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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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内含厨房_________间,卫生间________间;房内设备有:电表_____个,检漏开关_________个,电话线_________条,电话机_________台,(号码:_________),洗手盆______个,抽水马桶______个,淋浴器_________个,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个。

第二条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费用及交纳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房租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使用(不代办查阅电话费用明细账)、供水、供电、电梯、保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等综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综合服务费,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收取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间,其水电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当月的水电费和电话费按水电及电信部门收取的金额在下一个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费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作用房的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需维修的项目,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通讯设备(以下简称TEL),TEL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本协议期满甲方在乙方已办妥退房手续,并交齐所有有偿费用,按时迁出后,将本协议规定的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综合服务费的标准不变。

5.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对工作用房进行装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电话及通话保证金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国际长途:_________元/部;国内长途:_________元/部;市内: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逾期不交者须缴交滞纳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交费用总金额的30%向甲方缴交滞纳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于开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得将其转让、转租、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对房间装修的,乙方须按_________执行,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办理填报《申请表》等手续,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乙方装修视作违约,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同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本协议终止后,其墙面(含门、窗)、天花、灯具、地板、招牌底、防盗网等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则,乙方必须在将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复原状后,方可取回保证金。房间的建筑和各种设施若因乙方装修拆改,或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电话,或转让、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电话机,并按电信局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若乙方对电话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第六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以上条款若与国家新颁的法令有抵触之处,即按国家法令的新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篇2

编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办公之需现向甲方订购租赁由甲方拥有全部物业权益可供出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租赁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该房地产的租赁定价为每月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所租赁写字间每月租赁金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签定本协议书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等于一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的定金。

四、乙方承诺在签署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正式签定《_____________物业租赁合同书》,签定时乙方应将本协议退还甲方,在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协议书中的乙方已缴定金充抵租金保证金,不足部份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中规定,如乙方未能在《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署《_____________物业租赁合同书》,即视为乙方自行终止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并放弃乙方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益,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视为乙方对违约的赔偿,甲方有权不予退回乙方已缴付的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租,而无须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悔约不向乙方出租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房产,即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在违约之日起十五天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本协议则随之作废。

六、该房产的用途为办公使用的写字间。

七、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调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协议签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租赁房产: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____市 区 大厦 层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 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 平米出租给乙方。

第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免租装修期为____个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3.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租金

4.1该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____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每季度租金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第二个租赁年度(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____%,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结束。

4.2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第一租赁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开始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第一季度租赁。之后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____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3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月标准为:每建筑平米人民币 元,合计每月 ___元。

5.2 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5.3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

第六、履约保证金

6.1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 ___ 年___ 月___ 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元(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交房标准及房屋装修或改造

7.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等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7.2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7.3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7.4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7.5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6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7.7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7.8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8.1甲方委托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8.2甲方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8.3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8.4按本合同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8.5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 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或附属物归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甲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第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9.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9.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9.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9.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9.5甲方或该房屋管理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

乙方应积极配合。

9.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8.1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8.2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9 租赁期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10.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费用及滞纳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4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

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特别约定

1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第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14.2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邮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邮或传真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第十五、其他约定

15.1非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者修改。

15.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15.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篇4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 )__________室,面积________m,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

2. 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1. 租期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2. 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 租金

1. 房屋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 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 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 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 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 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两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 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 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但甲方应给予7天搬迁时间。

第六条 任何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中除争议

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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