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参考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些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参考范文2020,作为参考,希望你喜欢。
广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共110名(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其中专业学位博士(教育博士)20名,学校将视初试、复试成绩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审核制”或硕博连读方式进行选拨,择优录取。其中学术型博士的“申请审核制”录取考生人数和硕博连读录取人数比例为3:1左右,同时限制在职人员录取比例占其总录取数的10%左右。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申请审核制”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非定向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6、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7、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应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硕士毕业于985高校或“国家双一流”学科;(2)公开发表一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持有录用通知也可)。
8、报考教育博士的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的考生须有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的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须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且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包括在校期间赴海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经历)。教育专业博士均需第一年脱产在校学习。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
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汉语国际教育教学经历者优先,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相关学院可在不低于上述条件基础上制定各自的实施细则。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1、3、5款要求。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广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人事档案须在广州大学。
3、硕士入学满一年(在读二年级),且硕士学位课程基本完成,所有课程不得有重考或补考,必修课成绩优良。
4、硕士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未拖欠应向学校交纳的各类费用。
5、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95分(含)以上。
6、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相关学术论文发表或发明专利者优先考虑。
四、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被录取前须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2月28日,所有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特别提醒:所有信息必须和证件上的一致),并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博连读考生除网上报名外,还需向报考学院提出硕博连读的申请,填写《广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上交相应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报考材料
1、提交报考材料时间:2020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或邮寄)材料地点: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将材料寄送到研究生院研招办,硕博连读考生将材料提交到报考学院,由报考学院审核通过后于3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3、考生须提交报考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并在考生承诺处签字确认,必须填写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加盖学生管理部门公章,未就业考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学历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5)县级(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6)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广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7)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9)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报考教育博士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行政职务证明文件或在职证明、职称证明文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所有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六、英语要求
我校不再组织统一英语入学考试,请考生参加以下类别的第三方英语考试:托福、雅思、GRE、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5)。
(一)分数要求
托福≥72分、雅思≥5.5分、GRE≥280分、英语四级≥425分、英语六级≥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60分、WSK(PETS5)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
(二)有效期
学术型博士考生的第三方英语考试成绩八年内有效(即2011年12月10日之后取得),专业学位博士(教育博士)考生不设英语考试成绩有效期。
七、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考核阶段。
(二)初选
招生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等三个方面用打分的方式进行初选,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初选结果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复选
1、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笔试。(各学院根据需求自行安排是否需要笔试。)
2、学术报告: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至少20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招生学院按学科组成专家组承担考核工作。
考核结束后学院需向研招办提交硕博连读考生的《广州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和普通考生的《广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表》等考核材料。
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所有考核工作在2020年4月15日前结束,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复选考核结果,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见学院实施细则。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或专业的考生初选、笔试、学术报告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申请审核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研招办审核后于2020年5月15日前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审定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全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为十个工作日。
定向的博士生在录取时须签订三方协议。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八、奖助学金、学费、及学制
(一)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6万元:学术型博士生来源于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且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的一年级新生可申请。
二等奖学金4万元:硕博连读录取博士生的一年级新生可申请。
(二)奖助学金
(1)所有脱产(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将获得助学
金,3800元/生·月,按12个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申请制),10%的研究生将获得一等奖学金18000
元/生·学年,20%的研究生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2000元/生·学年,50%的研究生将获得三等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
(3)国家奖学金(申请制),30000元/生·学年,覆盖面约5%。
(三)相关资助
(1)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
学校设有博士生基础创新项目,每年拟资助20位学生,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
(2)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
学校每年资助30%的博士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
(3)赴海外联合培养项目
每年选派当年招生数量40%博士研究生到国外访学一年,资助经费约为100000-120000元/生·年。
(四)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
教育博士研究生学费18000元/年。
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五)学制
学术型博士的学制为4年。
教育博士的学制为4年。
九、其他说明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录取过程中的学科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细则如有报考相关条件,报考考生也须符合。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博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0-39366238。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320室研招办伦老师收 邮编:510006
注意:请用顺丰或EMS邮寄,如用其他快递导致材料丢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20-39366199
附件: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一、培养目标
为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满足国家重大工程技术和重要科技攻关项目需求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领域
2021年我校在机械(代码为085500)及能源动力(代码为085800)领域拟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共计6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详见《东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因各学院博导招生名额有限,考生应于报名前联系报考导师,确定报考志愿。
三、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
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研究生人数占学院专业学位招生总人数的10%左右。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且只允许报考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③本校在读一年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仅限硕博连读。
4.报考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的人员原则上应为从事国家或地方科技重大项目的技术骨干人才,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承担过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并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需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已获硕士学位。
五、选拔方式
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采用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二种选拔方式。
六、网上缴费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应于2020年11月11至11月30日(工作日9:00-16:00)通过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完成报名、缴费。报名费为250元/人,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考生报名时应仔细查看报考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提交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逾期未提交报考信息或未完成缴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七、具体流程
(一)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按照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1.材料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2020年12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备齐,寄送至报考学院(见《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各学院联系方式》),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学院通知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确认)1份;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
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⑤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⑥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内容);
⑦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⑧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签字);
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⑩考生自我评价和拟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的研究计划书(含感兴趣的研究领域、支撑开展研究的重点工程技术项目3000字左右)。
_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见《东华大学2021年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各学院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英语水平考核
材料初审合格者进行英语水平考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英语水平考核免试,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①大学英语六级≥425分;
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③雅思≥6分或托福≥80分或GRE≥310分;
其中成绩证明③应满足至2021年9月1日5年有效。
成绩证明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不符合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参加英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将提前通知。
3.综合考核
学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材料审核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考核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由各学院安排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或“东华研招”微信相关公告。
材料审核标准以及综合考核方案由各招生学院制定实施。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生选拔于每年5月进行,选拔对象为我校当年在读一年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条件及程序详见《东华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办法》(东华研函〔2020〕19号),具体选拔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参照执行。
八、录取
博士生的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1级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以学校公布为准。
十、其它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报名后,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需师级以上部队政治部签章同意。
3.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录取资格无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博士生招考相关信息为准。如本章程与教育部文件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021-62373355
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厦门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直接攻博考生应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直接攻博考生要参加2020年12月进行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三)申请考核
2021年,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实行普通招考,其它单位均实行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分为申请材料初审、面(笔)试考核两个阶段进行,是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相关学院(研究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招生方式。相关考生,除满足本简章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报考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其它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申请考核选拔方法如下:
1.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考生须向我校相关院系提交其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报名要求见第八款“报名”)。
2.审核并确定面(笔)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笔)试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笔)试。
3.组织面(笔)试
考生面(笔)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笔)试时间和内容以各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各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四)普通招考
我校2021年实行普通招考的招生计划为: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
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复试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共三门,以《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初试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查阅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的考试说明》。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初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初试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2.复试
我校将于2021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的复试内容和方式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复试权重占最终总成绩的60%。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生1000名左右(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和学科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我校2021年博士生分院招生计划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直接攻博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五、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专业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继续实行按照导师组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模式,导师组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厦门大学2021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的通知》、各院系网站和导师个人主页。
六、报考与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考生,还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非在职考生须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我校只有教育部单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高校思政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以及“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前已签定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录取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各国家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我校不再另行制定招生简章。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仅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注:“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只在我校医学院招生。
七、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申请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等相关条件要达到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5.在境外获得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7.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还需满足国家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
八、报名
1.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8日(实行申请考核的学院报名时间以学院的招生简章中规定为准)。。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请用EMS邮寄):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请参见本简章第六条“报考与录取类别”)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12)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需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提交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4.取得“直接攻博”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普通招考。
5.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7.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考生可于2021年3月17日起登录博士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8.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九、资格审查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证;③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⑥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学历学位认证:考生(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生除外)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考生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认证报告。
注:1.如果以上方式查不到认证报告,可以登陆进入“中国学位认证”进行网上认证。
2.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通知。
十一、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的复试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公室网页发布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和各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原则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2021年6月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十二、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等相关文件精神,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1.3万元/年(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直博生前三年缴费,第四、五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12万元(在第一、二、三年开学前交4万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厦门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非在职考生、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3.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5.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
十四、住宿与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以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的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新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其他录取类别的博士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
2.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能源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的博士生,以及化学化工学院(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两个学院(研究院)的部分博士生和嘉庚创新实验室的博士生入住翔安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博士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博士生住宿为1-2人/间,住宿费为1200-24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十五、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六、其它说明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1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非应届(含应届在职)考生必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提交给录取学院(研究院),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3.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五楼。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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