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李花赠张十一署-唐诗精选
此诗写得奇丽精妙,体物入微,发前人未得之秘。诗歌前段着力描摹李花的情状,刻画从黑夜到清晨之间李花的物色变化,写得绚丽多姿,令人魂迷眼乱。后段借花致慨,百感交集。全诗情寓物中,物因情见,堪称咏物佳作。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欣赏一下吧。
李花赠张十一署
韩愈
江陵城西二月尾,
花不见桃惟见李。
风揉雨练雪羞比,
波涛翻空杳无涘。
君知此处花何似?
白花倒烛天夜明,
群鸡惊鸣官吏起。
金乌海底初飞来,
朱辉散射青霞开。
迷魂乱眼看不得,
照耀万树繁如堆。
念昔少年著游燕,
对花岂省曾辞杯?
自从流落忧感集,
欲去未到思先回。
只今四十已如此,
后日更老谁论哉?
力携一樽独就醉,
不忍虚掷委黄埃。
韩愈诗鉴赏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春,韩愈为江陵府法曹参军,常与功曹参军张署诗酒往还。在二月底的一个晚上,韩愈往江陵城西看李花,张署因病未能同游,韩愈归作此诗以赠。
“江陵”二语,前人多所不解。如清末诗评家陈衍说:“桃花经日经雨,皆色褪不红,一望成林时,不如李花之鲜白夺目。”实未领会作者深意。“二月尾” ,已点明是无月之夜。“花不见桃”,并不是没有桃花,而是在黑夜中红桃反光微弱,看不清楚;“惟见李”,李花素白,反光强烈,在黑暗的背景中特别鲜明可见。这里以桃花作陪衬,更突出了李花的素洁与繁茂。王安石《寄蔡氏女子》诗:“积李兮缟夜,崇桃兮炫昼。”也注意到颜色与光的关系,把桃花和李花在昼夜间给人不同的感觉准确地表达出来。
最能领略韩愈此诗妙处的是南宋诗人杨万里。他的《读退之李花诗》云:“近红暮看失燕支,远白宵明雪色奇。花不见桃惟见李,一生不晓退之诗。”并有小序:“桃李岁岁同时并开,而退之有‘花不见桃惟见李’之句,殊不可解。因晚登碧落堂,望隔江桃李,桃皆暗而李独明,乃悟其妙。盖‘炫昼缟夜’云。”
“风揉”五句,极写李花“缟夜”的情景。诗人在低徊叹赏:城西的李花啊,和煦的春风在抚摩它,霏微的春雨去洗涤它,李花白得连雪花儿也比不上。
繁密的花树林,望去象无际的波涛,在空中翻腾涌动。古来咏花之作,每逢偏于纤巧娇媚,而韩愈却以如椽之笔,写奇壮之景,形象生新,境界宏阔,颇有韩诗 “思雄”、“力大”的特色。诗人接着写道:朋友,您知道这儿的李花象什么呢—— 那亿万朵洁白的花儿, 把夜空照得通亮。群鸡误以为天明,都惊觉而啼,官吏们因此也纷纷起床了。这段描写浓墨重彩,正是韩愈善用的“狠”笔!“群鸡惊鸣”之语,想象怪异,把李花的“缟夜”渲染到极至。
韩愈是写文章的大手笔,很讲究谋篇布局,法度严密,命意曲折,一篇上下,都有线索可寻。每段每句,都要布置得法,以使文章变化多姿。“群鸡”一句,似虚似实,正是上下接榫之处,仿佛李花真的把天照亮了,而下面紧接“金乌海底初飞来”句,由虚写转为实写,由夜晚写到清晨,接得相当自然,韵脚也由仄韵转为平韵,声情一致,音节流畅。我们看,诗人是怎样描写朝阳初照花林的情景的:那神话传说中的金乌—— 太阳,刚从海底飞来,半天空红光散射,青霞披开,使人目迷五色,无法逼视—— 啊,阳光正照耀着千万树李花,繁密成堆!诗人以厚重的笔触和浓烈的色调,描绘了阳光、云彩和花树交相辉映的美景。诗中这无比奇特的意象,正表现了韩诗“放恣横从,神奇变幻”的艺术特征。
“ 念昔”句以下为第二段。由花及人,感物兴怀,今昔对比,自伤身世。诗人回忆起往日少年时期,喜欢游赏宴乐,对着美丽的春花,开怀畅饮;自从流落不遇,百忧交集,要去看花时,未到已先想着回家了。而今从阳山贬所迁移江陵,追想起自己被放逐的经过,不禁感喟苍凉。末四句更跌深一层,写自己今日尽情对酒赏花,是为了不忍辜负春光,让美好的花儿寂寞地零落在黄土里。这一段抒发个人的感慨,纯用散文化笔法,而依然有着浓郁的诗味。“只今四十已如此,后日更老谁论哉” 等句,虚字的使用尤为妥贴。如方东树所云:“其于闲字语助,看似不经意,实则无不坚确老重成炼者。”(《昭昧詹言》)
此诗上半段,造意奇特,气象万千。诗人以劲健之笔描写奇丽的景物,发掘出常人所未曾领略到的自然的美。诗中的奇思壮采,浪漫的情调,雄阔的意境和难以捉摸的纷繁的艺术形象,都表现了诗人无比丰富的精神世界。如用翻空的波涛形容李花林,写白花倒映得天亮而使群鸡惊鸣等,都是戛戛独造的未经人道之语。然而,正如李黼平《读杜韩笔记》指出的,这些诗句“可谓工为形似之言,而诗之佳处不在此”。
诗人写李花,也是在写自己。上半篇极写李花的洁白与繁茂,我们不也可以联想到诗人那惊世的才华吗?
时当盛年的诗人,胸怀着匡时济世之心而处于无用之地,他只叹惋光阴的抛掷,大丈夫志业无成,故在诗中借花以寄个人的深慨。下半篇惜李花也是自惜,诗语质朴,与上边华赡的写景语恰成强烈的对比,而诗中有文,则辞气更为流畅,感情也显得更为浓挚了。
蒋抱玄《评注韩昌黎诗集》云:“此诗妙在借花写人,始终却不明提,极匣剑帷灯之致。”如宝剑在匣,华灯在帏,而剑气灯光却若隐若现,给观者以无穷的想象天地,这正是此诗的高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