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发育迟滞孩子的护理方法
精神发育迟滞的主要临床症状是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能力受损,但无疑越早治疗护理预后越好,那么应该怎么治疗、照顾有精神发育迟滞的孩子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的资料,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一睹为快!
精神发育迟滞孩子的护理
一、评估内容
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处于一种长期相对稳定的临床状态,其智力发育的不完善或受阻几乎伴随终生。对此类患者可从社会交往技能、言语交往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等多方面社会适应功能方面进行评估。
二、护理要点
教育训练及护理对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来说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这项工作不仅涉及家庭和医疗部门还涉及到教育学、心理学及社会福利部门。是一项带有社会性的问题,应设立专门机构和学校,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病人进行专门训练和教育。
(一)早期训练
帮助家长了解一些正常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对儿童的动作、行为、语言进行早期观察。帮助家长判断孩子是不是与同龄儿童有比较大的差异,如果发现落后,则需做智力测验,知道孩子在哪方面落后及早进行早期训练,包括动作训练,如翻身训练、爬的训练、坐立、走的训练等;发音训练;认知活动训练。需要帮助他们去认识周围发生的事,提高认识世界的积极性,还要多问一些“为什么?”“这是什么?”以激发他们去思考,久之就会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平。
教育家长开展早期教育要从符合孩子智力水平的基础开始,不要求高、求快,不要用对正常儿童的期望来要求智力落后的孩子,无论患儿精神发育迟滞的程度如何,都应当让他们有机会与正常儿童在一起活动,在共同的游戏活动中进行模仿和学习,这对患儿是极有帮助的。
(二)语言障碍和缺陷
常常成为精神发育迟滞患儿思维和智力发展的桎梏,要重视对语言障碍和缺陷进行矫正,使他们能较好地掌握语言这一工具进行社会交往和交流。训练时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要密切配合,协同进行。通过生活活动进行语言缺陷的矫正训练,要有耐心,不能操之过急。
(三)培养患儿生活自理能力
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孩子生活尚能自理,中、重度以上患儿生活自理困难,理解能力差,常需别人监护。但在患儿的生长发育期,他们的智力及其他精神活动还在逐渐发展,所以,对精神发育迟滞患儿进行教育、训练尤其是在幼年期非常重要。父母对患儿应耐心、坚持不懈地教育和训练,使他们逐渐适应周围环境,安排好自己的日常生活。训练培养患儿平时生活中的一些必要的技能,如洗脸、洗澡、入厕、穿衣服、鞋袜、整理床褥、吃饭、洗碗、收拾餐具、扫地等。
(四)帮助患者进行劳动技能训练
通过劳动技术的教育和训练使他们能自食其力,以减轻社会和家庭的负担。劳动技术教育必须适合患者的智力水平和动作发展水平,注重现实性和适应性,重视安全教育以及个别差异性。可从自我生活服务劳动培养开始如洗脸、穿衣、吃饭、扫地等,逐渐进入社会生活服务劳动技术的培养。在实际的劳动中进行日常工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的教育,进而到职业技术教育,并根据患者的心理上、生理上和疾病上的差异,掌握每个人的特点进行选择职业的指导。
(五)做好患者的品德教育
由于患者认识水平低,对事物的分析能力差,常常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后果,应激能力差,往往会出现一些不自觉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行为和活动,甚至导致犯罪行为。做好患者的品德教育要遵循普通学校品德教育的基本原则。尊重病人与严格要求相结合,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同时还要注意患者的生理、心理特点,充分了解每位患者的缺陷,对不同情况不同处理,爱护和保护患者的自尊心,把缺陷行为和不道德行为严格区别开来,对患者尽量少批评,少惩罚,多给予表扬和鼓励。
(六)注意患儿的营并及生活护理
合理喂养,提倡母乳喂养,适时添加辅食,对某些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可通过严格饮食控制防止或减轻症状。如苯丙酮酸尿症的患儿采用低苯丙氨酸饮食(如大米、玉米、淀粉、蔬菜、水果等),限制含丰富苯丙氨酸饮食摄入(如小麦、蛋类、肉、鱼、虾、乳品等)早期进行合理饮食治疗,可使患儿生长发育较正常,并可使已有的病理变化消失。为了保证患儿从饮食中得到足够营养,应为患儿创造良好的饮食环境,餐前应使患儿情绪稳定,对生活自理差者要加强训练,必要时协助进餐,以保证进食量的充分,防止发生营养不良,对不能控制食量的患儿要防止暴食,以免发生消化不良,还要纠正个别患儿偏食行为。
精神发育迟滞孩子的表现
1.极重度 又称白痴,个人生活不能自理;没有语言功能,顶多只能说几个简单的单词;情绪反应原始;常有多种残废和癫痫发作,多数早年天折。
2.重度 又称痴愚,早年各方面发育迟缓明显。发音含糊、词汇贫乏;动作十分笨拙;这类患儿情感幼稚;经过长期训练后,可养成简单的生活和卫生习惯,但生活仍需人照顾。
3.中度 又称愚鲁,整个发育均较正常儿迟缓。语言功能发育不全、吐词不清、词汇贫乏;只能进行较简单的具体思维;略具学习能力,经过长期教育和训练,能学会简易的书写和计算;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并在监护下从事较简单的体力劳动。
4.轻度 又称愚笨,早年发育略较正常儿迟缓。言语发育略迟,生活用词上虽困难不大,但掌握抽象性词汇极少;分析和综合能力差;经过耐心教育,可获得一定阅读和计算能力,在加强辅导下可达到小学三、四年级水平;长大后可担任一般家务劳动和从事简单和具体的工作;适应能力也低于同龄一般儿童的水平,不善于应付外界的变化,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和支配。
精神发育迟滞重者的身长和体重较正常同龄人为低,且常伴躯体畸形和神经功能障碍。常见的躯体畸形有小头、尖头、塔形头及脑积水等头颅异常;前额窄及发际低下,两眼距宽,耳壳位置低下,眼、鼻、唇、牙等颜面和五官发育异常;脊柱、四肢及手足畸形及内脏先天性缺陷等。
不同年龄阶段精神发育迟滞孩子的特征
程度 |
学龄前(0岁~5岁) 发育与成熟阶段 |
学龄期(6岁~20岁) 训练及教育阶段 |
成年期(21岁以上) 社会及职业实践阶段 |
极重度 |
显著迟钝,感觉及运动功能极少,生活完全需他人照料 |
具有一些运动功能,可接受极为有限的生活习惯和自我照顾的训练 |
有一些运动功能及少许语言功能,能做极为有限的自我照顾,终生需人照管 |
重 度 |
运动发育差,言语极少,自我表达能力少或无,一般不能接受训练,生活完全需他人照管 |
能说话,可学着表达自己的意思,可学会基本卫生习惯 |
在全面监护下,可有部分自我照顾能力及防卫能力 |
中 度 |
能说出和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能进行社交活动,运动发育良好,经过训练可学会自我生活照顾,但仍需监护 |
经过训练可学会一些社交及职业技能,学习不会超过小学三年级水平,在熟悉的范围内可独自外出 |
在照顾性条件下可做些非技术性或半技术性工作谋生,稍遇社会压力及经济困难,即需给予监护及指导 |
轻 度 |
有社交能力及表达能力,感觉及运动功能发育稍迟,一般要到较大年龄才能发觉其异常 |
10岁以后能学会相当于小学六年级的学业,经引导能适应社会生活 |
具有维持较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社会及职业能力。遇到较大的社会压力或经济困难时、需给予指导及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