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博鸡者事文言文注解_翻译在线看
这篇文言文选自《四库全书》本《凫藻集》,是明代的高启所写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我们的作者是怎样写的吧,我们这里提供详细的注解哦,一起来看一下吧。
博鸡者,袁人,素无赖,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任气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之。
元至正间,袁有守多惠政,民甚爱之。部使者臧,新贵,将按郡至袁。守自负年德,易之,闻其至,笑曰:“臧氏之子也。”或以告臧。臧怒,欲中守法。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知使者意嗛守,即诬守纳已赇。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袁人大愤,然未有以报也。
一日,博鸡者遨于市。众知有为,因让之曰:“若素民勇,徒能凌藉贫孱者耳!彼豪民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若诚丈夫,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博鸡者曰:“诺。”即入闾左,呼子弟素健者,得数十人,遮豪民于道。豪民方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博鸡者直前捽下,提殴之。奴惊,各亡去。乃褫豪民衣自衣,复自策其马,麾众拥豪民马前,反接,徇诸市。使自呼曰:“为民诬太守者视此!”一步一呼,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豪民子闻难,鸠宗族童奴百许人,欲要篡以归。博鸡者逆谓曰:“若欲死而父,即前斗。否则阖门善俟。吾行市毕,即归若父,无恙也。”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袁人相聚从观,欢动一城。郡录事骇之,驰白府。府佐快其所为,阴纵之不问。日暮,至豪民第门,捽使跪,数之曰:“若为民不自谨,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怨望,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死,今姑贷汝。后不善自改,且复妄言,我当焚汝庐、戕汝家矣!”豪民气尽,以额叩地,谢不敢。乃释之。
博鸡者因告众曰: “是足以报使君未耶?”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博鸡者曰:“然。”即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台臣弗为理。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东南。
高子曰:余在史馆,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观袁守虽得民,然自喜轻上,其祸非外至也。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固贼戾之士哉!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识者固知元政紊弛,而变兴自下之渐矣。
博鸡者是袁州人,一向游手好闲,不从事劳动生产,每天抱着鸡召唤一帮年轻人,在街市上斗鸡赌输赢。他任性放纵,喜欢与人争斗。许多乡里的侠义好汉,都对他很服从、退让。
元代至正年间,袁州有一位州长官颇多仁爱、宽厚的政绩,百姓很喜欢他。当时上级官署派下的使者姓臧,是一个新得势的权贵,将要巡察各州郡到袁州来。太守依仗着自己年资高有德望,看不起这位新贵,听说他到了,笑着说:“这是臧家的小子啊。”有人把这话告诉了姓臧的。臧大怒,想用法律来中伤陷害太守。正巧袁州有一个土豪,曾经受过太守的杖刑,他得知姓臧的使者心里怀恨太守,就诬陷太守接受过自己的贿赂。使者于是逮捕了太守,威逼其认罪,革掉了太守的官职。袁州人非常愤慨,但是没有什么办法来对付他。
一天,博鸡者在街市上游荡。大家知道他有能力有作为,因而责备他说:“你向来以勇敢出名,但只能欺压贫弱的人罢了。那些土豪依仗他们的钱财,诬陷贤能的使君,使他罢了官,袁州人失去了父母官。你果真是男子汉大丈夫的话,就不能为使君出一把力吗?”博鸡者说:“好。”就到贫民聚居的地方,召来一批向来勇健的小兄弟,共有几十个人,在路上拦住那个土豪。土豪正穿着一身华丽的衣服,骑着马,后面跟随了一群奴仆,奔驰而来。博鸡者一直向前把他揪下马,又提起来加以殴打。奴仆们惊恐万分,各自逃去。博鸡者于是剥下土豪的衣服,自己穿着,又自己鞭打着土豪的马,指挥众子弟簇拥着土豪在马的前面,把他的双手反绑着,游街示众。命令土豪自己大声叫道:“作老百姓的要诬陷太守,就看看我的样子!”走一步叫一声,不叫就用杖打,打得土豪的背上全部是伤。土豪的儿子听说有此祸殃,就聚集了同宗本家的奴仆一百人左右,想拦路夺回他的父亲。博鸡者迎面走上去说:“如果想要你父亲死,那就上前来斗。否则还是关起门来在家里好好地等着。我游街结束,就归还你的父亲,不会有危险的。”土豪的儿子害怕博鸡者会因此用棍杖打死他的父亲,不敢动手,匆匆约束招拢了奴仆们而离去。袁州的百姓相互追随着聚集在一起观看,欢呼声振动了整个袁州城。郡中掌管民事的官吏非常惊惧,骑马奔告州府衙门。府里的副官对博鸡者的所作所为感到痛快,暗中放任他而不过问。天黑,博鸡者和游街队伍来到土豪家门口,揪着他命他跪下,列数他的罪状说:“你做老百姓,不能自己检点,冒犯了使君,用杖打你,这是刑法的规定。你竟敢因此而怨恨在心,又趁机诬陷使君,使他罢了官。你的罪行当死,现在暂且饶恕你。今后如果不好好改过自新,并且再胡言乱语,我就要烧掉你的房屋,杀掉你的全家!”土豪气焰完全没有了,用额头碰地,承认自己有罪,表示再不敢了。这才放了他。
博鸡者于是告诉大家说:“这样是否足够报答使君了呢?”大家说:“你所作所为确实令人痛快,但是使君的冤枉没有伸雪,还是没有用的。”博鸡者说:“对。” 立即用纸连成一个巨幅,宽有二丈,大写了一个“屈”字,用二根竹竿夹举起来,奔走到行御史台去诉讼,行御史台的官吏不受理。于是便和他的一帮小兄弟,每天张着这个“屈”字游行于金陵城中。行御史台的官吏感到惭愧,追受了他们的状纸,为他们恢复了太守的官职而罢免了姓臧的使者。当时,博鸡者由于他的侠义行为而闻名于东南一方。
高启说:我在史馆,听翰林官天台人陶先生说起博鸡者的事。看来袁州太守虽然能得民心,但是沾沾自喜,轻视上级,他的遭祸不是外来的原因造成的。姓臧的使者,滥用法律权力,用来报复一句话的怨恨,本来就是一个凶残的人!但做上级的人不能察明下情,致使百姓捋起袖子,一起奋起,发泄自己的愤慨。有见识的人本就知道元代的政治混乱松弛,因而变乱的兴起已经从下面慢慢形成了。
(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