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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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间_高温补贴
今年入夏以来,给人的直观感受就是一个字“热”。为了给广大高温作业者一些保险和慰藉,目前不少省市都已经公布了相关的高温补贴法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全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发放时间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年各地不一,有的是按月算,有的是按小时算,具体以当地官网公布的标准为准,各地高温津贴最新标准如下:
1、北京
室外高温作业是不低于180元/月,室内高温作业是不低于120元/月,发放时间是6-8月。
2、河北
室外露天作业是2元/小时,室内高温作业是1.5元/小时,发放时间实行差别时长。
3、天津
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可以按照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折算后发放。用人单位无法准确测定日累计高温天气作业小时数的,应按高温津贴标准的100%计发。本市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4、上海
300元/月,发放时间是6-9月。
5、浙江
室外作业人员300元/月,室内作业人员200元/月,发放时间是6-9月。
6、山西
240/月,发放时间是6-8月。
7、陕西
防暑降温费是室外作业人员15元/天,发放时间是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他人员10元/天,发放时间是6月15日至8月15日。高温津贴是25元/天,发放时间是6-9月。
8、辽宁
200/月,发放时间是7-9月。
9、福建
260元/月(按月计发),12元/天(按天计发)。其中5月按实际高温天数计发,6-9月按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计发。
10、内蒙古
180元/月。
11、广东
150元/月,发放时间是6-10月。
12、广西
100-200元/月,发放时间是6-10月。
13、湖南
最低150元/月,发放时间是7-9月。
14、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不低于300元/月,室内非高温作业不低于200元/月,发放时间是6-9月。
15、江苏
300元/月,发放时间是6-9月。
16、山东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200元/月,非高温作业140元/月,发放时间是6-9月。
17、甘肃
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是12元/天,其他作业人员是8元/天,发放时间是6-9月。
18、湖北
12元/天,发放时间是6-9月。
19、河南
10元/天。
20、云南
10元/天。
21、海南
10元/天,发放时间是4-10月。
22、吉林
10元以上/天。
23、四川
10-18元/天。
24、新疆
10-20元/天。
25、安徽
不低于15元/天。
26、宁夏
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是12元/天,其他作业人员是8元/天,发放时间是6-9月。
27、重庆
不低于5、10、15元/天,按气温范围发放。
28、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发放时间是6-9月。
二、坐办公室的人有高温补贴吗?
有,但室内温度要到达33度以上。因为根据有关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高温天气从事工作,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除了高温津贴外,企事业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室内人员提供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总结: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3年各地不一,有的是按月算,有的是按小时算,具体以当地官网公布的标准为准,而坐办公室的人有高温补贴,但室内温度要到达33度以上。
高温补贴是公司给的还是我国给的
公司给的。根据有关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此,高温补贴是公司给的。
农民工能不能领高温补贴?
农民工是可以领取高温补贴的。高温补贴属于法定的法定津贴,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而且法规中也详细说明了补贴对象是高温工作者,并没有具体到哪一个岗位。也就是说,不光是农民工,交警、快递员、环卫工人、搬运工、建筑工等人群都是可以领取高温补贴的。
劳动法高温补贴标准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天数核算:
为避免用人单位随意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人社厅、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117号),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