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人事二原文注释及翻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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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逋隐居

  【原文】

  林逋①隐居杭州孤山,常畜两鹤,纵之则飞入云霄,盘旋久之,复入笼中。逋常泛小艇游西湖诸寺,有客至逋所居,则一童子出,应门②延客坐,为开笼纵鹤。良久,逋必棹③小船而归,盖常以鹤飞为验也。逋高逸倨傲,多所学,唯不能棋,常④谓人曰:“逋世间事皆能之,唯不能担粪与着棋。”

  【注释】

  ①林逋(968—1028):字君复,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早年游历江淮间,后归隐杭州西湖孤山,种梅养鹤,终身不娶,以诗著名。卒谥和靖先生。

  ②应门:候门、守门,犹言当门,在大门口。

  ③棹(zhào):划水行船。

  ④常:通“尝”。

  【译文】

  林逋隐居杭州孤山,常养着两只鹤,放出笼子就飞入云霄,在天空长时间盘旋,再回到笼中。逋常常泛小舟游览西湖各寺院,有客人到逋的住处,就有一童子出来,在大门口接待客人坐下,为客人开笼放鹤。过好大一阵子,逋一定会划着小船回来,看来他是经常以两鹤放飞为信号的。逋清高闲逸,倨傲不群,多才多艺,唯独不能下棋,曾对人说:“我世间事都能做,只是不能担粪与着棋。”

  不教人主杀人手滑

  【原文】

  庆历中,有近侍①犯法,罪不至死,执政②以③其情重④,请杀之。范希文⑤独无言,退而谓同列⑥曰:“诸公劝人主法外⑦杀近臣,一时虽快意,不宜教手滑⑧。”诸公默然。【注释】

  ①近侍:亲近的侍奉。据下文范仲淹语,文中的“近侍”当指皇帝亲近的大臣。

  ②执政:掌握政权,主持政务,文中指主持某方面政务的大臣。

  ③以:以为,认为。

  ④情重:情节严重。

  ⑤范希文:即范仲淹,字希文,宋苏州吴县人,曾任陕西四路安抚使,参知政事,谥文正。范仲淹工于诗词散文,有《范文正公集》。

  ⑥同列:同在朝班,文中指同事、同僚。

  ⑦法外:法律之外,文中指不按照法律定罪。

  ⑧手滑:比喻随意行事。

  【译文】

  庆历年间,有皇帝身边的侍从犯法,罪不至判死刑,执政大臣以其情节严重,请求杀了他。唯独范希文(仲淹)不说话,退朝后对同僚说:“诸公劝皇上在法律之外杀近臣,虽然一时痛快,但不宜教皇上杀人手滑。”诸公都默然无语。

  【评析】

  第九、十卷此所谓“人事”即人物逸事。宋代笔记体的著作中,人物逸事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有许许多多的细节材料,可以弥补正规史书的传记中人物事迹仅粗略记载的不足,或纠正史书中的错误。沈括作《笔谈》,因为不欲涉及人事利害,所以本门所记都是正面的,即所谓“不言人恶”;但正面材料也只着眼于逸事本身,是真能给人以启发者则记之,在事而不在人,故既无阿谀赞颂之词,也无志异猎奇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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