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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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_2022重庆高考改革政策新规
(五)投档原则及办法
1.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
普通类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艺术类、体育类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计算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通知》(渝教考发〔2017〕145号)的规定执行。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本方案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2.院校顺序志愿批次。普通类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调档比例进行投档,高校录取时退出差额或计划不满额的,依志愿顺序按照排序位次补投符合要求的考生。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军队院校等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艺术类校考合格且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志愿顺序全部投档。
3.同分排序规则。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4.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投档时,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其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5.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