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杂志二原文注释及翻译

崔莹莹 1172分享

  海潮

  【原文】

  卢肇①论海潮,以谓日出没所激而成,此极无理。若因日出没,当每日有常,安得复有早晚?予尝考其行节,每至月正临子、午②则潮生,候之万万无差。(此以海上候之,得潮生之时,去海远即须据地理增添时刻。)月正午而生者为潮,则正子而生者为汐;正子而生者为潮,则正午而生者为汐。

  【注释】

  ①卢肇:宜春(今属江西)人。唐会昌三年(843)状元,官至弘文馆学士。曾作《海潮赋》,序谓“日激水而潮生,月离日而潮大”。

  ②月正临子、午:指月亮正处在“上中天”和“下中天”的位置上。古人称正午时分(午时中点)太阳所处的位置叫“上中天”,午夜时分(子时中点)太阳所处的位置叫“下中天”。由于月亮每天东移,它与太阳通过“上中天”和“下中天”的时间就不一致。这也影响到海潮发生的时间,使海潮的高潮每天延后约50分钟。

  【译文】

  卢肇论海潮,以为海潮是由日出和日落的激荡而造成的,这说法极无道理。如果是因为日出和日落,那么海潮的生成和退落应该每天都有固定的时间,又怎么会有早有晚呢?我曾经考察海潮生成的时间规律,每到月亮正处在“下中天”和“上中天”的位置时它就会生成,这种观测结果万万无差错。(这是从海上观察所得到的潮生时刻,如果离海较远,就须根据具体的地理位置增加时刻。)如果以月亮正当“上中天”所生成的叫做潮,那么它正当“下中天”所生成的就是汐;如果以月亮正当“下中天”所生成的叫做潮,那么它正当“上中天”所生成的就是汐。

  十二气历

  【原文】

  历法见于经者,唯《尧典》言“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置闰之法,以尧时始有,太古以前又未知如何。置闰之法,先圣王所遗,固不当议,然事固有古人所未至而俟后世者。如岁差①之类,方出于近世,此固无古今之嫌也。凡日一出没,谓之一日;月一亏盈,谓之一月。以日月纪天虽定名,然月行二十九日有奇复与日会,岁十二会而尚有余日;积三十二月复余一会,气与朔渐相远,中气②不在本月,名实相乖;加一月谓之闰,闰生于不得已,犹构舍之用橝楔③也。自此气朔交争,岁年错乱,四时失位,算数繁猥。凡积月以为时,四时以成岁,阴阳消长,万物生杀,变化之节,皆主于气而已,但记月之盈亏,都不系岁事之舒惨④。今乃专以朔定十二月,而气反不得主本月之政⑤。时已谓之春矣,而犹行肃杀之政,则朔在气前者是也,徒谓之乙岁之春,而实甲岁之冬也;时尚谓之甲之冬矣,而已行发生之令,则朔在气后者是也,徒谓之甲岁之冬,而实乙岁之春也。是空名之正,二、三、四反为实。而生杀之实反为寓⑥,而又生闰月之赘疣,此殆古人未之思也。今为术,莫若用十二气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为孟春之一日,惊蛰为仲春之一日,大尽三十一日,小尽三十日,岁岁齐尽,永无闰余。十二月常一大一小相间,纵有两小相并,一岁不过一次。如此,则四时之气常正,岁政不相陵夺,日月五星亦自从之,不须改旧法。惟月之盈亏,事虽有系之者,如海、胎育之类,不预岁时寒暑之节,寓之历间可也。借以元祐元年为法:当孟春小,一日壬寅,三日望,十九日朔;仲春大,一日壬申,三日望,十八日朔。如此,历术岂不简易端平,上符天运,无补缀之劳?予先验天百刻⑦,有余有不足,人已疑其说;又谓十二次斗建⑧当随岁差迁徙,人愈骇之。今此历论,尤当取怪怒攻骂,然异时必有用予之说者。

  【注释】

  ①岁差:即恒星年(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所历时间)与回归年(又称太阳年,即太阳两次经过春分点所历时间)之差。前者较后者约长20分23秒。照古人的说法,太阳循黄道向西退行,约五六十年就要退一度左右。最早发现岁差的是东晋初年的虞喜(约发现于公元330年)。

  ②中气:按通行的二十四节气歌诀,处单数位的称节气,处双数位的称中气。

  ③橝楔(xiē):二字分指门楣和门框,即门上面的横木和两边的立柱。

  ④舒惨:指阴阳变化。

  ⑤政:此指与节令相适应的一切人事活动(包括保护自然、养生、农事、祭祀及行政措施等等)。古人称一年有“十二月令”,则所行之事便有“十二月政”。

  ⑥寓:托寄。此指历法上的依附性质。

  ⑦百刻:指一昼夜。古人以漏壶计时,一昼夜分为一百刻。

  ⑧斗建:古人以北斗星的斗柄所指的方向(以等分圆周的十二地支表示)推算月份,如夏历正月斗柄指向寅即为建寅之月,二月斗柄指向卯即为建卯之月,等等,称为“斗建”。也称“月建”。

  【译文】

  历法见于古代经书的,只有《尚书·尧典》说到“用闰月调整时日,以定四时节气,而成一岁之历象时令”。设置闰月的办法,因为尧的时代才开始有,远古以前的情形又不知是什么样子。设置闰月的办法,是古代先圣王所留传下来的,固然不应提出异议,然而事情本来就有古人未曾做到而等待后人来做的。如岁差之类,直到近世才发现,这当然也就没有以今变古的嫌疑。凡是太阳出没一次,就叫做一日;月亮亏盈一遭,就叫做一月。用日、月记录天体运行虽是固定的名目,然而月亮运行二十九日有余复与太阳会合,每年十二次会合而还有剩余的时日;积累三十二个月就会剩余一次会合的时日,节气和朔日的错位越来越远,以致中气不在当月,名实就相乖违了;为此就要加一个月,叫做闰月,所以加闰月也是出于不得已,犹如建造房子的门要加门楣和门框。自此以后,节气和朔日就相互冲突,导致历法上的年岁错乱,四季失位,测算数据繁琐复杂。大凡积三月以为一季,积四季而成一年,阴、阳二气的消长,万物的生死循环,所有的变化节奏,无不归结于节气的转换,而只按月亮的盈亏造历法,便都与岁时运转的阴阳变化没有关联。现在却专以合朔确定十二个月,而节气反而不能主导当月的人事活动。譬如说,历法季节已称为春天了,而人事活动仍按万物萧条的节令进行,朔日在节气之前就是这种情况,因而白白地称说某季是乙岁的春天,实际它还是上一年甲岁的冬天;反过来说,历法季节还称某季是甲岁的冬天,而人事活动已开始按万物生长的节令进行,朔日在节气之后就是这种情况,因而白白地称说某季是甲岁的冬天,实际它已是下一年乙岁的春天。如此,所谓正月就是徒有其名,反而是二月、三月或四月合乎作为一年之始的实际。这样在历法上,反映万物生长或萧条的节气反而是附属的性质,而由此又生出闰月的累赘,这大概是由于古人未曾深入思考。现在要改进历法,没有比采取如下办法更好的,就是用十二个中气(二十四节气)为一年,更不用十二个朔闰月,直接以立春之日为孟春正月的第一日,惊蛰为仲春二月的第一日,大月都满三十一日,小月都满三十日,岁岁整齐无余日,永远不用闰月。十二个月恒常一大一小相间,即使有两个小月并列,每年也不过一次。这样,就使四时节气永远与历法相合,每年的岁时活动不相侵越,自然顺从日、月、五星的运行规律,也不需要再修改旧的历法。只是月亮的盈亏,虽然有些事像是跟它有关系的,如海潮的起落、胎生的孕育之类,但它不关乎岁时寒暑的节气变化,把它附载于上述历法中就可以了。权且以元祐元年为例而示其法:当孟春正月为小月,则一日干支为壬寅,三日月望,十九日为合朔日;仲春二月为大月,则一日干支为壬申,三日月望,十八日为合朔日。如此,历法岂不是简易、整齐而平稳,上符天体的运行,而无修补测算的烦劳?我先前曾测验每一昼夜的一百刻,发现时刻有时有余有时不足,有人已怀疑我的看法;又曾说每年十二次斗建(月建)当是随着岁差而迁移的,有人更惊诧为骇人耳目。现在我这关于制历方法的新论,大概尤其会被一些人大惊小怪、攻击怒骂,然而将来必定会有人采用我的学说。

  老军校

  【原文】

  宝元元年,党项围延安七日,邻于危者数矣。范侍御雍①为帅,忧形于色。有老军校出,自言曰:“某边人,遭围城者数次,其势有近于今日者。虏人不善攻,卒不能拔,今日万万无虞。某可以保任,若有不可,某甘斩首。”范嘉其言壮,人心亦为之小安。事平,此校大蒙赏拔,言知兵善料敌者首称之。或谓之曰:“汝敢肆妄言,万一不验,须伏法。”校笑曰:“若未之思也。若城果陷,谁暇杀我耶?聊欲安众心耳。”

  【注释】

  ①范雍(?—1046):字伯纯,洛阳人。屡为边帅,好谋而少成。官至资政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卒谥忠献。

  【译文】

  宝元元年(1038),西夏大军包围延安七天,延安城几次接近失陷。侍御史范雍为边帅,忧形于色。这时有个老军校站出来,自称:“我是边地人,已多次经历被围城的战役,那时的形势有和今天相近的。党项人不善于攻城,最终不能攻下围城,今天的事万万不用担心。我可以立下军令状担保,如果我的话不灵,我甘愿被杀头。”范帅赞赏他的豪言壮语,一时人心也为之稍稍安定。战事平息之后,这位军校大受奖赏提拔,人们谈起能知兵、善应敌的人,都首先称道他。有人对他说:“你竟敢放肆胡言乱语,万一事不应验,是要伏军法的。”这位军校笑笑说:“你没动脑子想想,如果城果然被攻陷了,谁还顾得上杀我?当时也不过是要姑且稳定军心罢了。”

  王和尚

  【原文】

  种世衡初营青涧城①,有紫山寺僧法崧,刚果有谋,以义烈自名。世衡延置门下,恣其所欲,供亿无算。崧酗酒狎博,无所不为,世衡遇之愈厚。留岁余,崧亦深德世衡,自处不疑。一日,世衡忽怒谓崧曰:“我待汝如此,而阴与贼连,何相负也?”拽下械系,捶掠极其苦楚。凡一月,滨于死者数矣,崧终不伏,曰:“崧,丈夫也。公听奸人言,欲见杀则死矣,终不以不义自诬。”毅然不顾。世衡审其不可屈,为解缚沐浴,延入卧内,厚抚谢之,曰:“尔无过,聊以相试耳。欲使为间,万一可胁,将泄吾事。设虏人以此见穷,能不相负否?”崧默然,曰:“试为公为之。”世衡厚遗遣之,以军机密事数条与崧,曰:“可以此藉手,仍伪报西羌。”临行,世衡解所服絮袍赠之,曰:“胡地苦寒,以此为别。至彼,须万计求见遇乞,非此人,无以得其心腹。”遇乞,虏人之谋臣也。崧如所教,间关求通遇乞。虏人觉而疑之,执于有司。数日,或发袍,领中得世衡与遇乞书,词甚款密。崧初不知领中书,虏人苦之备至,终不言情。虏人因疑遇乞,舍崧,迁于北境。久之,遇乞终以疑死。崧邂逅得亡归,尽得虏中事以报。朝廷录其劳,补右侍禁,归姓为王。崧后官至诸司使,至今边人谓之王和尚。世衡本卖崧为死间,邂逅得生还,亦命也。康定之后,世衡数出奇计;予在边,得于边人甚详,为新其庙像,录其事于篇。②

  【注释】

  ①种世衡(985—1045):字仲平,洛阳人。官至环州知州兼环庆路钤辖,为一时名帅。清涧城:今陕西清涧。

  ②《宋史·种世衡传》记载法崧本姓王,名光信,骁勇善骑射。初以熟悉边境地区山川道路,常为世衡出兵作向导,世衡奏以为三班借职,并为之改名崧(亦作嵩)。及受世衡派遣入夏,被夏人囚禁于陷阱中,备尝艰苦。后来西夏内乱,其大臣野利等被杀,元昊有意与宋讲和,遂遣法崧回。鄜延经略使庞籍疏上其事,言其劳苦及离间之功,乃迁崧官为三班奉职,又因崧自陈而继迁侍禁、閤门祗侯。其他宋人笔记所说亦互有异同,而以沈括此条所记较为详悉。

  【译文】

  种世衡最初营建青涧城时,有个紫山寺僧人法崧,刚毅果决有谋略,以敢于为忠义献身自称。世衡招纳他为门下客,任其恣意放纵,供他挥霍的钱财无数。法崧酗酒赌博,无所不为,世衡对他愈厚待。过了一年多,法崧也对世衡深深感恩,不怀疑世衡对他的信任。有一天,世衡忽然发怒,对法崧说:“我对你如此厚待,而你竟暗地里与羌人勾结,为何负我?”命人拽下去铐上刑具,囚禁起来,捶笞拷掠,极其严酷。一月之内,法崧几次被折磨得要丧命,而到底不认罪,说:“我法崧是大丈夫。府公您听信奸人之言,要杀我您就杀,我也不过一死,但决不会招供没有的事,接受您强加给我的这种不义之名。”对世衡的行为毅然不顾。世衡确知其不可屈服,于是为他脱去绳索刑具,让他沐浴更衣,引他到自己的卧室内,深切安抚道歉,说:“你没有过错,我不过姑且试试你。想让你做间谍,万一你被胁迫不能承受,将会泄露我的机密。假如羌人也像我这次试你一样对你穷尽折磨,你能不能不负我?”法崧默然不语,然后说:“我为府公试试。”世衡厚赠钱财而派他走,又告诉他几条军事机密,说:“你就以这几条机密为借口下手,假装西投是为了把机密报告给西羌人。”法崧临行时,世衡又脱下所穿的丝絮棉袍送给他,说:“胡人之地酷冷严寒,我就以这个作为分别的礼物。到了那里,你要想尽一切办法求见遇乞,除非此人,你无法得到他们的心腹机密。”遇乞其人,是西夏的第一谋臣。法崧按世衡的布置,偷渡边关到了西夏,要求见遇乞。羌人有所提防而怀疑他,把他抓起来送到了有关机构。过了几天,有人扯破他的棉袍搜查,在棉袍的领子中发现了世衡给遇乞的书信,言词十分真诚亲密。法崧原先并不知道衣领中有这书信,羌人严刑拷打备至,法崧始终不讲实情。羌人因此而怀疑遇乞,就放了法崧,把他转移到西夏的北部地区。不久后西夏生变,遇乞最终因受怀疑而被杀。法崧遇机会得以逃归,尽得羌中情况而报告朝廷。朝廷肯定了他的功劳,补授他为右侍禁,又让他还俗,复本姓为王。崧后来官至诸司使,至今边境地区的人还称他为王和尚。世衡本来是出卖法崧,用他的死来离间羌人的,他遇机会得以生还,这也是他的命。康定年间以后,世衡守边屡出奇计;我在边境任职时,从边地人那里得知王和尚的事迹,甚为详细,因此为他重塑了庙像,并以这篇文章记录其事迹。

  一举三役

  【原文】

  祥符①中,禁火②。时丁晋公③主营复④宫室,患取土远,公乃令凿通衢⑤取土,不日皆成巨堑⑥。乃决汴水⑦入堑中,引诸道⑧竹木排筏及船运杂材,尽自堑中入至宫门。事毕⑨,却以斥弃⑩瓦砾灰壤实于堑中,复为街衢。一举而三役济,计省费以亿万计。

  【注释】

  ①祥符:即大中祥符,宋真宗赵恒年号(1008—1016)。

  ②禁火:禁中失火。禁:皇帝居住的地方,文中指皇宫。

  ③丁晋公:丁谓(962—1033),字谓之,宋真宗时任宰相,封晋国公。

  ④营复:文中指修复。营:建造。

  ⑤通衢(qú):四通八达的道路,文中指城中的主干道。

  ⑥堑:壕沟,护城河,文中指取土时形成的深沟。

  ⑦汴水:河流名,在今河南开封境内。

  ⑧诸道:文中指各地。

  ⑨事毕:文中指工程结束。毕:完毕,结束。

  ⑩斥弃:抛弃,黜免,文中是“废弃”的意思。

  实:文中是“充填”的意思。

  役:兵役,劳役,文中指修复皇宫的工程。

  济:成就,成功。

  【译文】

  大中祥符年间,皇宫中发生火灾。当时丁晋公(谓)主持营建修复宫室,计虑取土太远,于是指令凿开宫前的大道取土。没有几天,大道都成了巨大的壕沟。因而决开汴水堤岸,引水入壕沟中,使各地运送各种材料的竹排、木筏和船只,都从壕沟中直接来到宫门前。工程结束后,又以废弃的瓦砾灰土填到壕沟中,复修整为街道通衢。一举而三项力役同时成功,节省的费用可以亿万计。

  龙船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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