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文 关于读书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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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为我们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广阔自由的天地。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

  从小是个书虫,见了书就想钻进去。记得上小学时,为了看书而偷偷砸了舅舅的书箱险些挨打,这事至今仍记忆犹新。

  那时候读课外书籍纯粹出于好奇,往往见书便读,不知选择。舅舅也是读书迷,而且爱书如命。他把自己的藏书都锁在一个自制的木箱里,木箱上面镶了一块玻璃,可以看出书名,但箱盖上了锁拿不出来。这个书箱,就藏在舅舅睡的那张祖传下来的大红雕花床下。我发现这个秘密后,趁舅舅不在家把书箱搬了出来。左看右看,眼瞅着书就是拿不出来。心里一急,就把玻璃敲碎了。慌忙中顺手拿了一本薄薄的书,好像叫作《常文俊卖妻》,是个剧本。几天读完后,心里总有个疑团解不开,不知常文俊为何要卖掉自己老婆。于是,趁全家围在一起吃饭时问舅舅。舅舅一听,连忙放下饭碗去看他的书箱。我知道这下可坏了,吓得连忙钻到太姥的怀里。等舅舅怒发冲冠跑过来想揍我,姥姥和妈妈早挡在他面前了;他气得涨红了脸,只是把拳头朝我挥了几下。

  后来上了中学,更是来了劲头,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太姥几乎天天晚上都要唠叨,看这么晚,电费交不起啦,别把眼睛看坏了。有时太晚了,她干脆把灯关掉。我就说,你们不是常说“不读书,蠢似猪”吗?读书不开灯怎么读?又不是读盲文。太姥说,你这样下去,眼睛熬坏了,真要读盲文了。没办法,我只好悄悄省下吃早点的钱买了个小手电,晚上便躲在被子里读。这样是有点难受,但比起古人“凿壁借光”读书还是好多了。

  上班后,单身宿舍两人一室,一盏百十瓦的灯泡吊在中间,室友为我天天读书太晚影响她休息而多次提出抗议。为了不影响她,我试着用一张厚纸把她那边的光遮住,翻书页时轻轻的不出声。可她还是睡不着,第二天就气得不理我了。没过几天,单位突然死了一个年轻人,我害怕极了。到了晚上,硬是不敢关灯。室友不以为然,理由是不关灯睡不着觉。我就求她说,那让我和你睡一起好吗?室友见我那可怜样便笑了。就这样,我赖着和她住了一个月,这段时间忍着没看书。

  好容易熬到有了自己的小家,读书条件改善多了。刚开始晚上看书还是心有余悸,怕影响先生休息。好在先生大度说,你看吧,没关系。慢慢地,我发现他真不在乎我开灯看书和沙沙的翻书声,躺下不出五分钟就能酣然入梦。我不禁暗自欣喜,我终于有了读书自由,晚上看书想看多久就看多久这一天。不过,天长日久,先生也养成了一个怪毛病,不开灯不听翻书声反而睡不着觉。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2

  不论是不是真正读过,或者通读过,大约都知道《格列佛游记》是一部世界名著。《格列佛游记》中的“小人国”、“大人国”这两个故事在中国几乎是家喻户晓、脍炙人口了吧?

  这天,我们全家人坐在沙发上,认真地品读着这部经典之作,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了这本书的精华。

  《格列佛游记》讲的是一位航海医生因为一次海难而展开的传奇历险,那里的环境平淡但又充满怪诞,熟悉却又令人不可思议,情节变幻莫测而又扣人心弦——格列佛在游历中不断遇到危险,又不断化解困难,他坚持,他奋斗,他努力,他想要回到家乡,所以他不停地前进,从没有放弃过,即使脑中曾一闪而过这个想法,但那终究是“一闪而过的想法”。直到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仍因格列佛跌宕起伏的经历而久久无法平静。

  作者的语言诙谐幽默,情趣盎然,给人以全新的感受,一些荒诞不经想象,违背常情的思维和强词夺理的辩白不时令人哑然失笑。这些,都有力地烘托了主人公格列佛的形象——遇到任何困难,他总是保持着乐观向上的情绪,对任何事物不乏智慧和人情味。“对人来说,最大的快乐,最大的幸福是把自己的精神力量奉献给他人”,苏霍姆林斯基的这句名言似乎可以反映格列佛的性格,他正直、乐于助人,也许你会说他多管闲事,不,他是在帮助自己,也是在帮助他人。而我们,我们这些读者,也应该从中学到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品质。

  我只顾侃侃而谈,一旁的爸爸妈妈相视而笑,妈妈指着书中的导言“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没有方向,就没有生活。”说了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看吧,人生有了目标才能有意义,没有目标、没有方向,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的人,就像是在茫茫大雾中无尽地徘徊!”“嗯!”我和爸爸都点头同意,因为没有航向的人生永远在原地打转。

  “而且,专注于一件事情比到处撒网重要得多。一个人倘若一生只追求一样东西,那他就有希望在寿终之前得到它。但是倘若他每到一处,就追求什么,那他只能从遍播希望的土地上收获到遗憾。”爸爸的话永远是那么内涵丰富,发人深省。

  书中的种种,令我懂得了许多。同爸爸妈妈一起读书,让我体会到了一种与独自一人读书不同的感受,也许这就是爸爸说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吧。开卷有益,我还要多读书,读好书,与父母共享这书中的快乐,让我们的小屋溢满书香。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3

  自幼喜欢书,但读书的机会并不多,每每遇到一本书,便爱不释手。

  生在农村,世代都是农民,家中根本就找不到什么书。偶尔有几张报纸,也被母亲糊墙或剪成鞋样子了。直到我十一二岁时,除了学校课堂上学的几本书外,再也没有读过其他的书。后来,有同学把画本带到了学校里,在同学之间传看。那时,当一个同学坐在树荫下翻看画本时,会有十几个同学挤围着他伸着头同看,并不停地发出各种议论。其实,那样围着,有的人根本连画本的影子也看不到,凑个热闹而已。有一本自己的画本是一件相当骄傲的事。可我只能羡慕。后来,我看到的第一本画本是《武松打虎》。邻居家和我同岁的海阔借我的。

  当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书的欲望就越来越强烈。可借书却是一件让人纠结的事,那时书是一件稀罕物,像我们这种穷乡僻壤之地,刚刚吃饱饭,哪有闲钱买书呀!即使有闲钱,也不会买书,因为没有几个人能识字。有一年暑假里,我的邻居海阔不知从哪里得到一本《人猿泰山》,那厚厚的一本书,像一块油滋滋的猪肉,馋的我直流口水。我想尽各种办法,想借来一读。可他也当宝贝似的护着,借简直是不可能的。再说,那本书这么厚即使能借到没个三、五天也看不完呀!记得,那年暑假,我们几乎天天在一块放羊,我就特别殷勤,帮他赶羊,她的羊啃着啃着草,就溜到旁边的豆地里去了,没等他发话,我就飞快的跑过去,将那只不守规矩的羊赶到这边草窝里来。而海阔却悠闲的蹲在树下欣赏一群蚂蚁是怎样将一条大青虫拖进蚂蚁洞的。作为奖赏,我就可以贪婪地读上几页《人猿泰山》了。巧的是,我家一个亲戚生孩子,我和母亲吃喜面回来,有了两块奶兔糖。像书一样稀缺的奶兔糖,自然有着巨大的诱惑力。非常兴奋,我有了向海阔借书的资本。终于谈妥了,一块奶兔糖,可以看《人猿泰山》一天。我狼吞虎咽一般,花一天的时间将这本书读完了。现在想想,《人猿泰山》应该是我读的第一本长篇巨著了。

  再后来,我在海阔家床底下的破箱子里发现了十几本《当代中学生》杂志,应该是他哥哥的。有的已经缺了封皮或是内页,但丝毫不影响我的兴奋之情。那时觉得自己就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那些日子,只要一有时间,我就向他家跑,找个树荫旮旯坐下来看一气。有一次,我又躲在他家旮旯里看书,可能是海阔妈没看到我,锁上门就下地干活去了。当我看完书时,才发现自己被反锁在院子里了。吓得我哭起来,是过路的人听到哭声,才知道我被反锁在院里,把海阔妈找回来,我才脱身。至今还记得当时那些大人们看着我哭笑不得的样子。

  多年来,读书成了一种习惯。枕边放一本书,睡前读上几页,或是枕着书香入梦,真是惬意。偶尔,半卧在枕边咀嚼一番童年的读书趣事,却也别有一番滋味。“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像我这种懒得用双脚去走世界的人,那就在书里行走吧。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4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说:“书籍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第一次带我来到了奇妙的童话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皇帝的新装》里的那位勇敢率直的小男孩,还有凶残狡猾的大灰狼。直到现在,这些人物还深深记在我的脑海中。

  步入小学,姑姑买来的《西游记》,第一次带我走进神话故事中,在那里,我看到了真、善、美,分清了假、丑、恶。我钦佩孙悟空的正直和勇敢,讨厌猪八戒的贪婪和自私,我幻想着自己也能成为降妖除魔的英雄。

  进入中年级,爸爸买来的《小人国历险记》,第一次带我走进了惊险和刺激的小人国,那里是意志坚强者的乐园,那里是勇敢无畏者的天堂。爸爸说,读吧,你将因此学会坚强,培养勇往直前的精神。

  而现在,舅妈买来的《繁星· 春水》,第一次让我体验到了伟大的母爱的磁场,平时觉得母爱是那么的简单,而冰心的母爱却是一种最纯净、最美好、最幸福的滋味,让人油然而生敬意,感恩之心开始萌芽。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让阅读伴我成长,伴你成长,伴我们大家一起成长。人人都成为爱阅读的人。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5

  书,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自由的天地。正像高尔基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打开书,就像走进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

  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提起我和书的故事,这还得从我第一次去新华书店说起。那天,我一走进新华书店,立刻就被眼前琳琅满目的书惊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无所不有,真的是书的海洋!于是我一本接一本地看起来,就像一匹贪婪的“饿狼”。那一天,我第一次体会到书的魅力,读书的快乐。

  有一天,我津津有味地捧着一本书。正读到入迷时,妈妈叫我去买一瓶酱油。我一边看书一边走到了小卖铺,张口就说:“小二,拿瓶酱油来!”老板娘顿时瞪大了眼睛,半天没动静。我又喊道:“小二,拿瓶酱油来!”只见店主还是没有反应,我这才恍然大悟,我竟用了书里的语言在说话。我马上改口:“阿姨,对不起,我要买一瓶酱油。”阿姨这才笑呵呵地递给我一瓶酱油。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忍不住捂着嘴笑,笑自己读书太入迷。

  上四年级了,我更加喜欢读书了,越看越带劲。妈妈见了这情形,不但不表扬我,反而总是说我要是再这样痴迷杂书“不务正业”的话,就会耽误学习的,这是另一种“玩物丧志”。妈妈给我下了一道圣旨:少看课外书,把数学成绩提高到班里的前10名!天呀,谁叫我的数学成绩差呢?我就像孙悟空被带上紧箍咒,只得乖乖地束手就擒。

  离开了书我可怎么活?怎么办?怎么办?我的脑子开始高速运转,对了!我可以用三十六计中的“偷梁换柱”法试试。我从妈妈卧室偷偷拿出我还没看完的《会唱歌的猫》,再小心翼翼地溜进我的房间,把书轻轻放在桌子上,抽出早已准备好的一张A3大小的白纸来,做好书皮包上去,又在上面写上“语文”两个字,看了起来。妈妈来到我的房间,看见我正在看语文书,就走开了,过来一会儿,妈妈觉得不对劲,又来到我的房间,拿过我的书一看,竟然是课外书。妈妈狠狠地批评起我来。正当我抓耳挠腮地想对策时,突然,灵光一现,有了!我急忙说:“您先别急,今天,老师告诉我一个特大好消息,我的征文在区里得了一等奖!”闻听此言,妈妈脸上的表情立马变成了三道弯,笑得像朵花似的。我连忙劝趁热打铁说:“妈妈,看杂书对写作文帮助可大了,从中可以积累许多作文思路和好词好句。”老爸也在一旁陪着说好话。最终妈妈同意我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每天可以看半个小时的书。

  就这样,我每天都拥有宝贵的半个小时看书时间,我可以畅游在书海里。心灵只有与书相接,我才会感到生活是如此多彩。书中,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跃然于眼前,在他们的故事里续写我的故事,这感觉真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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