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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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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西安工业大学成功拥有12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3个专业完成专家进校考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西安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年西安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2023年西安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英文名称: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缩写为XATU。学校国标代码:10702。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

1.普通本科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2.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工业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理工学院

修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且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生可获得西安工业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满足西安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西安工业大学的学位证书。学生获得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的学位证书不以出国到外方学校学习一段时间为必要条件。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学校分校区办学,主校区为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邮编:710021)。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贫困地区专项、内地新疆班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生院(教务处)工作和分管本科学生及就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本科生院(教务处)、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就业处、财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本科生院(教务处),其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确定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对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对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投档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及学校各专业报考情况等安排录取专业(类);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按其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统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2)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类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优惠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被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后,第一阶段按专业大类修读通识教育类课程,第二阶段分流到招生简章中招生大类所包含专业,进行专业培养。学生分流进入的专业即为学生的主修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按《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在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展。

第十八条 西安工业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工业大学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金属材料工程(080405H)、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自动化(080801H)。由两校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均为四年。学生在国内完成四年本科阶段学习,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外方讲授专业课程授课语言为英语。学生在完成符合双方法律规定的入学审查并合格后,取得西安工业大学和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学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九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

1.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

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生源质量和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3.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决定执行。

第二十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学校设立先进集体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8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3.社会资助

企业、兵器研究所及校友在学校设立奖学金近20项,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3000元。

招生咨询电话:029-86173115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9-86173074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西安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工业大学简介

西安工业大学(Xi’an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简称“西安工大”,位于世界历史名城古都西安,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以兵工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工业部直属的七所本科院校之一(“兵工七子”),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与陕西省政府共建。是中国兵器协同创新联盟单位、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入选高校、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校。学校是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是一所以"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研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西安第二工业学校,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军工配套项目,具有鲜明的军工特色。

西安工业大学地址

西安工业大学各校区地址如下:

未央校区(主校区):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邮编:710021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

西安工业大学学科评估结果

序号学科名称评估结果
1光学工程B-
2机械工程C+
3材料科学与工程C+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C
5控制科学与工程C-

西安工业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名单

序号专业名称等级年度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级2019
2金属材料工程国家级2019
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国家级2019
4自动化国家级2019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级2019
6人力资源管理国家级2019
7信息对抗技术国家级2020
8会计学国家级2020
9机械电子工程国家级2020
10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国家级2020
11电子信息工程国家级2020
12产品设计国家级2020
13汉语言文学国家级2021
14测控技术与仪器国家级2021
15软件工程国家级2021
16书法学国家级2021
17工业工程国家级2021
18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家级2021
19通信工程国家级2021
20土木工程国家级2021
21物联网工程省级2019
22信息与计算科学省级2020
23材料化学省级2020
24电子科学与技术省级2021
25生物医学工程省级2021
26市场营销省级2021
27应用物理学省级2021
28工业设计省级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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