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5篇
为了让大家了解学校的招生规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方便大家学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掌握牢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领域取得独创性成果的公安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情形。
(二)年龄条件:
1.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就业类别限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报考。
(三)学历学籍条件:
1.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一般不接收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考生);
3.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4.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截至2020年9月1日)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近;
(2)提交补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3)提交3篇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5)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阶段主干业务课程。
5.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
三、招生方式
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公开招考等三种招生方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四)等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下列院校的硕士应届毕业生: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围学科);
2.博士申请专业与硕士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近三年内英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450分;
(2)托福≥80分;
(3)雅思≥6分;
(4)专业英语八级≥60分。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发表要求见附录《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发表论文说明》)。其中,法学、公安学一级学科考生须至少发表SSCI或CSSCI期刊论文1篇,公安技术一级学科考生须至少发表SCI或EI期刊论文1篇。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除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四)等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二年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2.博士申请专业与硕士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近三年内英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450分;
(2)托福≥80分;
(3)雅思≥6分;
(4)专业英语八级≥60分。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发表要求见附录《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发表论文说明》)。其中,法学、公安学一级学科考生须至少发表SSCI或CSSCI期刊论文1篇,公安技术一级学科考生须至少发表SCI或EI期刊论文1篇。
(三)公开招考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各项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已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完成录取的导师,本年度不再接收公开招考考生(参见报名前网站通知)。
四、报名程序
(一)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网址:http://yz.chsi.com.cn/。
2.网上交纳报名费:
(1)报名费只能网上支付,不接收汇款及现场交纳;
(2)未完成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费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3.确认报名信息:
申请考核考生应在2019年11月5日前以EMS形式向我校邮寄(或送达)下列材料:
(1)《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1份;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英语成绩证明;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7)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8)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前见刊),如为申请论文,还需提交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硕博连读考生应在2019年11月5日前向我校寄(送)下列材料:
(1)《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1份;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英语成绩证明;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7)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前见刊),如为申请论文,还需提交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我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报名系统中下载)。
(二)公开招考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网址:http://yz.chsi.com.cn/。
2.网上交纳报名费:
(1)报名费只能网上支付,不接收汇款及现场交纳;
(2)未完成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费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3.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2020年2月15日前以EMS形式向我校邮寄(或送达)下列材料:
(1)《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开题报告);
(6)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无须提交(4)、(5)、(6)项材料,但须提交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我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报名系统中下载)。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必须先注册为其用户,方可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交纳报名费和确认报名信息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考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五)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六)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六、考核与考试
(一)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分为材料审核和复试两个阶段。
1.材料审核
(1)研究生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各培养单位对考生科研能力进行书面评估。
2.复试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政治考察和体检。
时间:2019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
综合面试内容:
(1)英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
(2)专业面试(150分)。
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等公安专业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政治考察,报考法学专业考生,由我校负责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具体要求参见“报考条件”。
(二)公开招考
公开招考方式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20年3月14日、15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考生须在考前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英语和两门业务课;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
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2.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政治考察和体检。
时间:2020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
综合面试内容:
(1)英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
(2)专业面试(150分)。
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等公安专业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政治考察;报考法学专业考生,由我校负责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具体要求参见“报考条件”。
七、录取
(一)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按照报考导师差额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按复试成绩顺序录取。
(二)公开招考方式初试合格的考生,原则上按照报考导师差额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按总成绩顺序录取。
八、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新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一)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学制4年,共计40,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三)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结合我校实际,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12,000元。
(四)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11,0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90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6,000元。
(五)住宿费按学校规定统一收取;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我校2020年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名额为4人)。
十、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招生咨询电话:010-83903086
(三)网址:http://yzb.ppsuc.edu.cn
(四)电子邮箱:yzb@ppsuc.edu.cn
(五)微信订阅号:公大研招办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2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 须 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掌握牢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在科学和专门技术领域取得独创性成果的公安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思想品德良好,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情形。
(二)年龄条件:
1.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就业只招收公检法系统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学历学籍条件:
1.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一般不接收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考生);
3.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4.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截至2019年9月1日)且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近;
(2)提交补修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3)提交3篇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5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5)同等学力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阶段主干业务课程。
5.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在职考生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在职考生1.58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
三、招生方式
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公开招考等三种招生方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四)等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下列院校的硕士应届毕业生: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入围学科。
2.博士申请专业与硕士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3.近三年内英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450分;
(2)托福≥80分;
(3)雅思≥6分;
(4)专业英语八级≥60分。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其中一篇须为SCI、SSCI、CSSCI或被二次文献转载(论文发表要求见附录《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发表论文说明》)。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除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一)、(二)、(四)等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二年级注册在校的硕士研究生。
2.博士申请专业与硕士学习专业相同。
3.近三年内英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450分;
(2)托福≥80分;
(3)雅思≥6分;
(4)专业英语八级≥60分。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其中一篇须为SCI、SSCI、CSSCI或被二次文献转载(论文发表要求见附录《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考生发表论文说明》)。
(三)公开招考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中各项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已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完成录取的导师,本年度不再接收公开招考考生(参见报名前网站通知)。
四、报名程序
(一)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25日;网址:https://yz.chsi.com.cn/。
2.网上交纳报名费:
(1)报名费只能网上支付,不接收汇款及现场交纳;
(2)未完成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费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3.确认报名信息:
申请考核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5日前向我校寄(送)下列材料:
(1)《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1份;
(3)政治审查表;
(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6)英语成绩证明;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8)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前见刊)。
硕博连读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5日前向我校寄(送)下列材料:
(1)《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1份;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英语成绩证明;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7)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前见刊)。
我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报名系统中下载)。
(二)公开招考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网址:http://yzb.ppsuc.edu.cn。
2.网上交纳报名费:
(1)报名费只能网上支付,不接收汇款及现场交纳;
(2)未完成网上支付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费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3.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2019年1月20日-3月1日期间向我校寄(送)下列材料:
(1)《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政治审查表;
(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开题报告);
(7)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无须提交(5)、(6)、(7)项材料,但须提交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我校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报名系统中下载)。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必须先注册为其用户,方可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交纳报名费和确认报名信息三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考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五)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六)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的信息一律不再更改。
六、考核与考试
(一)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分为材料审核和复试两个阶段。
1.材料审核
(1)研究生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各培养单位对考生科研能力进行书面评估。
2.复试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面试和体检。
时间:2018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
综合面试内容:
(1)英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
(2)专业面试(150分)。
(二)公开招考
公开招考方式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时间:2019年3月16日、17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考生须在考前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英语和两门业务课;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
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2.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和综合面试。
时间: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
综合面试内容:
(1)英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
(2)专业面试(150分)。
七、录取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按照报考导师差额确定复试名单。
公开招考方式初试合格的考生,原则上按照报考导师差额确定复试名单。
八、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新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一)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学制4年,共计40,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三)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结合我校实际,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12,000元。
(四)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11,0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90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6,000元。
(五)住宿费按学校规定统一收取;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我校2019年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019年名额为4人)。
十、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招生咨询电话:010-83903086
(三)网址:http://yzb.ppsuc.edu.cn
(四)电子邮箱:yzb@ppsuc.edu.cn
(五)微信订阅号:公大研招办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3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二、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大学本科,学制4年
四、学习形式
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
(一)木樨地校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二)团河校区: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区)倾斜。
(二)招生计划向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相对较高的省(区)倾斜,足额落实“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三)招生计划根据各省(行业)公安机关的需求预测进行编制。
(四)招生计划向尚未开办公安本科教育的省(区)倾斜。
(五)继续适度调减属地和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计划。
七、招生对象
招收全国内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学生(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名额占招生总数的10%-15%。
八、招生条件要求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4.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以下表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 男 子 | 女 子 | ||||||
测试项目 | 50米 | 1000米 | 俯卧撑 | 立定跳远 | 50米 | 800米 | 仰卧起坐 | 立定跳远 |
合格标准 | 7"1以内 | 4'05"以内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 | 2.2米以上 | 8"6以内 | 4'以内 | 10秒内完成5次 | 1.5米以上 |
(四)外语语种要求
我校涉外警务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五)国防生的体检标准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我校属于提前批录取院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以上,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符合条件,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之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四)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五)同一专业录取时,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六)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
(七)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和公安情报学专业反恐怖方向实行定向招录培养。不在高考录取阶段考录选拔,而将从当年考入我校的大一年级新生中考录选拔,具体办法将在新生入校后公布。
(八)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要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国内安全保卫等8个专业42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等5个专业4600元/年。
(二)住宿费标准:900元/年。
十一、奖励与资助
我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学政策的同时,还设有种类丰富的校内奖学金,其中最高单项奖金为10000元。
我校还建立了“奖、助、贷、补、勤、偿”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除后顾之忧,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修完我校规定的课程,达到我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将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要求,我校毕业生参加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统一招警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有资格选择录用职位,并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工作,原则上回生源地公安机关入警。
十三、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 (010)83903097
招生办电子信箱:zhaoban@ppsuc.edu.cn
学校网址:www.ppsuc.edu.cn
十四、纪检监督电话、邮箱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话:(010)83903056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子信箱:jijian@ppsuc.edu.cn
十五、我校本科生在校学习地点
(一)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含反恐怖专业方向)、犯罪学、涉外警务、治安学(警察法学专业方向)等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在木樨地校区学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二)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等9个专业在团河校区学习,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4
为了加强学校自学考试管理工作,使自学考试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自学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毕业论文工作
第一条 毕业论文选题
(一)考生原则上应在主考学校公布的论文题目范围内选题。
(二)凡自拟题目的,必须经主考学校同意后方可撰写,否则不予评审。
(三)凡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必须在公安管理方向中选取论文题目。
第二条 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一)毕业论文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凡抄袭或由他人代写者,一律取消成绩。
(二)毕业论文评定表、稿纸统一由学校设计,各地可自行印制。
(三)毕业论文正式稿一式四份,其中交学校评审的论文必须用公安大学毕业论文专用稿纸,其余三份可打印或复印备答辩用。
(四)正文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抄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五)字数必须达到5000字以上。
(六)论文要有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中的引文、数据应注明出处,正文后应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第三条 论文评定表的填写
(一)评定表中各项目要填写完整、清晰,且必须本人填写。
(二)评定表必须用公安大学制定的评定表,不准使用复印件。
(三)评定表不要与论文正文粘在一起。
第四条 论文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二)有条件的省可由省公安厅自考办在本省挑选指导教师,名单确定后由省公安厅将指导教师的简历(姓名、职称、专业研究方向、工作单位)报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经批准后由学校发给聘书。
(三)无条件安排指导教师的省,可与公安大学自考办协商确定指导论文的办法。
(四)凡涉及不宜公开的公安业务课程,必须由公安院校的老师指导。
第五条 论文的送审
(一)考生的论文定稿后,必须送交主考学校评审。
(二)论文必须由各省公安厅自考办集中后统一送交主考学校评审。个人送交的论文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省送交论文时,必须附有考生论文花名册交主考学校自考办备案,花名册中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论文题目、评审成绩。
第六条 论文答辩
(一)凡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各省务必将每次参加答辩的考生人数、答辩老师的简介(包括姓名、年龄、职称、学历、专业研究方向、所教课程等)、答辩小组的人员组成名单、答辩日程等情况提前15天书面报主考学校自考办,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工作。
(二)根据答辩论文的数量,各地必须至少提前15天将论文分发给答辩老师阅读。
(三)答辩老师根据每篇论文的评审意见和论文内容写出答辩提问提纲,所提问题不能少于5个。所提问题应体现以下特点:第一、能考查出考生对论文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技能等理解掌握的程度;第二、能考查出考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能考查出论文是否考生本人独立完成;第四、所提问题清晰明了,针对性强,不能模棱两可。第五、答辩老师对自己所提问题有明确的见解。
(四)答辩程序
1、考生进入答辩室后,答辩老师审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工作证是否与本人相符;
2、答辩小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后,由考生本人将撰写本篇论文的动机和过程、论文的基本内容、引用的参考资料等情况用5分钟左右的时间做出简要介绍。
3、考生介绍完毕后,由答辩老师提出问题,考生予以回答。整个过程不能少于20分钟,答辩情况应有简要记录。
4、答辩完毕,考生退场后,由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答辩情况写出答辩意见,答辩小组长签名。
(五)答辩要求
1、考生参加答辩时态度要认真,回答问题简明扼要,准确流利,逻辑性强。
2、老师提出问题后,考生可有一段时间考虑,也可查阅有关资料。
3、答辩老师要态度端正,责任心强,严格自律,对待考生一视同仁。答辩意见要真实反应答辩情况,严禁关系分、同情分、照顾分或恶意分等。
4、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准其他考生参与旁听。
5、考生答辩完毕后,应马上离开答辩场所。答辩成绩不当场公布,由省自考办最后公布。
6、答辩之前或期间,严禁答辩老师与答辩考生之间非正常接触。
7、答辩小组对论文的评审意见有不同意见可书面提出,由答辩小组长签名确认后交主考学校自考办,供确定毕业论文成绩时参考。
(六)论文成绩的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须根据评审意见和答辩情况综合评定,并由主考学校最后确认。
答辩小组以评审意见确定的论文成绩为依据,结合答辩情况对论文成绩予以确定。
毕业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
优秀:毕业论文的评审意见为“优秀”的,答辩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简明扼要,准确流利地回答老师提出的各种问题,逻辑性强,理论水平高。
良好:毕业论文的评审意见为“良好”以上的,答辩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简明扼要,比较准确流利地回答老师提出的各种问题,有一定的逻辑性。
及格:毕业论文的评审意见为“及格”以上的,答辩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老师提出的各种问题大部分能准确地回答。
不及格:毕业论文的评审意见为“及格”以上的,答辩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老师提出的各种问题基本回答不出来或答非所问。
(七)没有经主考学校评审的论文一律不能参加答辩。
(八)答辩完毕后,各省必须将所有《毕业论文评定表》报送主考学校审核确认,并附一份考生论文成绩花名册交主考学校备案。花名册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论文题目、论文成绩。
(九)答辩不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参加下次论文答辩,但成绩只能评定为“及格”,且不能申请学位。
第二章毕业生资格审验工作
第七条 凡来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生审验工作的,必须由各省自考办出具办理公函,其内容包括:毕业生名单、毕业时间、送审材料等情况,并盖自考办公章。
第八条 毕业生资格先由省自考办进行全面审核,省自考办审核完毕后,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盖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公章后送公安大学自考办,学校审核完毕后留下一份毕业生花名册存档备查。
第九条 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登记表中各栏目项必须填写齐全、清晰,尤其各门课程的成绩必须填写准确、规范,不准缺项,否则不予审验。
第十条 本科毕业生送审材料中必须标出考生的类别,具体分类如下:
A类考生: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侦查专业和公安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
B类考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公安类有关专业专科毕业证书,需加考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两门课程者。
C类考生:已取得非公安类、非法律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需加考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管理学五门课程者。
第十一条 对毕业生资格有特殊规定的省必须出具省自考委相关文件。
第三章学位申请工作
第十二条 学位申请受理对象
各省公安厅自考办在受理学位申请时,须认真加以审核,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必须政治思想品德优良;
(二)英语及其他全部考试成绩合格;
(三)参加自考过程中无作弊行为;
(四)毕业论文(限公安管理方向)一次通过且成绩优、良;
(五)为前一年度毕业生,其它时间毕业生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
(一)为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有效,请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有关授予学位文字材料须签署负责人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申请材料含以下内容:
1、申请表一式至少两份(学校留存一份,考生入档一份);
2、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3、接考自考本科原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原毕业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4、接考自考本科原学历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反映出原毕业学校公章、姓名、所学全部课程及成绩,并加盖毕业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5、凭英语等级证书免考英语者,交验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发证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6、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将姓名、准考证号写在背面),不允许用数码照片。
(三)所有个人申请材料均由省公安厅自考办统一收集后上交公安大学自考办,一律不对个人办理。
省公安厅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
1、所有个人申请材料,实行单人单袋;
2、EXCEL格式的拟授予人员名单表和学位申请材料表电子版,软盘一式两份或光盘一式一份;
3、拟授予人员名单表和学位申请材料表的打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省厅自考办公章;
4、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照片一式两份,照片按拟授予人员名单表中姓名的先后顺序排列,并贴在照片贴纸上。
第十四条填表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所颁发的学位证书的准确,请各省公安厅自考办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凡所颁发的学位证书一律以所申报材料为准,出现错误一律不再更改。
(二)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姓名-要与本科毕业证书上姓名一致;
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一致;
联系电话-可以随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
照片处-要贴上一寸彩色;
入学日期-是指首次参加本科考试的时间;
毕业日期-是指自考本科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
原学历情况-是指接考本科前的学历情况;
学历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形式-自考、函授、脱产、夜大学等
外语情况-仅限英语。
考试名称-英语(二)、CET—4、CET—6、PETS—3
考试成绩-成绩以实际分数记,不要记成“合格”等;考试时间:是指取得单科合格证书的时间。
毕业论文题目及成绩-题目必须为实际撰写题目,不能缩写;成绩一栏为:良、优,不允许出现分数形式。
(三)拟授予名单表及学位申请材料表的填写注意事项
1、按照所发各种表格格式,以EXCEL文件形式填报,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文件软盘及打印材料各一份。
2、格式要求:表格内出生年月、入校年月、毕业年月严格按照“年月”的形式填报(如1968年10月生,可填写196810);专业填全称“公安管理”;学习形式填写“自考”;授予学位填“法”;课程成绩填写“合格”;论文成绩填写“良”、“优”;英语成绩:英语(二)填写具体分数,CET—4、CET—6、PETS—3填写具体考试名称。
第十五条 申请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个人申请材料所需要原始证书及文件由各省公安厅自考办予以审核确认后退还考生,不要放入学位申请袋内。
(二)学位申请材料请于当年5月7日前报送公安大学自考办,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所需费用,必须在报送材料时上交公安大学财务处。
第十六条 领取学位证书时间
学位办一般每年7月中旬即可完成当年的学位证书的制作,各地可在7月20日左右领取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一律不予邮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5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时期。1984年1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1998年2月,与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校60多年来,为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20余万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
学校设有公安学、公安技术等两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公共安全工程与技术交叉学科等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公安学、心理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安技术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警务、安全工程和公共管理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为不断深化和拓展国际公安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土耳其、韩国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机构进行着密切的交流合作;与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法国国家警官培训学院、俄罗斯联邦内政部莫斯科大学、德国警察大学、土耳其警察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韩国警察大学、越南人民警察学院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招收和培养外国警察留学生。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的北京市西城区,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是治学读书的理想殿堂。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为全国公安机关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安全管理与公共安全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安全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6年招收30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四)本科毕业满3年,或高职高专毕业满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截至2016年7月1日)。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详见教育部公告或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三)报名方式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1.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限北京考点)、缴纳报名费。
2.到报考点(限北京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照相。
(四)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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