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传奇故事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他影响最为广泛的笔名。下面是小编总结的关于鲁迅的7则小故事!
1.鲁迅理发
在厦门大学教书时,鲁迅先生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理发师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见状大喜,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满脸写着谦恭,“慢工出细活”地理发。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理发师大惑:“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理发师听了大窘。
2.演讲轶事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请作演讲,鲁迅也不例外。他演讲时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有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北师大请他去讲演,题目是《文学与武力》。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很为他不平。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是来抢饭碗的,是‘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我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
3.爱书情结
鲁迅先生从少年时代起,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一生节衣缩食,购置了多册书本。他平时很爱护图书,看书前总是先洗手,书脏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净。他自己还准备了一套工具,订书、补书样样都会。一本破旧的书,经他整理后,往往面目一新。他平时不轻易把自己用过的书借给人,若有别人借书,他宁可另买一本新书借给人家。
4.标点的稿费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然其貌不扬,但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呢。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编辑看了书稿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呵呵!
5.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着名的文学家。
6.烟罐驱猫
鲁迅晚年来到上海专事写作,50多岁仍然童心未泯。一次,夜静更深鲁迅在写作,外面的猫不停地叫,屡屡打断他写作的思路,鲁迅随即拿起手边的五十支装铁皮的香烟罐,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
7.戏弄特务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的街头蹓跶,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当然这对鲁迅来说是常有的事。鲁迅故意将他当成乞丐,坦然地转过身去递过一块银元:“买饭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