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二胎产假的最新消息 安徽产假最多可达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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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安徽可休158天

  计生法规定,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曾表示,98天的基础产假不会减少,但具体的产假奖励假与婚假都将交由各地自行制定安排。

  目前,在地方新计生条例已经落地的省份中,安徽的产假延长时间最多,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6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58天产假。紧随其后的是广西,女方可享受50天的奖励假。

  目前,北京、吉林、山东三地正在公开征集意见,对于晚育假均有新的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为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陪产假:

  广西增至25天

  在丈夫的陪产假方面,广西陪产假由10天增加至25天,陪产假天数最多。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外,还规定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另外,北京在此次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也强调,除增加产假30天外,新增加了配偶将享受陪产假15天。

  吉林省拟将男方的护理假由7天增加至15天,山东省也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

  晚婚假:多地均改为3天

  目前,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这5个省份均已取消晚婚假。北京、上海、吉林、山东的卫计委也均明确表态称,从今年起将取消晚婚假。

  重庆、辽宁、江苏、河南和黑龙江等省份的卫计委表示,在新政策出台之前,仍执行以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修订前晚婚、晚育假照休。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取消晚婚晚育假是因为,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方面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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