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2023发放标准
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2023发放标准(出炉)
中国天气网数据显示,截至16日下午14时许,全国各级市/县共计508个高温预警生效中,2022年来范围最大最强高温正来袭!28省份高温津贴已经出来了,一起来看看吧,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2023发放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
中央气象台14日预报,未来三天,华北东部、黄淮及新疆、甘肃西部、内蒙古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35~39℃的高温天气,新疆吐鲁番等地最高气温将超过4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据不完全统计,28省份已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多数按月或按天发放。其中,河北省较为特殊,按小时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2元/小时;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设备但达不到降温效果的室内劳动者1.5元/小时。
对比月标准,江西“打工人”高温津贴最高!室外高温不低于300元/月,室内非高温不低于200元。此外,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5省份“打工人”高温津贴可达300元/月。
对比日标准,陕西“笑傲群雄”达25元;新疆紧随其后,高温津贴上限可达20元;四川位列第三,日津贴上限为18元;另有不少省份日标准在10~15元区间。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省人社厅2021年曾在官网发文称,由于属于高原大陆性气候,夏季平均气温偏低通常达不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青海省尚未出台过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
28省份可领高温津贴2023发放标准
1、北京
发放标准:室外高温作业不低于180元/月;市内高温作业不低于120元/月
发放时间:6至8月
2、河北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2元/小时,室内高温劳动者1.5元/小时
发放时间:实行差别时长
3、天津
发放标准: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发放时间:6至9月
4、上海
发放标准:300元/月
发放时间:6至9月
5、浙江
发放标准:室外高温作业300元/月;市内高温作业200元/月
发放时间:6至9月
6、山西
发放标准:240元/月
发放时间:6至9月
7、陕西
发放标准:25元/天
发放时间:6至9月
8、辽宁
发放标准:200元/月
发放时间:7至9月
9、福建
发放标准:12元/天或者260元/月。
发放时间:5月按实际高温天数计发;6至9月,按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计发。
10、内蒙古
发放标准:180元/月
11、广东
发放标准:150元/月
发放时间:6至10月
12、广西
发放标准:100—200元/月
发放时间:6至10月
13、湖南
发放标准:最低150S/月
发放时间:7至9月
14、江西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不低于300元/月,室内非高温作业不低于200元/月
发放时间:6—9月
15、江苏
发放标准:300元/月
发放时间:6—9月
16、山东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200元/月,非高温作业140元/月
发放时间:6—9月
17、甘肃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12元/天,其他作业人员8元/天
发放时间:6—9月
18、湖北
发放标准:12元/天
发放时间:6~9月
19、河南
发放标准:10元/天
20、云南
发放标准:10元/天
21、海南
发放标准:10元/天
发放时间: 4—10月
22、吉林
发放标准:10元以上/天
23、四川
发放标准:10—18元/天
24、新疆
发放标准:10—20元/天
25、安徽
发放标准:不低于15元/天
26、宁夏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12元/天,其他作业人员8元/天
发放时间:6—9月
27、重庆
发放标准:不低于5、10、15元/天(按气温范围)
28、贵州
发放标准:8元/天或168元/月
发放时间:按月发放为6—9月
坐办公室能领高温津贴吗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如果你的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还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高温补贴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5到9月份。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补贴发放注意事项
1、气温达37℃以上,下午暂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
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