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的形成与发展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那么三纲五常是指什么,三纲五常的来源及其演变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三纲五常的形成与发展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三纲”,就是指封建社会的以中国道德规范,即“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合称“三纲”。纲,原意是提纲的总绳,引申为居于支配地位的意思。
“三纲”就是说臣要绝对服从君,子要绝对服从父,妻要绝对服从夫。“三纲”在战国时期的荀子最先提出来的:“无君以制臣”,无上以制下,天下害生纵欲;“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第之事兄,若手臂之于仟头目而覆胸腹也......”
荀子的这些主张就是封建道德规范“三纲”的雏形。
明确提出“三纲”概念的是汉朝的董仲舒。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所以“五常”,也叫“五伦”,是封建社会礼教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的关系,这些人伦的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道德观念,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常”,也指仁、义、礼、智、信。
将“三纲”定型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是汉代的经学全书《白虎通》,后经封建统治阶级的不断加强,“三纲”逐渐成为禁锢人民思想的一道枷锁。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
三纲五常之说,起于董仲舒,完成于朱熹。但是董仲舒没有将“三纲”和“五常”并提连称,首次并提连称的是东汉后期的经学家马融。东汉后期德尔马融的《论语注》:《论语.为政》说:“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马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 这种并提连称意味着封建思想家终于把封建纲纪和处理这种纲纪的道德原则结合为一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
隋唐以后,“三纲五常”被封建社会道德的核心概念得到强化,成为封建社会统治者加强其通知的思想工具。
宋朝时期,“朱熹发展天理说,把“三纲五常”与“天理”联结在一起,他认为三纲、五常是天理的展开,是“天理”体现于社会规范的当然的产物,是永恒不变的协调社会关系的妙药”,至此,朱熹的“理一分舒”论便成为社会生活秩序的规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