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800字读后感精选5篇

刘静2 1172分享

  书中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次的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离了故乡,却深爱着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之事。尽管柴斯特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地遇到了男孩主人玛利欧,还有忠诚憨厚的亨利猫和聪明的塔克老鼠,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但它还是十分思念乡下长期相处的土拨鼠、鸭子、野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精选(一)

  你们见到过会演奏音乐的蟋蟀吗?听过这位黑色的小“奥尔普斯”用双翅拉出的天籁之音吗?在渊远流长、闪闪发光的故事长河中,我这个狂热的淘书客又淘到了一大块“金子”,那便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优秀的书籍。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外表平平,却并不平凡的乡下蟋蟀—柴斯特。它由于贪吃,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纽约最为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结识了聪明绝顶的塔克老鼠和忠诚好心的亨利猫,以及对它万般宠爱的小主人玛利欧。偶然间,吉星高照的它凭借着自己举世无双的音乐才能,成为了时代广场上最耀眼的明星……

  现在,你们是否有些羡慕,甚至是嫉妒它了呢?的确,本来柴斯特只不过是一只默默无闻的“乡巴佬蟋蟀”,可一夜之间,它便一下子就出人头地,大红大紫,所有人都成为了它的“铁杆粉丝”。可当它正处于事业的巅峰时,却又悄然无声地选择回乡隐退。这看起来似乎不可理喻,但仔细一想,也是合情合理。因为柴斯特真正想要的既不是“名”,也不是“利”,而是那一份质朴的“自由”。柴斯特虽然出了名,可却成天禁锢在笼子里,演奏时还总被成千上万双眼睛盯着。不管它的心情好坏与否,总是要在早上八点和下午四点半的时候机械地拉动自己的翅膀,强迫自己去演出。若是在它的老家—康涅狄格州,它就不必这么累了。每当心情好的时候,它就会快乐地拉上一小段连莫扎特都要相形见拙的优美旋律,而在月光如水的夜晚,演奏便更加富有诗意,任何人听了都会为之倾倒。这就是它所向往的美好生活,名利也许很重要,但在自由面前根本就一文不值。我们不应该为了名利而失去自我,而是应该去追寻快乐,找回那难能可贵的自由。

  时下电视里正热播的“超女”和“快男”比赛里,许许多多的青年音乐布衣们,都在竭尽所能地展现自己的音乐才华,以便能在比赛中夺取最后的桂冠,成为最为光彩夺目的“天鹅”与“王子”。但比赛中不时也会爆出一些退赛和弃权的消息,而之前也爆出过“超女”和“快男与签约公司解约的报道。我虽然并不知道产生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但也可以把这些简单地归结于“名利”与“自由”的碰撞。因为“名利”与“自由”在生活中总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

  柴斯特,愿你一路走好。我们也一定会像你一样,不随波逐流地去追求“名利”,而是更注重那份快乐和“自由”。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精选(二)

  一只因为偶然搭错了车的小蟋蟀柴斯特,从康涅狄格洲乡下来到了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幸运地碰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还有他忠诚的朋友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在亨利和塔克的帮助下,这只小蟋蟀竟然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柴斯特在车站倾心演奏者《重归苏联托》、《阿依达》和莫扎特小夜曲等优雅曲目。优美的乐曲立刻吸引了人们的目光,匆匆赶路的旅客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奏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

  可是小蟋蟀柴斯特的音乐事业达到巅峰时,它却突然做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到老家康涅狄康涅狄格洲去,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平静的生活。其实这里面间隔着一个问题就是:自由和快乐。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却让它感到十分疲倦,柴斯特累了!它怀念家乡,怀念过去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不想为了他人的掌声而活,他不想为了钱币而活,它要为自己的快乐而活。

  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也有我自己的梦想,这可不是爸妈给我设计的梦想。我想去大草原生活,长大后我要在美丽的大草原上盖一间舒适的小木屋,我要在小木屋旁边开垦一个小园子,小园子里种着红通通的番茄、黄澄澄的南瓜、圆溜溜的土豆、紫盈盈的茄子、金灿灿的麦子;我要养两匹又肥又壮大的马和一群能产最好羊毛的羊;我要自己动手做一辆马车和一个马棚,还有一个雪橇,到了冬天,我就可以在漫天的雪花中,在冰雪上快乐地滑行;当然,我还要再做两把长枪、一把手枪,星期六、日,我要去打猎;我要去一公里外的小镇找一份工作,星期一至星期五去工作,工作时间是早上8点30到下午1点50,因为下午,我要赶牛羊去吃草。傍晚,我要去草原散步,望着那泛着淡黄色光芒的太阳,我周围的紫罗兰发出淡淡的清香,我躺在草地上,闻着夹杂着绿草味道的花香。草丛中传出蟋蟀那清脆的歌声,这声音和小鸟的鸣啭声,交织出一曲美妙的晚歌。

  你们肯定会说,去大草原那可是祖国的西部呢,那里条件那么艰苦,那里离家那么遥远,那里每天的工作任务那么繁重,你何苦?

  可我不这样认为,在我的坚持下,连爸爸妈妈都支持我的想法,他们说那是你自己的梦想,我们支持你期待你的成功。所以,我一直为有这样的想法而感到快乐,因为我知道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自由的快乐使我无惧困难。

  对照柴斯特,虽然他收获了旁人眼中所谓的幸福和成功,但正因为这一切并非是他自己所愿,所以快乐便无从谈起。正如柴斯特的朋友亨利猫所说,“既然你的一生是你自己的,你就应该去做你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他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精选(三)

  翻开《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我认识了这些朋友:塔克,一只住在下水管中的老鼠;亨利,一只猫,是塔克的铁哥们:还有柴斯特,一只乡下的蟋蟀,因为贪吃,钻进了正要送往纽约的三明治里,就这样,他被送到了大都市 ,纽约。

  他们,因为善良的马利欧成为了这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同时也筑起了这世界上最坚固的最温暖的友谊之墙,他们甚至可以为朋友不惜一切代价。这不是友谊是什么?

  在冷酷的大都市里,他们三个的友情显得十分温暖。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那节体育课,我跑着跑着突然脚下一滑,摔了一跤,这时,我的好朋友纷纷想我伸出手,要把我扶起来,还亲切地问我疼不疼。这时,我真的觉得有朋友,真好!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源于朋友的爱和关心。

  当然,社会上有很多人都说,现在的人大多数的时间都忙于工作,忙于挣钱,都忽略了对朋友的关心。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就像我妈妈,白天去进货,晚上摆夜市,一天的时间都为工作所支配,我也发现,妈妈已经好久没有和她的好姐妹打过电话见过面了。

  如果这样下去,那座友谊之墙就要倒了。看来我们真应该学学这三只小动物之间的友情了。所以这座友谊之墙要靠我们经常去搭建,这样才能确保友情的坚固。这座友谊之墙,这座真正能让我感受到源于朋友的关心的友谊之墙,温暖了所有人的心头……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精选(四)

  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一直让我回味无穷。书中那生动有趣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充满爱与温情的场景在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的笔下更加活灵活现。

  蟋蟀柴斯特可真是个幸运的家伙。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因此从一个山沟沟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更幸运的是还结实了聪明又会出主意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说起男孩玛利欧,他们一家还真是可怜。虽然有着一个报摊,但这是一个一天连一块钱也赚不到的店铺啊!可是,玛利欧却愿意从他那少的可怜的零用钱中拿出十五美分买了一个相当精致的蟋蟀笼子送给柴斯特,可想他是多么的爱它。这个笼子是宝塔形的,一共有七层,每层都比下面一层稍小一点儿,最上面则是细细的尖顶。笼子底层是红色和绿色的,塔尖则是金色的,有一边还有一个带小闸锁的门。

  虽然柴斯特和他的伙伴从来都没有恶意,但还是闯了不少祸。又一次他梦游爬到了钱箱里,梦到它正坐在康涅狄格州老家那根树桩的顶上,嚼着一片嫩绿的叶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叶子的味道不如往常,干干涩涩,有点儿像纸一样,还带着点苦味。他突然惊醒,完了,他刚才觉得不是一片叶子,而是一张两元钱的钞票!虽然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不算什么,但对于白利尼一家,这可是他们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哪!

  还有比这更惨的呢!

  有一次塔克老鼠因为太激动把火柴盒给震翻了,有一根火柴正正好好掉到了一堆当天的早报上,随着一声摩擦声,整捆报纸烧了起来,顿时,整个报摊烟雾弥漫。幸亏列车长来得及时,把火给灭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玛利欧的妈妈禁不住放声哀号,无论爸爸竭尽所能的安慰她,也安抚不了她心灵上的创伤,他还是一心认定他们一家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柴斯特也情不自禁地鸣唱了起来,它想把它满心的伤感都发泄出来。他演奏了一首叫作《重归苏莲托》的曲子,恰巧这也是白利尼夫人最喜欢的曲子,于是他唱出了歌词。从此柴斯特用他那毫不起眼的翅膀拉出了一首首动听的曲子,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荣誉虽然是件好事,但是也同样让它感到疲倦。不管他有没有这样的心情,每天都得在规定的时间鸣唱,还不如在家乡自由自在、悠闲安宁的生活,时不时哼哼小曲儿,时不时跟它的云雀朋友来一段音乐对话。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这本书告诉了我:自由的快乐永远比受约束的快乐快乐得多。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精选(五)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上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农村的蟋蟀,偶然间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去,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它遇到了一对知心朋友,老鼠塔克和享利猫成了它们的好朋友。后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一跃成为了纽约著名的演奏家,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蟋蟀却逐渐想念起自己的故乡——农村了,最后,还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令自己魂牵梦绕的农村乡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蟋蟀柴斯特。小蟋蟀柴斯特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纯朴的乡下人,都市的一切对它而言充满了新鲜感,但也同样叫它无助与害怕。它就像个可爱,守本分的乡下小男孩,让人发自内心地去欣赏它。其中有一个场景,我很喜欢。那就是他去吃中国晚餐的时候。因为这里把柴斯特写得非常的可爱的聪明。很讨人喜欢。我喜欢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说玛利欧哀求他妈妈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留下的时候,塔克看玛利欧替他爸爸照顾报摊的时候……很多很多的。 读到“第十二章”时 ,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

  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完美。 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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