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3年下半年教资考试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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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3年下半年教资考试的时间安排(出炉)
甘肃23年下半年教资考试的时间安排发布!教师资格证是教育部依据《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甘肃23年下半年教资考试的时间安排,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甘肃23年下半年教资考试的时间安排
2023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考试时间提前了,在9月16日进行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12月9日-10日进行面试考试。
总的来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均提前了一个多月,所以时间会比往年相对紧迫。
教师资格证报名的具体流程
1、登录。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看所在省报名公告,按照导航页面指引进入所在省报名入口。
2、注册。考生须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省报考要求后方可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报名公告规定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登录密码等信息,并在网站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确认承诺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3、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所在地、是否在校生、是否师范专业、毕业学校、在校生学籍学号、最高学历及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按照格式要求上传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填报报考信息。考生按照本省公告要求选择考试类别、考区、科目(所报科目须一次性勾选,一经审核通过,不得增加或更改)。提交信息后,考生报考状态变更为“待审核”。考生报考有关信息在审核前均可以自行修改。
5、接受审核。各省考务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期限内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是否需要考生到达现场详见各省报名公告要求。审核通过的考生状态变更为“待支付”。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修改、完善报名有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信息,重新接受审核。
6、网上缴费。各省考生均可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缴费考生的状态变更为“报名成功(已缴费)”,完成报名。通过审核,但逾期未缴费考生,报名无效。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7、打印准考证。考生考前一周可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考试资料下载。各类别、科目考试要求在《考试大纲》中均有详细说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资料下载”栏目免费下载。
教师资格准考证打印相关事项
准考证打印流程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并登录→根据提示下载pdf版准考证并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
①打印两份
准考证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建议考生打印两份,一份备用(不要放在一起,以免同时丢失)。
②熟悉考试路线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提前查看考场,熟悉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③考试凭证,切勿缺失
考生参加笔试考试时,需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人员证件、护照)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教师资格证的种类与区别
一、教师资格证报名学历要求不同(所有学段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均与考生所学专业无关)
1、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段要大专及以上学历;
2、高中、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学段要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要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不同
1、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证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教师资格证面试环节进行。
大专或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在读生,可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报考教师资格证。曾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参考、被撤销教师资格证的五年内不得参与教师资格证考试。
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证共计7个类别,不同级别未来接受的薪资待遇也是有明显差别且教师资格证考试难度相差比较大,需要大家结合自己的实情了解、判断。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第1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2条: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3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