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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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规章制度(精选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纪律规章制度范本5篇,希望大家喜欢!

纪律规章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0.1分。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纪律规章制度【篇2】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6、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纪律规章制度【篇3】

一、班主任跟班:

1.每天固定检查时间:早上7:10,中午2:10及上午课间操期间,每天三次。

2.以上三个时间段班主任应在教室,政教处每天检查并公布班主任跟班情况,班主任在班加10分,否则扣10分。

3.班主任在班期间,组织好班级纪律,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学生课前自学,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做学生思想工作。

二、课堂日志:

1.课堂日志每周满分450分,若班级无扣分情况,则加10分

2.课堂日志、班会记录表周一早上发到各班,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后上交政教处,不及时上交扣5分;班会没有按要求正常开展扣10分。

3.每天九节课(早读、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由任课老师把班级情况记录在课堂日志上,下午第四节自习、晚自习由教务值班人员检查,每天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政教处,晚自习单独考核。

4.任课老师详细记录每节课学生表现,要求根据迟到人数扣3—5分,旷课扣10分,吃东西、看杂书、睡觉等扣2分,不按要求填写扣10分。

5.每周五下午政教员根据课堂日志算出课堂分数,无特殊情况星期一及时公布。

三、常规纪律检查

1.每周纪律基数分为400分,算分时,根据各项检查情况算出每班纪律总分,进行评比。

2.每天三次固定检查时间:早读课前、下午第一节课前、晚自习前的纪律情况。

3.政教处及学生会纪检部分组检查各班课前自习情况,凡聊天、乱走动、不安心学习者,每人次扣5分;发现不读书玩耍、听音乐、玩手机等等,一概每人扣10分,插座上有充电器,充电器没收,并扣班级10分;看不正当书籍每人次扣5分,课前10分钟自学检查班级人员齐,学习认真加10分。

4.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者视为迟到,迟到、早退者每人扣班级10分,课间迟到者每人次扣10分。

5.课间在教室内玩牌、下棋、追逐打闹、拍球等等发现后每人次扣班级10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6.旷操(包括早操)、不参加升旗、不带校卡等情况,每人次扣10分。

7.吸烟、喝酒每人次扣40分,打架每人扣50分,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停课反省和处分。

8.顶撞老师影响课堂秩序视情节轻重扣班级20分,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9.考试作弊根据《三高考场纪律要求》的规定进行考核。

10.谈情说爱或在公共场合有亲昵行为者扣班级30—50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上课开手机的,每人次扣班20分,态度恶劣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2.擅自将外校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带入学校,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2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13.有着奇装异服、带首饰、怪发、染发、披肩发者,一经发现政教人员、班主任、学生会检查人员应责令其改正,每人次扣10分,如不服从管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14.早自习、课间操及午自习前检查灯,不关灯的班级扣10分(天阴除外)。

15.政教处检查班级的学风,表扬一次加20分。

16、各班教室后门没有敞开,每次扣10分。

17、课堂上睡觉、玩手机等违纪的学生,每检查一人次扣1分(等通知执行)。

18、每学期召开的家长会,根据家长到会率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第四名70分,第五名以后都累计加60分。

19、学分每学期请假达到或超过5次,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师评一栏将为B等级。

20、学校执行每周班级值周的检查方式,针对校园和教室内卫生保持情况进行检查,值周同学一次不到位扣班级10分,地面卫生保洁不好一次扣班级10分。值周没有出现问题的班级一次给班级加50分。

纪律规章制度【篇4】

随着高考的临近和气温的逐步升高,为了让同学们的身心在紧张的学习竞争中得到放松和愉悦。我们正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女宿的纪律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女生宿舍开关门时间,未到开门时间不准进入宿舍,因病不能上课的学生,须有班主任的请假条,并在管理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

2、就寝时间不要晚归,也不要在午休时间到教室学习,张弛有度劳逸结合。

3、按时就寝,午休12:40晚寝10:30以后,不能讲闲话,吵闹,放音响,不要再随意走动、洗头、洗衣服等。更不能在宿舍里高声大叫或故意起哄。

4、午休和晚寝全体女生均不能私自离开宿舍,如有特殊情况,不在宿舍按时就寝的学生,须让班主任开请假条并加盖教学部章,由学生本人或室长将请假条交给所在楼层的宿管员手中。

5、所有宿舍的室长如实填写本室缺寝人员,并及时向宿管员反应,否则隐瞒虚报,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6、按时起床,整理自己床铺,迅速洗涮,做好值日卫生。离开宿舍随手关灯,锁好室门。

7、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走廊、大厅、楼梯、洗漱间、楼层拐角处乱放水壶和餐具。

8、从管理和安全方面,要求同学们不要在阳台外面乱挂衣服,晾晒被子、鞋、拖把等。

9、在就寝时间,同学们不要在阳台闲聊、打手机、晾头发等,以免影响她人休息。

10、每晚熄灯后,同学们抓紧安静入睡,不要使用荧光灯继续学习,也不要坐在楼梯台阶上看书,以免影响精力和健康。

纪律规章制度【篇5】

一、进入考场时,只能带必需的笔、尺、橡皮等。课本、资料、书包等,应统一放在规定的地方。

二、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号,不可在试卷上作其它标记。

三、考试开始才能开始答卷。

四、按规定用铅笔、圆珠笔或钢笔答题字迹要端正、清楚。

五、答题要写在试卷规定处,书写格式正确。

六、提前十五分钟进场静休,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才可交卷出考场。

七、保持考场安静,不可说话,不可喧哗,不可在考场外逗留或谈论。

八、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可夹带偷看,抄袭或者有意让人抄袭,不可接传答案或交换答案。

九、考试终了,立即停笔,等监考老师点清试卷,无差错方可依次退出考场,不可带走试卷。

十、违反以上纪律者,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扣分、取消本次考分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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