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篇1
一、假期制度
1、假期的界定
企业员工的假期类型主要有十种:
事假
员工因为私事或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休的假期。
病假
指员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假期。
婚假
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有的假期。
丧假
丧假是指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如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等死亡时为料理其丧事所给予的假期。
探亲假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
孕期检查假
指女员工怀孕后按照医学规定,或其自身的生理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所享有的假期。
产假
产假就是女员工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劳动法》规定产假不少于90天,如果女同志怀孕过程中不小心流产,也应休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42天。
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例如,上海规定,小孩出生后的1岁期间,小孩的母亲每天有两个半小时,即早上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喂养孩子,也就是所谓的哺乳假。
年休假
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应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休假。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例如,我国法律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为法定节假日,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特别规定的假期。
2、休假的程序
休假程序是指员工如何休假或者能不能休假,其决定权掌握在企业一方。
员工要先提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才能休假,不能自己任意安排。员工休假时间的长短,享受的待遇,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一般来说,企业的规章制度中都有补假的规定,尤其对病假补假的规定。有些企业为了避免员工泡病假,就在规章制度中要求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员工不利的。
另外,企业可以在休假制度中规定如果员工请病假超过一定时间,企业有权利让该员工到指定的医院接受检查。如果检查结果属实,员工的医疗费用由企业来承担,如果检查出是虚假的,员工不仅费用自理,还要接受相关处罚。
3、假期的待遇
事假的待遇
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但必须缴纳社保,即员工工资可以停发,但社保不能停。
病假的待遇
各地方对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不一,例如,北京市规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其他地方有所不同,通常是规定支付员工基本工资或本身工资的一定比例。
婚嫁、丧假、探亲假的待遇
婚嫁、丧假、探亲假都是带薪的假期。
孕期检查假的待遇
法律并没有明确提出孕期检查假,也没有规定孕期检查假的次数和时间,但是规定:女员工怀孕期间接受检查的时间,视作提供正常劳动,即在孕期检查期间,企业是要正常支付工资的。
产假的待遇
产假一般不少于90天,如果是晚婚晚育,再加30天,在此基础上各个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员工产假期间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发工资,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改为由生育金保险机构发生育津贴,但是生育津贴如果低于工资标准,企业要补齐差额部分。
哺乳假的待遇
哺乳假的规定很人性化,女员工生育上班后,每天早上和下午各有半个小时哺育的时间。法律同时规定,这半小时不含路途时间,并且每天两次的哺乳假可以合并使用。不过,这项制度是在以前的“大企业小社会”时制定的,现在如果员工家离企业很远,就无法推行,因此有待立法作进一步改善。
年休假的待遇
国务院尚未制定出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照有利于企业的原则来自行制定,但要注意的是,年休假是带薪的假日。
法定节假日的待遇
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放假,使员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二、工资福利制度
工资福利是最受员工关注的问题。
1、工资的构成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加班费用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的概念比较模糊,比如给员工每月发500元交通补助费,如果用花票报销,就是福利;如果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就是工资。
为了方便对工资概念进行把握,可以将工资简单分为固定部分工资和浮动部分工资。固定部分工资是指只要员工提供正常劳动,每个月必然能拿到的工资;浮动部分的工资是指员工虽然提供正常劳动,但能否拿到这份工资取决于企业的效益状况。
如果一个企业固定部分的工资数量过高,那么企业承担的风险就比较大;相对的,如果浮动部分的工资数量高,那么员工的风险就大。因此,企业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固定部分的工资和浮动部分的工资要有一个恰当的比例划分。
2、工资的扣和减
企业要在工资制度中规定清楚对于工资扣和减的情形。比如,企业工资制度中规定迟到一次罚款5元,那么如果某员工当月应该发1000元,但因迟到一次,出现规定的扣工资的情形,则当月工资就减少5元。
法律对扣工资和减工资都做出了限制,具体来讲,扣工资不能超过本人工资的20%;而对于减工资,比如员工工资从1000元降低到800元,这就是变更工资,实际上是劳动合同变更,因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第二,出现了降工资的法定理由。例如,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将员工换到比较低的工作岗位,工资随着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时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降低工资。
3、福利的构成
福利是指在工资之外,企业给予员工的补偿、报酬,一般来说,包括物的福利、金钱的福利以及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三类。
物的福利
指企业给予的物质的福利,如给员工发苹果、大米等。
金钱的福利
需注意的是,员工的固定的补贴,如企业发给每位员工的交通补贴,不是福利。但如果企业在员工结婚等事项时所给予的金钱,就应该划在福利中,而不应该视作员工的工资。
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
比如,员工生孩子,企业给予其照顾或者看望,就是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
要点提示
福利构成:
①物的福利;
②金钱的福利;
③精神慰问方面的福利。
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篇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职责
3.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3.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4.具体内容及要求
4.1福利范围
4.1.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1.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4.1.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1.4就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4.1.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4.1.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1.7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4.1.8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4.1.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生日祝福,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4.1.10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4.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附则
5.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相关文件及表格及记录表单
6.1《薪酬管理制度》
6.2《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
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设立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力争体现员工个人价值、贡献大小,保障职员生活安全的需要,促进公司与职员共同发展。
第二条 薪酬福利的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内容包括:
1、工资;
2、年终奖励;
3、津贴;
4、"四金"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5、内部医疗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1、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
2、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以下全部职员(简称职员);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员。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构成
第五条 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
第六条 职员执行职级等级工资制。职员分为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等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又分别为3个工资等级(详见《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薪级标准》)。
第七条 工资的确认: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公司批准录用或聘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2、职员经公司批准试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第八条 工资的调整:
1、根据公司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和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每年年初调整一次工资。
2、工资调整的标准为:
总体评价优:晋升二级;
总体评价良:晋升一级;
总体评价一般:保持原工资级别。
第八条 特殊的工资调整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经批准调整工作部门和职务,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2、职员经批准转正或调整工作部门、岗位、职级等,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3、薪酬行情发生变化时,人员工资将作出相应调整。
第九条 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员工如对个人工资有疑问,应直接询问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条 员工当月工资的支付时间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税费处理:
1、员工个人所得税自理;
2、员工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
第三章 员工津贴
第十二条 员工津贴包括以下几部分:
1、交通补贴;
2、误餐补贴;
第十三条 津贴发放的对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发放的交通补贴和误餐补贴。
第十四条 员工在确认、调整工资的同时,确定享受津贴的具体待遇。
第十五条 员工享受津贴的具体办法详见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 员工年终奖励
第十五条 员工年终奖励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终以员工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除工资、津贴以外,给员工发放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六条 员工年终奖励的对象:具有年度考核成绩的员工。
第十七条 员工年终奖励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第十八条 员工年终奖励计算公式中的系数依据员工年度考核成绩而确定。
第十九条 员工年终奖励的发放按公司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第五章 员工的"四金"
第二十条 员工的"四金"包括: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四金"属国家法定员工福利。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参加公司员工"四金"的缴纳。
第二十二条 员工"四金"的缴纳和享受的标准按照国家每年颁布的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四金"中涉及的个人付费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六章 员工内部医疗保障
第二十四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参加公司出资投保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 公司以员工享受团体商业医疗保险所得的保险费,支付员工住院医疗费用中公司应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团体医
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篇4
一、工资结构:
1.月度工资总额=基本工资(50%)+管理绩效工资(10%)+业绩考核工资(40%)+管理提成(1.5%)+客户开发提成(2%);
2.年终奖金:具体方案另行独立制定。
二、基本工资确定及年薪设定:
根据区域(或渠道)任务目标、工作经验、业务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定与月度考评挂钩;年薪基本设定根据基本工资+管理绩效工资+业绩考核工资+管理提成+客户开发提成+年终奖金,模拟测算额度:
津冀三个重点大区内部省区和其他外部省市只设立城市经理。
三、工资核算方法:
1、月度基本工资为工资标准的50%;
内蒙古圣鹿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经理渠道经理薪资考核方案
2、月度管理绩效工资为工资标准的10%,发放标准如下:
3、业绩考核工资为工资标准的40%x月度业绩指标达成率;
发工资)
4、管理提成:为所辖区域或渠道内既有客户或其他人开发的客户的月度回款的1.5%;当月发放月度回款1.0%,余下部分,视区域或渠道经销商的库存消化情况发放(消化70%以上的,须经销商出具相关证明,且由大区经理和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确认后予以发放);
5、客户开发提成:为自己直接开发客户的首次回款额的2%(以后的回款一律只核计维护性营销提成)。
6、年终奖金:具体方案另行独立制定。
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篇5
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明确员工所享有的休假,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休假的种类包括:法定休假、公休日、国家规定的其他休假。
一、福利休假种类
1、法定休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假期如遇公休日则顺延。
2、带薪年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期间享受100%工资。::使用的有效期为取得年假的本阳历年,过期作废。如确因公司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带薪年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可给予剩余假期的3倍工资的补偿。
2、公司有权保留年假的统一使用,遇紧急情况时,公司有权将正在休假的员工调回公司或取消休假。
3、公假
1、因调转个人档案及福利关系,可享受1天公假。
2、女职工本人按计划生育规定做绝育及节育手术的给予3天公假。
4、婚假
1、男职工大于22周岁,女职工大于20周岁,符合婚姻法规定,可享受3天婚假;
2、男职工满25周岁,女职工满23周岁视为晚婚,可享受10天工作日婚假;
3、员工休婚假须提前2周提出申请。
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顺延)。
6、产假
1、女职工在受孕12周内应向办公室提交医生证明。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其中产前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可在90天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分娩遇有难产的,产假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产假为:怀孕三个月以下为15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为30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为40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为90天。
4、女职工休产假,必须依正常请假手续请假。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5、产假期满后,如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部门经理及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申请休哺乳假,最长为9个月。休假期间无工资。
6、产假期间及哺乳期可享受本地区产假津贴及哺乳期补助。
7、本公司男职工的配偶分娩,可享受3天护理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顺延)。
二、休假申请原则
1、事前申请的原则:除发生突发事件,所有员工休假必须事前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的原则:员工休假须填写《请假单》,注明理由并经所属及相关部门领导的批准方可休假。除有特殊原因,否则口头(电话)请假不被认可。
3、休假与工作不冲突的原则:员工应充分理解公司运营的特点及要求,个人休假时间应不与本职工作需要发生冲突。
4、不可替代的原则:除办公室核准可休的有薪假期外,辞职人员不可用请事假方式代替不能提前通知公司的时间。
5、任何假期连续3天及以上者(含日期连续3天,分次申请情况),均需到办公室办理休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认可,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