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金上调2023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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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养老金上调2023方案公布(最新)
辽宁养老金上调2023方案公布是什么?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辽宁养老金上调2023方案公布,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辽宁养老金上调2023方案公布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于近日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对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
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
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2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7%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一是 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二是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23年7月3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
个人养老金如何领取?
根据意见,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个人养老金是什么
解答: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可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按规定享受个人养老金。
简而言之,个人养老金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覆盖超过10亿人。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
个人养老金哪些人可以参加?
解答: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ps: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并非是强制缴纳的,而是个人自愿参加的。
个人养老金有什么作用?
个人养老金是指有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属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并通过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实现积累资金的保值增值。
参加个人养老金,有利于参加人在养老保险一、二支柱(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老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