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公司怎能想占就占?
速览!“朋友圈”公司怎能想占就占?
“朋友圈”公司怎能想占就占?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营销和扩大宣传,强制要求员工转发工作信息引发热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朋友圈”公司怎能想占就占?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朋友圈”公司怎能想占就占?
前不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职工不转发朋友圈被罚1万元并开除”案例,引发广泛关注。2017年,某妇产医院开展员工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该医院驾驶员陈某因未按要求转发相关链接,被扣除工资1万元,并被解除劳动关系。随后,陈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该医院补发陈某工资,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记者采访发现,陈某的遭遇引起热议的背后,是不少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强制要求转发工作信息行为的不满。微信和朋友圈本是个人的社交场所。一些单位为了营销和扩大宣传,而强行征用员工朋友圈的做法,让人心生反感。
对强制要求心有抵触却又不得不转
“朋友圈是很私人的空间,偶尔转发几条工作信息可以理解,但是强制要求转发让人反感。”刘女士在河北石家庄某大型超市工作,按照超市要求,她经常需要转发促销信息到朋友圈,“现在很多朋友把我屏蔽了,感觉自己像微商似的。”刘女士打算再申请一个微信号,专门用来发工作信息。
记者翻阅社交平台发现,强行征用员工朋友圈的用人单位不在少数,不少人就这样的遭遇发帖吐槽。
网友“小山”透露,自己所在的幼儿园要求所有老师的招生宣传要做到“311模式”,即“每天将招生信息转发至微信朋友圈3次、视频号1次、抖音1次”,并截图报备,“不及时转发会被认为工作不注重团结协作,我现在尚处实习期,为了转正不得不坚持每天转发。”
在医院工作的何方则被要求转发医院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每天两条,且不得选择“私密”“部分可见”等屏蔽选项。完不成任务者,将被罚钱。单位“只罚不奖”、每天抽检转发情况的做法,让何方和同事们对此心里十分抵触。
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发朋友圈合理吗?
不合理,员工有权利拒绝。如果公司胆敢以要求员工发朋友圈但是员工没发的理由扣除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员工不转发朋友圈被罚1万且开除?违法吗
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到朋友圈被罚1万元且开除?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奇葩”案件做出裁决,判处用人单位扣除员工报酬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微信朋友圈是如今人手必备的社交平台,不少企业将其视为“广告牌”,希望能通过员工的转发吃上一口私域流量。近年来,公司强制员工转发广告到朋友圈的案例着实不少,更有甚者还不准设置三天可见,头像也要强制更换,若有不从轻则扣绩效降工资,重则终止劳动合同,直接让员工卷铺盖走人。对此,许多“打工人”为了“饭碗”,只能遵照老板指示,可这不仅扭曲了朋友圈的观感,有的还搭上了自己的“人设”,被视为“微商”惨遭亲朋好友屏蔽。
按理说,员工朋友圈乃是私人空间,发与不发、发什么,属于个人自由。但此类强制转发事件反复出现,背后的一些共性问题也值得深入思考。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如果想要增加员工的工作内容,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员工可以拒绝。而且,如果因为拒绝而导致被公司解除合同,公司就属于违法解除。与此同时,《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用人单位因员工未转发朋友圈就罚款,本身也是一种违法。可以说,法律以详细规定,完全否定了单位强制员工转发朋友圈行为的合法性。
但从现实中看,员工想拿起法律武器却并不容易。一方面,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尚属于卖方市场,劳动者相对弱势,面对这种家长制的粗暴管理方式敢怒不敢言,偏向于忍一时风平浪静。另一方面,真撕破脸维权也面临着打官司旷日持久的问题,高昂的维权成本也令许多劳动者望而却步。种种因素叠加,加剧了管理者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对劳动法规的无知,进一步带来管理“公”“私”不分的问题,更产生了干涉员工生育自由、要求完不成业绩的员工下跪等极端事件。
此次法院判决,明确朋友圈内容应个人自主决定,既是对用人单位的警示,也是引导企业审视自身角色的契机。今天互联网内容浩如烟海,广告早已不是一发就灵,而是必须先考虑目标客户是谁、策划内容是否有足够的含金量。机械式转发与朋友圈“画风”不一样的广告,很容易让观众心生厌恶,对企业形象反而是一种损害。而一家优秀且自信的公司,时时刻刻尊重公私生活的边界,营造轻松健康的工作氛围,员工自然而然会在朋友圈乃至各种社交平台上大晒公司的优点。这远比刻意的广告更能塑造公司的口碑。
用工单位强制员工转发朋友圈,既违反相关法规,又引发员工不悦,更不一定有好效果,如此损人不利己,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