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宣头原文注释及翻译
宣头
【原文】
予及史馆检讨①时,议枢密院札子问宣头②所起。予按唐故事,中书舍人③职掌诏诰,皆写四本,一本为底,一本为宣。此“宣”谓行出耳,未以名书也。晚唐枢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书④,即谓之“宣”。中书承受,录之于籍,谓之“宣底”。今史馆中尚有《梁宣底》二卷,如今之“圣语簿”也。梁朝初置崇政院⑤,专行密命;至后唐庄宗复枢密使,使郭崇韬、安重诲⑥为之,始分领政事。不关由⑦中书,直行下者谓之“宣”,如中书之“敕”⑧;小事则发头子、拟堂帖⑨也。至今枢密院用宣及头子。本朝枢密院亦用札子,但中书札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参相以次向下;枢密院札子,枢长押字在下,副贰以次向上,以此为别。头子,唯给驿马⑩之类用之。
【注释】
①史馆检讨:史馆属官。掌修日历、国史,通常以他官兼任。
②枢密院:官署名。长官为枢密使。唐代以宦官为枢密使,掌传达皇帝命令。五代时改以士人充任。宋代为最高军事机构,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军马等政令,与中书省对掌军政大权,合称“二府”。札子:官府文书名。宋代中央机构处置公事,已奉皇帝旨意者,许用札子命下级官府执行。有些官员在一定情况下,亦许用札子向皇帝奏事。宣头:又称“头子”,实指零碎事体的宣命文件,详见注⑨。
③中书舍人:中书省属官。掌起草诏令,署敕宣旨,并参议表章、接纳上奏文表等事。三国曹魏时已置,后世沿置。宋初中书舍人仅为确定俸禄的官阶,实不任职,而另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起草诏令。神宗元丰年间改官制以后,废舍人院,建为中书后省,始以中书舍人为事务主管。
④中书:即中书省。自三国曹魏以后,即为中央最高决策机构,其长官多称中书令,实为宰相。唐宋时宰相于政事堂议事,实是中书省与门下省合署办公,故政事堂亦称“中书门下”,或简称“中书”。宋代皇城外尚有中书省和门下省,俗称“外省”或“后省”。
⑤崇政院:五代后梁惩唐代宦官专权之弊,改枢密院为崇政院,以文臣为院使及直院。可参与朝廷机密,然仅备皇帝顾问,承旨宣于宰相而行之,并无决策和专擅行事的权力。
⑥后唐庄宗(985—926):即李存勖。公元923—926年在位。他在即位后,复改崇政院为枢密院。郭崇韬(?—926):五代后唐将领。庄宗时首以宰相兼任枢密使。自此枢密院专掌军事。安重诲(?—931):五代后唐将领。后唐明宗(李嗣源)时官至枢密使,累加侍中兼中书令。
⑦关由:指政府机构间的文书往来。其文体与札子大同小异。
⑧中书之“敕”:“敕”和“宣”有别。宋承五代,凡皇帝圣旨及札子批状,由中书省下达者称“敕”,由枢密院下达者称“宣”。
⑨发头子、拟堂帖:此亦指枢密院与中书省之别。凡处置具体事务的文书,枢密院称“头子”或“宣头”,中书省则称“堂帖”或“札子”。“堂帖”之名,本指唐代政事堂(宰相办公处)所颁文书,《梦溪笔谈》本卷上文有“唐中书指挥事谓之‘堂帖子’”条。
⑩驿马:驿站的马。古代为传递政府文书而设驿站,供传递者更换马匹或休息、住宿之用。
【译文】
我刚兼任史馆检讨时,参与讨论枢密院札子所问宣头文件的来历。我考察唐代旧事,中书舍人职掌起草诏诰,都写成四份,其中一份为底本,一份为宣本。这个“宣”本指由宫廷颁行出来,在初并未用作文件的名称。晚唐枢密使自宫廷中领受皇帝旨意,出而交付中书省,即称之为“宣”。中书省承受之后,抄录一份于文件簿,就称之为“宣底”。现在史馆中还保存有《梁宣底》二卷,就像现在的“圣语簿”。后梁初置崇政院,专掌传达皇帝的机密诏命;至后唐庄宗恢复枢密院,使郭崇韬、安重诲为枢密使,枢密院才开始分领军政大权。当时枢密院传达皇帝旨意的文件不经由中书省,而直接颁行于下级部门的,就称为“宣”,如同中书省所颁行的“敕”;至于较小的事体,则由枢密院发头子,中书省拟堂帖。至今枢密院仍用宣及头子。本朝枢密院也用札子,但中书省的札子,宰相的签名画押在上面,名次在后的宰相及参知政事(副宰相)的签名画押依次向下排列;枢密院的札子,则长官的签名画押在下面,副长官的签名画押依次向上排列,以此与中书省的札子相区别。枢密院的头子,只在供给驿马之类的小事情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