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神奇原文注释及翻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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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震

  【原文】

  内侍①李舜举②家曾为暴雷所震。其堂之西室,雷火自窗间出,赫然出檐,人以为堂屋已焚,皆出避之。及雷止,其舍宛然③,墙壁窗纸皆黔④。有一木格,其中杂贮诸器,其漆器银扣⑤者,银悉镕流在地,漆器曾不⑥焦灼。有一宝刀,极坚钢,就刀室中镕为汁,而室亦俨然⑦。人必谓火当先焚草木,然后流金石,今乃金石皆铄⑧,而草木无一毁者,非人情所测也。佛书言“龙火得水而炽⑨,人火得水而灭”,此理信然。人但知人境⑩中事耳,人境之外,事有何限,欲以区区世智情识,穷测至理,不其难哉!

  【注释】

  ①内侍:官名。宋代增设入内内侍省和外侍省,分别称前省、后省,前者尤其得到宠幸。后世称宦官为内侍。

  ②李舜举:字公辅,北宋熙宁年间任内侍押班,统辖驻扎泾原路的军队。元丰年间曾与沈括一道领兵抵御西夏军。

  ③宛然:真切的样子。宛:事物真切可见,历历在目。这个义项用得不多。

  ④黔(qián):黑色。

  ⑤银扣:用银装饰。扣:用金属装饰镶嵌器具。

  ⑥曾不:并没有。曾:副词,用来加强语气。

  ⑦俨然:完整的样子。

  ⑧铄(shuò):熔化。

  ⑨炽:火旺,引申为旺盛、强盛。

  ⑩人境:人世。

  至理:最根本的道理。至:极,最。

  【译文】

  内侍李舜举家曾被暴雷所震。他家堂屋的西头房间,有雷火从窗户冒出,赫然蹿出于房檐之上,家里人以为堂屋已被烧了,都跑出去躲避。及暴雷停止,那间房子却宛然如故,只是墙壁和窗纸都变黑了。屋内有一个木架,其中杂七杂八地存放着各种器物,那些有银饰的漆器,银饰全都熔化流到了地上,漆器却不见被烤焦。有一口宝刀,极为刚硬,就在刀鞘里被熔化为铁汁,而刀鞘也俨然完好无损。人们通常必定会认为,雷火为害当先焚草木,然后才熔化金石;而现在却是金石都被熔化,草木反而无一被毁,这不是人之常情所能推测的。佛书上说“龙火得水会更炽烈,人火得水则会熄灭”,这话确有道理。人只不过了解人世间的事情罢了,人世间之外,无穷无尽的事理又有何极限?欲以区区人世间的知识和情理,去追根究底地测量终极的道理,不是太难了吗?

  事非前定

  【原文】

  人有前知者,数十百千年事皆能言之,梦寐亦或有之,以此知万事无不前定。予以为不然。事非前定,方其知时,即是今日;中间年岁亦与此同时,元非先后。此理宛然,熟观之可喻。或曰:苟能前知,事有不利者可迁避之。亦不然也。苟可迁避,则前知之时,已见所避之事;若不见所避之事,即非前知。

  【译文】

  人有号称能“前知”的,世传这种人就连数十百千年之后的事都能预言,就是梦寐中的事或者将来也会发生,以此知道万事无不是“前定”的。我对这些说法不以为然。万事并没有“前定”的,当所谓将来的某件事被人们知道的时候,它便已是“今日”的事;从“今日”到预言的将来的年岁,这中间所有的时间都与“今日”同时,原没有先后。这道理看似曲折,仔细体察就会明白。有人说:假如能够“前知”,那么将来事情有不利的就可以躲避。这说法也不是那么回事。假如可以躲避,那么人们在“前知”的时候,就已看出所要躲避的事;若是看不出所要躲避的事,那就说明人们不能“前知”。

  【评析】

  《笔谈》本卷所记都是古人不能解释的一些传闻异事。其中有些现象,在今天看来已是常识,如所谓“雷斧”,应该就是原始先民留下来的石斧,只不过因雷震而偶然有所发现而已。至于流星陨石、闪电熔化金属之类,就更无可奇怪了。从“事非前定”条看,沈括其实是很“唯物”的,他的大量科学记录也同时包含着对宿命论的批判,但古人的思想中本多矛盾(今人也是一样),对此不必苛求。这里仅略选几例,以见所记并非都无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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