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意义是什么
很快就要到3月15日了,届时央视将直播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晚会,宣传一系列打假及消费者权益知识。在我们身边,总有些不良商家违背道德。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和小编一起来看看315节日的具体意义吧!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意义是什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节日宗旨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8、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315是什么节日?
对于众商家来说,三月份有两个重要的日子,一个是3月8日——三八妇女节,另一个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央视的315晚会把这一天推向了高潮,众商家们胆战心惊,希望自己不要榜上有名。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一天真的是个好日子。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很多时候,消费者其实都是一个劣势群体,只能被动的接受商家传达的信息,甚至连信息的真伪都不能明辨,在花钱的同时却还得不到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的权益越来越得到重视。1898年的时候,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当时的消费者组织还没有形成全国性,要到几十年之后,全美的消费者联盟才终于成立了。随后,消费者联盟先是在各个发达国家逐渐成立,直到1960年,建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之后,各个发展中国家也陆续重视起消费者的权益,纷纷成立消费者协会等。
315打假日的起源
最早是在1960年,美国、英国、比利时、荷兰、澳大利亚五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的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
其后,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上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这是以官方名义首次提出的,其中包含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肯尼迪此举,后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将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家消费者联盟组织最终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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