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2020《公共安全第一课》观后感心得感想5篇
在每个人心中,生命永远都是珍贵的,因此,大家出外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共安全第一课》观后感,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安全第一课》观后感(一)
生命是唯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得精彩。您的生命,您珍惜吗?要想得到保障,请您遵守交通规则。
得到保障,请您遵守交通规则。
父母总会在孩子外出时说一句:“注意安全。”在过马路时,会说:“看好红绿灯。”也在红与绿一会儿的转变中,车祸便悄悄降临了。
一天,我和妈妈在逛街,猛的听见一声惊叫……我急忙向后一看,一辆小轿车已经停在一个摔倒在地的小女孩面前。同时,一群人向那边涌去……
从这次车祸中,让我感受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严重性,这次是没什么事,要是真出了什么意外,双方都得承受现实的压力,彼此都得受到良心的谴责。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象威力十足的炸药,一时大意,这颗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药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粉碎,炸得人心悲苦。交通事故多么可怕,一刹那间,就会夺走人的生命。
例如,一天傍晚,一对中年夫妇去爬留安山,一个酒后驾车的青年,以飞快的速度奔向留安山,再拐弯时不慎撞到中年夫妇。那位青年和中年夫妇都命丧黄泉,那颗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药又爆炸了……
据统计--20_年全国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小学生死亡:4423人,其中,中学生死亡:1767,受伤:10698人,可见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世间万物尽收眼底。视觉上之不雅自然不少;见了红灯抢一步;见了行人抢一步;见了车辆抢一步;见了交警为何不抢了?因为自知心中有愧,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呀!自行车占转弯车道,机动车占自行车道,大车欺负小车,小车则去欺负行人……
次上的一切,不仅仅是在感官上的不雅,民族形象的不雅。试想如果北京以现在的交通迎接2008,迎接外国来客,会有一种怎样的影响?外国人会以什么眼光来看这千年历史的历史的文明古国?
《公共安全第一课》观后感(二)
学校里,老师老是告诉我们,要注意交通安全,要注意交通安全。放假时,老是有再一次叮嘱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我却想:我们是学生,又不是司机,只要司机们遵守交通规则,还会有什么交通事故呢?有什么必要注意交通安全。
_里,我们一家人去桐乡的叔叔家玩。吃过晚饭,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妈妈提议,平常工作忙,难得出来玩一次。去看看桐乡的夜景吧!我拉着怕冷的爸爸往街上走去。快过年了,尽管天气很冷,可街上还是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对面的绿灯一闪一闪的。马上就是黄灯了。我们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这时,我看见一位骑自车的阿姨却径直往前冲去。我想:这么着急干什么呀?闯黄灯也很危险啊。就在这时,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只见那抢黄灯的阿姨被一辆急驰而过的轿车撞飞了起来,甩得好远好远我背着忽然的情景吓住了,一时不知所措。爸爸妈妈往那阿姨着地的地方跑了过去,我急忙也跟了上去。只见那阿姨在地上痛苦的呻吟,这时候路人都围上来,撞人的司机也挤进来,有人连忙拨打了112和120。大家七嘴八舌,都为受伤的阿姨担心。不一会儿,警车和呼啸而来,120急救车也赶来了。受伤的阿姨被医生抬上了救护车。
望着远去的救护车,我一阵茫然。假如骑自行车的阿姨可以等到绿灯。假如轿车司机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了减速慢行,就没有今天这事了。我耳边似乎又响起了老师的话:“注意交通安全。”是啊,我们是学生,更应该从小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因为我们每个人不管是走路、骑车、开车都是交通的参与者。交通事故离我们生活并不遥远,在我们身边。我们现实生活中一幕幕血的教训,每天都在上演,只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真正的维护交通安全。
《公共安全第一课》观后感(三)
一提起交通安全,我就想起两件令我终生难忘的事情。
记得我四岁那年大年初一的早上,爸爸和妈妈领我去奶奶家,当走到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口,就要穿过马路中间时,我猛地一下挣脱爸爸的`手向前冲去,这时一辆摩托车飞速过来,正好从我身边擦过,把我一下子蹭倒了,那辆摩托车也跟着摔倒了,我吓得哇哇直哭,爸爸妈妈也吓得脸色苍白,一个劲儿地向司机解释道歉,摩托车司机看了看我是个小孩儿,也就不跟爸爸妈妈计较,只是两眼狠狠地瞪着我们气愤地说:“咋不看好你们家小孩子呢!”回到奶奶家,爸爸看了看我的身上,没伤着还算幸运。
可是,有一位大哥哥却就不那么幸运了。有一年暑假,我去校门口对面的眼保健室治眼,来到学校门前的十字路口时,发现地上躺着一个中学生,旁边流了一摊脑浆加红红的鲜血,一群人围着看,一辆本田小汽车高高地悬在一辆轿的的车顶上。我正非常疑惑,治眼的阿姨对我说:“事情是这样的:一个中学生正在骑自行车过马路,忽然一辆本田车冲过来,那个司机本想踩刹车,谁知因为刚学开车还不熟练,踩成了油门儿,车速太高,车子飞了起来,一下子撞倒了那个中学生,接着又飞到了一辆正在等红灯的轿的车上面!”听完了治眼阿姨说的话后,我心里终于明白交通事故的损伤有多大,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世界!
我在想:假设那次我在马路上不乱奔跑,也许就不会被撞倒;假设那个司机开车慢一点儿,或者那位大哥哥不横穿机动车道,也许,这位哥哥现在正在读书。正因为大家都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所以才发生了这些事故。
根据统计:世界上每分钟都会有一个交通事故发生,每天都有120万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丧失生命。而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是最宝贵的,所以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为此,我要提醒大家:过马路,不奔跑,行人应走人行道,安全知识要记牢;司机们,车速慢,看见红灯踩刹车,看见绿灯才起跑,酒后驾车不能要,交通安全要做到。
最后,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现在做起吧!
《公共安全第一课》观后感(四)
自从有了交通,有了车辆,交通事故就相应而生,致使许许多多的生命丧失在残酷的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使许多家庭笼罩上不幸的阴影。交通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是忽视安全所致。“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请你遵守交通法则!”
这是用血泪总结出来的警句。同学们,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尤其是正处天真活泼、如花似玉的我们,不但肩负着家庭的期望,更重要的是肩负着祖国的未来,我们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必须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为此,我们601班郑重全体学生提出以下倡议:
一、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跨越交通护栏,不乱穿马路。横过道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二、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骑车不载人,也不要在车后架站人,不扶身并行、追逐打闹、曲折行驶或突然猛拐。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闯红灯。横过车道要下车推行,并从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通过交通复杂的道路或路口,要认真观察道路上车辆和行人的情况,注意避让机动车,友好礼让,安全通行。
三、外出乘车不坐超员的客车或无检验合格标志车、无牌证车辆,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载客摩托车。乘坐公交车要自觉排队,有序上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不携带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乘坐机动车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四、未满12周岁不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如摩托车等)。
五、您在乘坐家长、亲友驾驶的机动车时,应该经常提醒他们要安全驾驶、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超载超员、不疲劳驾驶、不违法掉头、不违法停放、不乱鸣喇叭、不强行变道、不使用远灯交会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遵守交通规则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公共安全第一课》观后感(五)
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交通发达的时代中,近年来,交通运输日益发达,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很多,然而,这一现象背后,也隐藏着不可疏忽的重大问题。一桩桩,一件件的车祸当中,有很多人认为只需稍稍提防,竟不知因一瞬间的无知,却成了一生的悲剧。难道真的要亲生体验才能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吗?
几天前,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处惨象:四辆车,在路的左右诸在一起,其中两辆车被撞得破烂不堪,车的前半部分被撞得像一团腐烂的物体,受伤的人员已被送往人民医院。事后,我才得知,几辆车竟为争个先走后走而一齐涌入只能容下一车行驶的非机动车道内,导致了这场惨案的发生。
为什么几位司机都没有“让”的精神呢?我想,他们心中的“让”是别人让他们,而我们心中的“让”,是我们让他人。在这场灾祸发生前几分钟上,几位司机心中大概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要快速开过车道。这样的想法导致了这场灾祸的发生。如果在交通安全这样重大的事情鲁莽下决定,带来的只有灭顶之灾。
灾难当然不仅仅只有这一幕,我又偶然间看到一部报道。四个小女孩,因为一场车祸,失去了一条腿,失去了父母。一个本来可以跟其他小朋友相处、玩耍的小女孩,三个本来可以跟父母开心的过日子的兄妹。都是因为同样一件事,使他们从此后没有了笑声,只有沉静。就是“车祸”使他们没有了一切一切——交通安全是多么重要,不要贪一时之快,就不遵守交通安全。横穿马路。很有可能一个生命就消失于车轮之下,成了一个不可挽回的'伤痛。还有哪些人敢再以身试法?还有什么人敢再把它当儿戏?这样的事例很多,随时都会出现在眼前,这是因为大家还不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不把他放在眼里。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自己。这种事都是猜想不到的,一个个宝贵的生命会不易而飞,会永远消失。自己消失了,别人会失去笑容,为你而悲伤。让我们永远地清醒,不要因为赶时间,闯红灯,这种是愚蠢的做法,要多一份谦让,多一份耐心。生命才会永久陪伴着你度过整个人生。遵守交通安全,让我们远离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