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择原理” 原理的介绍
“人择原理”最早的表达是:自然定律惊人地适合生命的存在,一般的说法是:自然律应该允许向自然律发问的智慧生命存在,对于人择原理你是怎么样理解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择原理的原理介绍,希望你会喜欢!
人择原理的原理介绍
人择宇宙学原理(简称人择原理)由鲍罗和泰伯拉提出。人择原理其中又分为弱的人择原理和强的人择原理。弱人择原理认为人们生存在众多个宇宙演化模型中一个,假如我们不是身处当前这模型,即宇宙会以不同方式演化,我们也不会在这里。强人择原理就更肯定宇宙一定会生出有智慧生物,不允许宇宙以其他不能够令我们生存之选择出现。当我们出现后,文化将会以一种有智慧的形式存在下去并传遍宇宙,并终会达到极点和其他宇宙进行交流。多数物理学家都不大喜欢强人择原理。[1] 这个原理采取的观点同完美宇宙学原理正好相反,宣称人类是在一个特定时期观察着宇宙的,尽管当前的宇宙从空间任何点看去显得一样。假设这个特定时期是因为需要产生那些有利于生命演化的特殊条件,比方说,假设宇宙比当前炽热得多或稠密得多,星系就不能形成;假如引力的强度和我们的观测值大不相同,行星系统就不能形成,或不适合于我们所知的生命形式存在。现已查明,地球的年龄和天文学家发现的最老恒星或星系的年龄相仿(顶多差4倍),这毕竟是一个惊人的符合。人择宇宙学原理用“许可”来解释这种相似性。宇宙本来可以比它实际的情形不规则和无序得多。人择宇宙学原理断言,若是那样的话,各种条件就不能容许生命存在了。因此,作为观察者,我们是生活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宇宙中,并且这个宇宙必须是均匀各向同性的。“人择”是一个非常基本的论据,因为它试图对哥白尼宇宙学原理作出解释,而后者几乎是所有有生命力的宇宙论的核心。
人择原理理论的由来
首次发表这个理论的是天文物理学家布兰登·卡特,在1973年的纪念哥白尼诞辰500周年的"宇宙理论观测数据"会议上。他的论文中明确阐述的人择原理,完全站在了所谓的哥白尼原理(并不是由哥白尼提出的)的反面——哥白尼原理否认了人类在宇宙中的特殊地位。(就如同哥白尼所主张的,地球并不是宇宙的中心,如今我们知道太阳是一颗位于典型银河系的典型恒星。)卡特的论文,“大数重合与宇宙论中的人择原理”包含了下列陈述:“虽然我们所处的位置不一定是中心,但不可避免的,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特殊的地位。” (IAUS 63 (1974) 291)。
人择原理的相关推论
在2002年,尼克·博斯特罗提出:“有没有可能把观察选择效应总结成简单的表述?”他认为这是可能的。但是,许多人择原理是非常令人疑惑的。特别是一些从卡特的重要论文中得到灵感的,虽然是不错的,但是他们太缺乏说服力,不能作为真正的科学作品。尤其是我认为现存的一些方法不允许任何由同时代的宇宙学理论中得到的观测结果,尽管这些理论根据经验显然能被而且已经被天文学家检验著,一种更充分的关于观察选择效应该如何加以考虑的政策才能够打破这种方法上的鸿沟。
他的自我选样假定是“你必须把自己想像成一个适合的参考组中的随机观察员”,在我们不知道自己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甚至不知道我们是谁的前提下,他引伸了人择原理偏见和人择原理推论。这也许还能够成为克服多种认知偏见的方法,这种认知偏见限制了人类天生的观察以及运用数学了解宇宙模型的能力,这在数学认知科学中也有提到。
人择原理的多种版本
人择原理的支持者提出,我们之所以活在一个看似调控得如此准确,以至能孕育我们所知的生命的宇宙之中,是因为如果宇宙不是调控得如此准确,人类便不会存在,更遑论观察宇宙。若任何一个基本物理常数是跟当前的有足够的差异,那么我们所知的生命便不能存在,更不会有智慧生物去思考宇宙。有论文指出,(弱)人择原理能解释精细结构常数、宇宙的维数、和宇宙常数等物理常数。我们需要分辨人择原理的弱、强、最终和其他版本,因为字眼上的些微变化便会令含义产生巨大的不同。
1973年英国天体物理学家布兰登·卡特(Brandon Carter)在哥白尼诞辰500周年时提出了人择原理并将其分为两种:弱人择原理和强人择原理。弱人择原理认为:作为观察者的我们之所以存在于这个时空位置,是因为这个位置提供了我们存在的可能。强人择原理则认为:我们的宇宙(同时也包括那些基本的物理常数)必须允许观察者在某一阶段出现。
卡特提出人择原理后,很多人对其作了解读和发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宇宙学家约翰·巴罗(John D. Barrow)和物理学家弗兰克·提普勒(Frank J. Tipler)。同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也在《时间简史》一书中提到了人择原理,他把它称作“人存原理”。人择原理被分为三种,弱人择原理、强人择原理和终极人择原理。人们通常使用巴罗等人提出的叙述:
弱人择原理(Weak anthropic principle (WAP)):物理学和宇宙学的所有量的观测值,不是同等可能的;它们偏爱那些应该存在使碳基生命得以进化的地域以及宇宙应该足够年老以便做到这点等等条件所限定的数值。(约翰·巴罗(John D. Barrow) 和弗兰克·提普勒(Frank J. Tipler),1986)
强人择原理(Strong anthropic principle (SAP)):宇宙必须具备允许生命在其某个历史阶段得以在其中发展的那些性质。
最终人择原理(Final anthropic principle (FAP)):包含智慧的信息处理过程一定会在宇宙中出现,而且,它一旦出现就不会灭亡。
在卡特最初的定义中,弱人择原理仅仅涉及到确定的“宇宙学”参数,即我们在宇宙中空间和时间上的位置,而没有牵涉到后来属于强人择原理的基本物理常数的值。他同样也只是提到“观测者”而不是“碳基生命”。不过这些模棱两可的话却是导致无休止的对于各种版本人择原理误解的原因。智慧设计的支持者声称得到了强人择原理的理论支持。
一方面,多宇宙理论或称为多选择宇宙理论的存在是基于另一些理由,而弱人择原理提供了一个貌似正确的理由,来解释我们宇宙的良好秩序。假定存在可以支援智慧生命的宇宙,那么实际上这种宇宙必定存在,而我们的宇宙无疑也是其中之一。然而,多选择的智慧设计并不仅限于多选择宇宙理论的假定。不过有些进化论的支持者同样声称得到了人择原理的理论支持,例如Ikeda及Jefferys就认为人择原理是表面上支持实际上否定了智慧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