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简章5篇
为了让大家了解学校的招生规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博士招生简章,方便大家学习。
博士招生简章1
上海交通大学
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招生单位代码:10248)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其中专业代码以“1051”及“1052”开头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报考考生还须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二、报考类别
我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一种。
三、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校本部学费标准查询网址:
http://www.jdcw.sjtu.edu.cn/tzgg/gs.htm
医学院学费标准查询网址:
http://www.shsmu.edu.cn/__gk/_gklm1/cwgl.htm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二)受教育部委托,下列 5 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944,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1404 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 614A-640 号龙成大厦 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三)考生须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照片,并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入学考试
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科目查阅《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港澳台地区),初试试题由我校组织命制。
(二) 考生应当在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 初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至19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初试地点由选择的报名点安排。
(五)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查询网址:http://yzb.sjtu.edu.cn。
六、资格审核
考生在复试时须先提交身份证件【符合报考条件(一)】、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验证,及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体检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查询网址:http://yzb.sjtu.edu.cn。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九、入学
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
十一、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学校授予学位相关要求者,可获相应的博士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
Email:yzb-bs@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
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网址:http://www.shsmu.edu.cn/yjsy/
Email: yzb@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 传真:021-53068810
博士招生简章2
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继续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教师”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今年教育部有关文件尚未下达,依据往年惯例,本年度“高校教师”计划拟招收6人;“思政骨干”计划拟招收3人。实际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文件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
二、报考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
2.报考“高校教师”计划的考生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3.报考“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招生专业及导师
“高校教师”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导师姓名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张雷声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张云飞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王海军 |
030504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郑吉伟 |
030504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汪亭友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刘建军 |
“思政骨干”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导师姓名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王向明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邱吉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王易 |
四、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定向(非全日制)。基本学制4年,入校后至少全脱产学习一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五、报考材料
考生须将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点击下载)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给马克思主义学院。
六、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为准。
博士招生简章3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现有3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单位代码10459。
2020年我校理科、工科、医科的基础学科和人文社科的个别学科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申请-考核”是指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材料初审小组、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招生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申请-考核”办法适用于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未实行“申请-考核”的学科仍采用以往的招考方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年度招生一次。
三、招生规模
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00余名(含各类专项计划,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4名),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4)达到招生院系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5.国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持《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经审核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一份通过EMS或顺丰速运寄送至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633房间,邮政编码:450001,电话:0371-67739068)。
9.报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在此基础上还须满足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拟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单位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6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生。具体选拔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三)直接攻博
2020年学校设立了直博生专项计划,在我校理、工、医科多个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各招生单位遴选了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知名博士生导师招收直博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现场确认。
报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须在报考单位规定时间内,先向导师及招生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同意,并通过招生单位材料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bsbm/。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2月25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28日下午15:00-17:00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大学研究生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633)。
六、体检
体检于2月28日在主校区校医院(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初试
1.除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外,所有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或“申请-考核”制的考核。
2.初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020年2月29日上午8:30—9:00听力
2020年2月29日上午9:00—11:30笔试
2020年2月29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
2020年3月1日上午:业务课一
2020年3月1日下午:业务课二
报考实行“申请-考试”制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参加上述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考试,但需参加各单位统一组织的考核,时间、地点执行招生单位的安排。
3.考试地点:郑州大学主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外语考试
博士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按各单位招生专业目录规定执行)分为听力和笔试。其中,听力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满分150分。
小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力(在复试中进行)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英语听力和笔试。2020年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外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及考核环节进行。小语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新GRE260分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7.硕士(全日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博士学位。
报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考生,按各单位外语水平要求执行。没有外语合格成绩者需参加上述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外语考试。
八、复试
复试日程由招生单位安排,所有考生均需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除初试时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哲学,理工医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复试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单位)。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执行本单位时间及相关要求。
九、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
1.专家推荐书2份;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3.硕士生阶段的成绩单1份;
4.硕士论文(附评议书)1份;
5.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7.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我校教职工报考须加盖校人事处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8.符合外语水平认定条件、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生院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外语免试材料交相关招生单位审核。
9.“申请-考核”制类别考生还需提交各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1-6项须于2月28日前交本人所报考单位(申请-考试制按各单位时间要求提交),由招生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第六条中的第7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时上交。
十、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可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要求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发放标准为:一等为15000元,发放比例20%;二等为12000元,发放比例为50%;三等为10000元,发放比例为30%。其中一、二等奖为省级学业奖学金,三等奖为校级学业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元/生/年,平均1800元/生/月;中间学年30000元/生/年,平均2500元/生/月;学制末年25000元/生/年,按10个月发放,平均2500元/生/月。直博生按学制年限享受助学金。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可以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奖(10000元/人);
(2)研究生“优秀科研奖”(5000元/人);
(3)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人);
十一、其他说明
1.2020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均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研究生(不包含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及本校在职职工业务水平提升需求等情况)。
2.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类别由考生按照我校规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5.招生简章及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和招生单位根据学校上年度招生计划和培养条件暂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因部分导师意向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士,已无普通招考计划,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查阅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向报考单位或导师咨询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和招生要求后再行报名。
6.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学费标准:10000元/年。
8.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7号)和东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学校将根据学院学科分布安排不同校区住宿。
9.如教育部关于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欢迎访问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为:http://gs.zzu.edu.cn)及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扫以下二维码)查询相关考研信息。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邮政编码:450001)。研究生院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查询或咨询。
博士招生简章4
中山大学201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约1150人。欢迎报考!一、报考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三)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四)临床医学各专业只接受前置学历(本科)为医学毕业的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者报考;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或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以上临床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2.持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五)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1.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生,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 ⑵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⑶ 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2.医科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六)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七)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八)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二、招生专业和学制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一般为三年。三、招生人数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各学院2011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免试博士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数,各招生院系招收免试博士生的人数和公开招考计划数将于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供考生报考前参考,请考生务必第一文库网留意网上信息。有关博士导师招生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招生院系网站浏览查看或向有关招生院系咨询。四、报名1.博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0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2.考生网报后,须向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送交下列材料(各院、系通信地址见附页):⑴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⑵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⑶ 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⑷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⑸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⑹ 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⑺ 同等学力的考生, 在提交⑴、⑵、⑶、⑹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盖有修课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公章)、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和获省部级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均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⑻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考生,在提交⑴、⑵、⑶、⑷、⑸、⑹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3.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不将报考材料送(寄)报考院、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5.所有考生均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体检的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3年3月3日)教学〔2003〕3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政治理论),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的政治理论课科目,文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工、农科为自然辩证法;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重复的本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且均为笔试。医科大部分专业(药学院各专业及部分附属医院的分子医学专业除外)的英语参加卫生部医学博士英语统考(含听力)。其它各学科、专业的外国语(含医科日语、法语、德语等)及业务课均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自命题外语初试不考听力。我校博士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往届试题不公布。六、考试日期博士生入学考试于2011年3月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注: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进入考场,以备查验。七、考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具体考场位置见准考证。八、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九、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2011年我校招收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生。报读并录取为非在职全日制的博士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当年无特殊情况均为奖助类。获得奖助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可免交学费,并获得每月1000元的生活津贴,同时可通过申请助教或助研岗位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录取为委托培养的博士生,不享受奖助金,每年须按时交纳委培费(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0元,三年共计75000元。考虑到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广东省属研究院所和文史研究部门培养专职科研人员的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在每年的六月中下旬),委培生所在单位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委培费(学费)减免申请,经我校审批,委培费(学费)最高可减免50%。委托培养博士生可申请优秀奖学金或其它专项奖学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等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生招生简章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我校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上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84111686,020-84113696。
博士招生简章5
各位考生:
为加强临床医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加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经学校申请,教育部决定增加我校2018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名,仅限儿科学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儿科学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及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增招生计划安排
院系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名额 |
儿科学院 | 儿科学 | 儿内科学 | 8 |
儿科学 | 儿外科学 | 2 |
二、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含各方向),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参加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成绩≥53分,总成绩≥195分。
(三)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已被我校拟录取为2018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申请。
以上四条须同时满足。
三、工作安排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2018年5月16日上午 | 儿科学院 | 院系报到 |
2018年5月16-17日 | 见院系通知 | 院系审核 |
2018年5月18日 |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办理相关手续(仅限拟录取人员),缴纳200元/人的申请审核费 |
2018年5月18日上午 | 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分院 | 体检(仅限拟录取人员) |
四、复试程序
(一)院系报到
申请人持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有)原件及《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儿科学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到儿科学院报到。时间和地点以院系具体公布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院系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审核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临床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审核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笔试(40分):包含英语读写能力,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由儿科学院统一组织。
2.面试(30分):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测试。强调英语听说能力;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的理解情况;考察考生诚信记录、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外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3.临床技能测试(30分):由儿科学院统一组织。
(三)办理拟录取手续
儿科学院按照申请专业方向将考生审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进行拟录取。原则上持有与申请专业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申请专业与硕士学位专业相同者优先。
拟录取考生按《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要求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拟录取手续。
五、其他
(一)儿科学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不占导师招生总指标。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儿科学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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