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入门教程:关于弹奏速度
速度是一个相对因素
不可否认,某个作品的初始速度不是绝对固定的。正如两个朗诵者以不同的速度来朗诵同一首诗,都可以很精彩一样。两位钢琴家尽管采用不同的速度,也可以把同一首乐曲表现得非常出色。因此,演奏家要判别正确的演奏速度,只须自问一下,这一速度是否体现作曲家的精神和创作意图。正因如此,演奏家对于即使是由作曲家亲自标注的节拍机标记,也往往可以采取相当自由的态度。 有时也会出现对我们有利的情况:一首作品被标上两个节拍标记,一个代表最快的极限,另一个代表最慢的极限。
一般说来,结尾处的速度变化不论在古典还是现代音乐中都是被许可的。比如在巴赫的时代,往往通过最后的终止式的渐慢来加强作品结尾的庄严。不过,在技术辉煌的乐曲中,最后的渐强总是由相应的速度渐快来渲染效果——见贝多芬的《奏鸣曲》(op.13)及莫什科夫斯基的《芭蕾旋律》(op.36,no.5)。反之,速度渐慢则加强了结尾处渐弱的安宁气氛,如格里格的《摇篮曲》结束处。
然而,基本节奏的稳定绝不意味着速度的刻板。正如雅典神庙建筑中那些貌似笔直的线条其实无不具有微小的弯曲度。同样地,表面上固定的节奏,在艺术家的手指下保持一种奥妙的灵活性,能够使其具有人情味,而减少呆板的情绪。
这种灵活性我们在上文关于延音重音(agogic accent)的讨论中已提示过。尽管延音重音在每个第一拍上稍稍延长,可是由于这一效果一再不断地重现,所以并不破坏规则的节奏脉动。在演奏以节奏因素为主的作品时,钢琴家主注意力要放在节奏律动上,尽量避免其它不规则的因素的影响。只有当要模仿歌唱家的抒情或戏剧性表情时,才允许更自由地表现。
因此,在一些强调结构规整的作品如:巴赫的对位作品和海顿、莫扎特与贝多芬早期的奏鸣曲中,要严格遵守速度要求,如果不遵守,就会一团糟。但是我们也可以从上述几位大师的杰作中选出一些显然已预示浪漫主义风格的作品,比如巴赫的《半音阶幻想曲和赋格》。
学生为了达到节拍标记上的速度要求,常常试图用超过自己能力的极快的速度来演奏,结果导致层出不穷的错音和技术上的失误。请记住克里斯蒂安的忠告:“用很强的力芳和很快的速度弹奏大量的音符,远不如清晰地弹出每个音符并且体现作品的精神来得困难。”因此,最好不要去迁就那些麻烦的节拍标记,而把你的速度严格地限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因此,一首乐曲的总的情绪——生动的、安宁的或者忧郁的——是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事实上,大多数下速度有关的意大利术语,往往更多地含有表情上的意义,而较少指速度。比如“行板”(andante)并不含有“慢”的意思,而是指“向前走”;“快板”(allegro)也不意味着“快”,而是指愉快或欢乐的情绪。生动活泼和明亮辉煌的效果绝不可能仅仅依靠速度来取得,如果那样的话,那么最雄辩的布道者就应当是那些说话最快的人了。正是精确而有控制的节奏、清晰而恰当的重音才能显示健康的律动。它们甚至在慢速乐曲中都会带来充沛的生命力。
速度的变化
毫无疑问,演奏抒情性乐段,特别是贝多芬的慢板乐章时,应当有一定的感情表现上的自由度。但是“在演奏气势庞大的作品,也就是结构边贯的大型作品,如贝多芬的奏鸣曲时,我们往往必须克制自己给每个细节以过多的丰富变化的欲望,以免忽略乐曲大的轮廓、总的情绪和布局上的气势。”[马泰伊(mattay):《音乐解释》]所以,在从巴赫以前的时代直至今天的所有音乐大师的作品中,感情表现的意义终究在于对速度范围的控制——不要顾虑那些所谓的“古典主义者”的异议,他们在演奏前人的作品时,很可能把音乐的灵感和精神统统掩埋了!就连门德尔松这位向来在演奏速度上一丝不苟的钢琴家,在被他本人《无词歌》的情绪所感染时,也禁不住放松了自己的原则。的确,在一阵自由的幻想中,他竟然用不断地渐快来处理作品35号第1首中那严肃的赋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