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篇

李哲 1172分享

  为了让大家了解学校的招生规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方便大家学习。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学专业特色,北京大学医学部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2014年继续根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在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推荐标准

  对医学类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理科)。

  二、招生计划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医学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www.ccuut.edu.cn),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填报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考生认真准备自主选拔录取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网报提交成功后打印,须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2、个人自述材料(须学生本人撰写);

  3、高中阶段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申请人突出才能的材料(获奖证书按时间顺序排列)。

  请考生按照上述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要求A4纸大小,左上角装订,不另加封面),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初选: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自主选拔考核的人选。

  2、初试: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考试地点,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考试时间:2014年3月1日

  考试科目:数学 物理

  3、复试:在北京大学医学部进行,时间待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初试成绩决定复试人选,主要考察语言运用能力、综合素质。

  4、确认资格: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试资格,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资格,医学部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参考初步审核评价结果,确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人选。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2日早9:00至2014年1月2日早9:00,材料寄送截止2014年1月4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所有考生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2、初审通知:2014年1月13日登陆“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3、考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按通知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2014年3月1日

  5、成绩查询:请于考试后3周左右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6、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待定,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监督机制

  北京大学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医学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北京大学医学部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10-82805067。

  八、其他事项

  1、各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所有推荐材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规定处理。

  2、本细则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话:010-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五、录取办法

  1、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写第一顺序,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2、被认定具有2014年医学部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医学部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参考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将在高考录取时给予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当地录取线下降60分以内录取的优惠政策(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分别给予不同的优惠),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医学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专业录取时享受降10分的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北京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9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北京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类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系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

   

哲学系

   

哲学类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至4月10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含论文和专利)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北京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9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符合申请报考条件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2.对初审合格,符合申请报考条件第2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体质测试结果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所获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委员会确定。

  注:1.少数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分值可适当放宽;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公示结果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24:00

  2.初审公示:2019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9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9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九、附则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北京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北京大学 “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6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北京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专业类别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普通类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系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类

   

哲学系

   

哲学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实验班

   

医学类

   

医学部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临床医学(五年制)

   

基础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五年制)

   

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药学(六年制本硕连读)

   

英语(生物医学英语,五年制)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6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平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6年6月11-13日。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专业类别

   

降分幅度

   

备注

   

普通类

   

一本线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6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6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4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4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3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2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医学类

   

降4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4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3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2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4

  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7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专业类别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普通类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系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类

   

哲学系

   

哲学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类

   

医学类

   

医学部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临床医学(五年制)

   

基础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五年制)

   

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药学(六年制本硕连读)

   

英语(生物医学英语,五年制)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平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专业类别

   

降分幅度

   

备注

   

普通类

   

一本线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6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6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5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5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4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4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3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2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医学类

   

降4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4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3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降2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24:00

  2、初审公示:2017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7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话:(010) 82802191

  传真:(010) 82802223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5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非医学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考相关专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获奖;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本科自主招生计划数之内,宁缺毋滥。

  三、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备注    普通类    数学类    数学科学学院    物理学类    物理学院    天文学    电子信息类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化学类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    城市与环境学院    地质学类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球物理学类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系    历史学类    历史学系    考古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哲学类    哲学系    艺术学理论类    艺术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工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    元培学院    文科试验班类    医学类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医学部    临床医学(五年制)    基础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五年制)    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药学(六年制本硕连读)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9:00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2条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普通类专业    一本线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线    降6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6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以上    降4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4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以上    降3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以上    医学类专业    降4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4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以上    降3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以上    降2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以上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3月31日 24:00

  2、初审公示:2015年4月底前,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5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初审和测试过程,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 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话:(010) 82802191

  传真:(010) 828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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