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水泥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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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供货顺畅,会提前签订协议书。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正规的水泥供货合同,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正规的水泥供货合同篇1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就中铁十五局集团五公司西宝高速公路路面B-M01标施工用水泥供应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生产厂家、品种、数量、包装及价格:

结算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税金、厂外运输损耗、人工费、利润、安全维护、售后服务、环保等各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合同期内如有价格调整须经双方协商。

二、质量标准:

1、水泥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经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中心实验室检验、抽验合格。

3、在水泥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袋装水泥、散装水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计价。

四、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每袋误差不超过1%,任取20

五、交货方式、费用负担

交货数量在需方工地过磅,数量双方确认,以供需双方签认数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供方负责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质量验收:按第二条质量要求验收。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35天。如质量不合格,以水泥到需方工地十日内,供需双方在需方工地取样,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2、数量验收: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以在需方工地过磅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每月20号至25号核对供货数量,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与次月15日前支付8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余款20%作为质保金,下月进行结算支付。如因计量款滞后,付款日期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付款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付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转款时乙方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要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供方出票方式:二票制

八、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每月20日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供方报送次月水泥计划,供方按需方所报的月计划组织水泥发货。若有特殊情况,需方应提前3天通

2、供方提供的水泥如包装袋破损、水泥受潮结块,需方有权拒收。

3、供方随车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调运单或出厂化验单。水泥到需方工地35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28天的出厂检验报告。

4、水泥至需方工地的运输由供方负责,供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需方无关。

5、如厂方价格调整,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出示厂家调价函,加盖厂方公章。以补充协议或以调价函核准新的结算价格。协商不成,合同解除。

6、供方提供水泥散装灌个,需方承担本场地内的上下车费及拆装费,其他费用供方承担,并保证水泥散装灌完好无损,保证供方顺利出场。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水泥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供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供货合同,其责任及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若供方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后,需方应及时卸货。

2、供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向需方供货,如因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不及时,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货款,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4、由于抽检局限性大,抽检不等于百分之百合格,因此,曾经抽检合格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供方责任的理由。如果因为使用供方不合格产品造成

甲方经济损失,供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十、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亦可向洛阳市铁路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供方壹份,需方叁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此工程完工,水泥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供方名称:供方代表人:开户行:帐号: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需方名称: 需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正规的水泥供货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自己承建工程所需的水泥,由乙方供货,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供水泥型号、规格及数量:复合32.5水泥3000吨。

二、供货方式及价款:由乙方负责供货,必须及时送往甲方指定工地,如因其他原因不能送入工地,所发生的二次倒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如因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以驻工地监理工程师签证为准,但甲方必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水泥用量,经协商乙方供给甲方的复合32.5水泥单价420元/吨(包括运费、运入甲方指定工地现场)。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价格

三、质量标准:乙方供给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必须是合格产品,每车必须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有关所需的资料,所供的水泥必须保证质量,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返工等质量问题,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罚款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根据建设单位所付工程款按比例支付水泥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正规的水泥供货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工程需要,决定由乙方嘉峪关福润物流有限公司供给建筑材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数量及价款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给的建筑材料,供货量初步商定,水泥吨,每吨412元,折款为万元。如果由于其他原因致使供货量不足量或超出,按照实际的供应材料款额计算。

二、货物质量

1、乙方供给甲方的建筑材料,材料质量需按建筑材料质量标准执行,以现场所进的材料进行检验,并附有原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抽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三、交货方式:乙方对其供应的建材应由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1、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当及时供货以保障甲方的正常施工,如有交货延误,应承当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验收货物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料单。

四、货款支付

1、货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结算。

2、自甲方接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根据当月实际供料的数量,凭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单开出收据,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对于其提供货物的质量、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必须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1%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正规的水泥供货合同篇4

供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符合:GB175— 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技术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与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至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需方指定施工现场罗睿为收验人。

四、需方需提前1天通知供方水泥供应量,以便供方提前组织生产及供货。

五、到达站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供货至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需方支付运费。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需方对供方供应至工地的水泥可随机抽检,袋装水泥每袋标准净重50kg,不得少于标准净重的99%;如负偏差超过1%,则供方所有供货质量均按最大负偏差质量进行结算。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包装物符合国家标准,包装袋不回收。随车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要求所提供资料。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根据施工现场监理代表要求随机抽取,见证取样。如本工程所委托的检验机构检验水泥发生不合格情况,供方应及时进行对接处理,双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以省级或省级以上具有相关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验结论为准(复检期间需方所发生的机械窝工、工人窝工、停工损失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需方支付定金五万元整(供方提供发票),供方供货完毕后,双方根据实际供货量进行决算。决算后,余款于 年7月31日之前付清,供方提供经需方认可的剩余发票、

十、价格调整原则及方式:本合同供货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整。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担保合同书为合同附件。

十二、合同终止及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协议解除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双方如有一方未按本合同执行,即为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以下第(2)条解决:

1、向/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规的水泥供货合同篇5

甲方(购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 %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正规的水泥供货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共存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水泥包装袋50×72

二、产品质量及损耗计算方法:产品质量必须做足甲方需要,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破包率允许3‰,超过部分由供方按照实际数量免费提供,破袋由供方收回。

三、供货数量:乙方按甲方所需数量长期供应,甲方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用量,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产品单价:到厂价每条价值出售0、75元(不含卸车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书面确定单价,以双方签订的调价函结账;如协商不成,双方友好终止合同。

五、结账方式:每月25日结账,开具全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货款于次月15日前办完结算手续至25日前付清款项。

六、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双方签订调价函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有效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规的水泥供货合同篇7

甲方(供应方):

乙方(采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 金寨流波新村建设 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合肥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甲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5- 、GB1344- )规定标准并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 金寨流波新村工地 。

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徐建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子邮箱: )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四条 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甲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应将出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交付乙方存查。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需在收货后25个日历天内提出,经双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安徽省建材质量检测站的检测

报告为准。若确属甲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未在25个日历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

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 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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