汤姆的童年那样多姿多彩,虽然生活条件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好,但也是有很多的有趣的回忆。那时候的大街上,总是有孩子们玩耍的身影,女孩子们聚在一起跳皮筋、踢毽子,男孩子们丢沙包、踢皮球,或者去草丛里捉蚂蚱。

然而现在的街道上,家家户户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来来往往汽车越来越多,但孩子们玩耍的身影却越来越少了。我们现在的孩子,即使是小学生,每天下课后不是埋头于作业就是奔波在各种辅导班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更是把大笔的金钱投入到了孩子的教育中。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家长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会过得更好,所以在他们还很小的时候就送他们去各类的兴趣班,不想让他们输在起跑线上。

如果孩子喜欢,当然是好的。但是如果孩子不想学甚至很排斥呢?这样强加给孩子就真的好吗?再想一下,如果一个孩子在回想他的童年时,满脑子只有作业、辅导班、兴趣班,而一部自己喜欢的动画片、一个自己喜欢玩的游戏、一次自己和朋友的有趣的经历都没有,难道不是很可悲的吗?

我还想说的就是我们现在学校的教育。减负,这是很久以前出现的一个词了,但是现在孩子的“负担”减轻了吗?我想并没有。我想很多老师也是不想给学生布置这么多作业的,但是,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仍然没有大的改变,成绩仍然是衡量学生的重要标准之一。学生如果想提高成绩,不付出更多的时间如做题是不可能的。除此之外,我认为减负不单单是减少学生的作业量,而是要使学校的教育更加向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倾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国在这一方面目前已经做了很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有进步的空间。曾经在微博上看过一段评论,有一个网友说:我们那一代的童年,周末是真正的周末,寒暑假也是真正的寒暑假,可我没发现我们那一代的人差到哪去。

童年,是一个人的一生中非常宝贵的一个时期。我很羡慕汤姆能有如此多姿多彩的童年,同时也庆幸自己在回忆自己的童年时也能说出其中的一些趣事。

除此,我还想说一下汤姆这个人物形象。作者笔下的主人公汤姆,在大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不听话的淘气包,但是在同龄人眼中,他确是勇敢、聪明、正直、乐观的。像是当汤姆被姨妈罚刷墙,他却有办法让其他人来心甘情愿的替他刷墙并且付给他报酬。而且,他和黑人吉姆www.simayi.net做朋友,不怕因此被罚钱也不怕别人的嘲笑,他把吉姆当作真正的朋友。除此之外,当他和朋友哈克目睹了凶杀案时,尽管刚开始害怕,但他最后仍冒着生命危险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恶面孔,解救了波特。

细想一下,这些都是我们现在社会正提倡的但是也是很多成年人所缺少的品质。当今的社会上,有人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他们瞧不起农民工;有人因怕被讹而不扶摔倒的老人;有人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说出一些违背良心的话;有人甚至对被汽车碾压的小孩熟视无睹……《三字经》的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有些时候,成年人确实应该反思我们最初的善念到哪去了。虽然有时候社会是混浊的,没有像小孩的世界那样纯真,但是我们也应该努力保持住自己内心的善念。

同时,我认为汤姆体现出的冒险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中华民族有超过五千年的历史,先人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更是数不胜数,像是长城、故宫、秦兵马俑、京杭大运河……在当时生产力和技术都落后于现在的情况下,古人是如何建造出这些伟大的建筑的呢?我想这和冒险精神是分不开的。我们现在的大部分学生,思维定势是比较严重的。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越来越需要学生提高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像是国家提出了有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这就需要提高我国产品的科技含量。而每一次的技术创新经历就像是一次大冒险,我们只有敢想才能敢做,所以这就需要我们有冒险精神。

最后我想谈的是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情节,就是汤姆在揭露了印第安乔的罪证后不再为内心的秘密而苦恼,但是他却发现自己喜欢的女生贝基不来上学了,于是郁郁寡欢振作不起来,而她的姨妈却认为汤姆是生病了,于是就用各种偏方来治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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