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馆职称学士原文注释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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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馆职称学士

  【原文】

  《集贤院记》①:“开元故事,校书官许称学士②。”今三馆职事皆称学士③,用开元故事也。

  【注释】

  ①《集贤院记》:即唐人韦述所撰《集贤注记》。原书三卷,记唐代开元、天宝间集贤院置院始末、院中故事及学士名氏。已佚,今存佚文尚多。

  ②校书官:泛指集贤院整理图籍的官员。唐代集贤院曾先后置学士、直学士、校理、待制、留院、入院、侍讲、刊校、修撰、修书及直院等官,俗间统称“学士”。后规定登朝官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学士中取位次最高者一人判院事,缺学士即以直学士中位次最高者递补;非登朝官不问品秩,并为校理,其余名目皆停废。

  ③三馆:宋承唐制,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掌修史、藏书、校书事务。太宗时增建秘阁,与三馆合称馆阁,又新建崇文院总寓馆阁。凡供职馆阁及崇文院者,有学士、直学士、直馆、直阁、修撰、校理、检讨、校勘、校书等职名,统称馆职,为文臣清贵之选。元丰五年(1082)改官制后,崇文院并入秘书省,而秘书省官著作郎、著作佐郎、秘书郎、校书郎、正字等仍称馆职。其余还有不同职事的史官名目,亦与馆职等同,有时馆职还包括诸杂阁的部分职事。两宋时期,民间沿唐俗,亦往往统称担任馆职者为“学士”。

  【译文】

  《集贤院记》记载:“开元间的旧制,凡校书官都可称为‘学士’”。现在担任三馆职事者都被称为“学士”,用的还是唐开元间的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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