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翰林学士敕设用乐原文注释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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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翰林学士敕设用乐

  【原文】

  京师百官上日①,唯翰林学士敕设②用乐,他虽宰相,亦无此礼。优伶③并开封府点集。陈和叔④除学士,时和叔知开封府⑤,遂不用女优。学士院敕设不用女优,自和叔始。

  【注释】

  ①京师:今河南开封。上日:上任之日。

  ②敕设:特指皇帝下旨安排的宴会。凡宴会所用帐幕、食品、酒醴、茶果等,皆由御用机构供给陈设,故称“敕设”。有时还安排杂戏。

  ③优伶:古代杂戏及歌舞演员之称。此实指有乐籍的歌舞艺人。

  ④陈和叔:即陈绎(1021—1088)。字和叔,开封人(一说洛阳人)。历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事,晚年曾兼任经略安抚使。

  ⑤和叔知开封府:此六字语气不顺,疑当作“权知开封府”五字。或后人传抄误“权”字为“叔”,遂又擅加“和”字。史载陈绎先曾拜翰林学士,后屡任他职,又权知开封府事,久之,复还翰林,仍领府治。《笔谈》此条所记当是他复还翰林时事。

  【译文】

  京师百官上任之日,只有翰林学士奉旨设宴可以用乐舞,其他官员,即使是宰相,也没有这种礼仪。宴会所用的乐工和歌舞艺人,都由开封府指定招集。陈和叔复为翰林学士,当时他权知开封府事,遂不用歌舞女艺人。学士院奉旨设宴不用女艺人,自和叔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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