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重要的作文精选1000字五篇

秀婷 1172分享

在成长的道路中,也许会有很多项重要的决定,我觉得,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主动帮助别人,这种助人为乐的决定,就是一项重要的决定。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最为重要的作文,供大家参考。

最为重要的作文1

晚风轻扬,摇曳着地上的剪影斑驳。窗外点点繁星点缀着漆黑的夜空,神秘的夜空经久不变,我不禁想起那时在乡村读书的我:成绩一团糟,早退,迟到,旷课。是同学眼中的坏学生,朋友父母眼中的坏孩子。那时,父亲不知是想拯救我,还是想放弃我,把我接来广东,这个陌生得让人害怕的地方。并送了我一本书,蓝略白的封面上赫然写着两个大大的字――围城。

可惜,那时候的我,并不读书。在新环境里,虽改掉了迟到、早退、旷课的毛病,但喜欢上了吹牛:说自己在老家曾经是年级第一。而等到考试的时候,又总说发挥失常,或是教材不同影响发挥。这样的行为其实跟《围城》中的方鸿渐几乎一样:在欧洲混了几年,博士学位没有拿到,还买了假文凭回国交差。可能是仗有方鸿渐去三闯大学当教授的厚脸皮,我也去当了学习委员。不过,一点学习的态度都没有,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真是太可笑了。

晚风清扬星的流光,摇曳着地上的剪影斑驳。记得,那晚又是我独自一人守候在漆黑的家里。寒风吹老了树叶,吹散了空气中的欢愉,连呼吸都满是寂寞的味道。始终不明白父亲接我来广东的原因的我,翻开它——《围城》。

在我找出那本《围城》的时候,上面其实已布满灰尘,吹净灰尘,倚在书架旁,静静翻阅。读到一半的时候,眼泪就开始抑制不住的往外涌。人类文学中无数的故事都是在描写同一个人,一个和自己很像的人的故事。我看的是《围城》,读的却是自己的故事。我想我找到了父亲送我《围城》的原因。

用力抬起头,把打转的眼泪逼回,放下看到一半的书。我决心,不成为方鸿渐那样的人。

无言的相遇,恰是不期而遇的温暖,这温暖洗涤着我、改变着我。虽然现在依然没有成为,像曾经吹牛那样是全年级第一,但我放弃成长,不忘却前行。而那本蓝略白的《围城》,至今也没有看完。因为,我在等“方鸿渐”成为真正的博士,然后迎着春风,踏着黄昏,有霞光相伴,轻盈的步伐,从晨曦走到晚霞,一路坦荡。

尘世中,我们需要的,有时不过是一份懂得。在我们灰了心的时候,紧握它,然后好有勇气,继续前行。方鸿渐,生命中遇见你真好。是你,让我遇见了更美的自己!是你,让我看到生命不一样的色彩!是你,告诉我,前路需要自己创造!

揽万物为镜而自视,阅群书为友而自省,告诉自己,路在脚下……

最为重要的作文2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的,好像是谁在哭泣的声音。哦!是她,我的妈妈。因为我的忽略,让她忍受了莫大的委屈。

在放学的路上,天空乌云密布。好像在下一秒就会飘下倾盆大雨,想到早上信心满满的相信自己记忆力的妈妈和一会在车上的美妙时光,玩手机,吃零食……可是,这一切就在那一瞬间,一下破灭了。

见到在半路迎接我的妈妈,我兴冲冲的跑了过去,满怀希望的问了一句:“妈,我的手机带了吗?”“哎呀!我就忙着给你报班的事了,忘了……”她似如梦初醒般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我的心情顿时跌落谷底,我沉着脸说:“我还让你别忘,真是的!那吃的呢?”“也没有,我现在去给你……”她有些委屈。“一件小事都做不好!”我把书包扔到车里,用力的关上门。“砰”的一声似乎阻挡了她与我的世界。望望车窗外,随着车门的响声,天空闪过一阵雷声,雨下起来了……不经意间,我看到了后视镜里她那满含歉意的目光和那几滴匆匆闪过的泪光。

回到家后,我并没有和她又一字一句的交流。写作业时,她帮我热了一杯牛奶。面对满桌的作业和让人挠头的题,那杯奶似乎有些让人不顺眼。她挪开桌上那肆意摆放的作业,为那杯满含歉意的牛奶让出了一出天地。窗外的雨也似乎被这暖暖的牛奶感动了,变得越来越小。她低声对我说:“喝点奶吧,还吃薯片吗?我给你拿?”“不要!烦死了!我还写作业呢!”我不耐烦地对她说,甚至都不屑看她一眼。她失落的转过身,慢慢挪出了我的房间,轻轻的关上门。不经意间,我忽略了她向我深深的爱与微微泛红的眼角,她那满怀希望的小火苗,被我无情的浇灭了。

雨,又变得大了起来。她一个人坐在沙发上,那淅淅沥沥的雨声只成了她伤心的伴奏。望着她忧伤又略有些疲倦的眼睛。我想起了从前的种种任性。因为她每天不变的提醒,我曾逆着她的话和她顶嘴;因为她帮我买衣服从不征求我的意见,我曾没有穿过那些新衣服;因为她每晚都让我做练习,我曾在练习册上乱画把她惹怒。我有多少次忽略;她对我的爱,忽略了那份深沉的母爱。有些事,忽略了,就再也不会重演了?最重要的往往都是我们忽略的。有些事,只有失去了,才知道会有多重要。

我轻轻推开那扇阻隔我们的门,我小声对她说:“妈,我想吃薯片了。还有,下午的事,对不起……”

雨停了,天空似乎释放了所有的压力与烦恼,就像那时说出这些话的我……

最为重要的作文3

从小到大就很少有人注意到我。爸爸妈妈对我爱理不理,老师和同学们,总用鼻孔看着我,。我没有朋友,几乎每天都是独来独往的。因为我的成绩不好,长得也不好看。因为这样,所以我感到非常自卑。

我的自卑是由我的新同桌出现才改变的。我的新同桌的名字叫做小杨。我们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彼此都很生疏,一句话也不说,但是,知道了对方是住同一个小区的时候,我们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每一天都一起上学,一起下学。当然,在这之间,我们肯定会说很多秘密的。

那一天,学校要挑选合唱队队员。但是名额只有一个,我的眼睛在那一刻闪烁了一下,然后又重新变得暗淡无光。然而这一切都逃不过小杨的火眼金睛,她在放学的时候问我:“欣岚,你不是很想去参加合唱队的吗?那你刚才为什么不去报名呢?明天还有时间的,我陪你一起去吧!”我摇了摇头,说:“不要,我不行的,他们都不喜欢我,我在他们心里面根本就不重要。”然后我就把那些事情都告诉了小杨。小杨一听,急了,掰过我的肩膀,对我说:“欣岚,你记住,每个人一生下来都会有他的价值,哪怕只是一颗无名的小草。如果你现在还没有被人发现,没有被人重视,那你就等着。只要是金子,就总会发光的。”我听了她的话,心中一颤:是呀!她说的对,是金子就总会发光的。他们说我不行,我就非要证明给他们看。第二天,我就毅然去报名了。

来到了比赛的现场,人山人海,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每个班都有那么六七个人报名。好几个认识我的同学都跑过来讽刺我,挖苦我,那个时候我的心里面害怕极了。过了好一会儿,比赛才开始。因为我是最后一个唱的,所以我就坐在椅子上面听别人唱歌。我听到他们唱的基本都是儿歌童谣,评委们显然听得不耐烦了,只听两句就换一个人,正是因为这样,很快就轮到我了。我缓缓地走上台,紧紧地抓着话筒,我紧张极了,一动不动地看着台下的人,看到几乎每个人都在等着看我的笑话。但是一转眼我又看到了小杨在下面给我加油鼓劲。我立刻安下心来了,我唱了一首《太阳》,我唱完了以后,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这个是全场唯一一首评委没有喊停的歌,也是唯一一首让人鼓掌的歌。小杨站在下面为我竖起了大拇指。

我如愿以偿地进了合唱队,进了合唱队以后,我最想感谢的人是小杨,是她让我找到了自信。其实她也很想加入合唱队,她唱的非常好,声音好像百灵鸟一样,婉转动听。但是她为了我,她放弃了去合唱队的机会,把机会让给了我。但是她有一句话对我的启示特别特别的深刻,那就是:“是金子,就总会发光的。”我遇见了她,是她让我明白:原来,我也很重要。

最为重要的作文4

遇见,不需要门槛,它是生命里不经意的际遇,它是上天赐予你最好的礼物;遇见,你无时无刻不与它同在,当你还是孩童时,遇见与你玩耍,当你已成少年时,遇见与你面对面站立,共同回忆往事。

和它——糖,就这样不经意相见了。

糖,甜的代名词。我的最爱。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糖那甜蜜的味道,诱人的香气,使我从来就对它百分百的依赖:逛超市时,总不会忘记买两包奶糖;出门前,总习惯性地抓一把奶糖放满自己口袋。糖,我与它不断地遇见。

初遇——天下着雨,阴沉沉的天空一直黑着脸,那天我在雨中嚎啕大哭,已记不得哭的原因,也忘记了当时的心情,甚至于我哭成什么样都不知道,只知道在我哭时,递过来的一块甜甜的奶糖治愈了我的哭泣。“不哭,给你吃。甜甜的,好吃着呢”同伴玲糯糯的声音,甜甜的。这便是我与它的初遇。糖,儿时温暖的记忆。

又遇——那是在一道最爱的菜里。番茄炒蛋,红红的番茄,黄黄的鸡蛋,加几叶翠绿的香葱,那色彩就极其诱人。而我记忆中的却是那独特的味道——甜滋滋。兴许是因为我与众不同的口味,爸爸竟把这道菜制作成了一道甜品!“好了,宝贝来吃了!”它被盛在一个极好看的玻璃碗里,那红红黄黄已闪了我的眼,拿起小巧的汤勺,一小口一小口,用力地吮吸着酸酸甜甜的酱汁。

好吃吗?好吃。还要吗?还要。每每此时,老爸总会坐在我对面,看着我吃。而我一定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丫头了。

再遇——身体不好的我常常要喝苦苦的补药,各种中药。那是好多样奇奇怪怪的东西煮一锅,会冒出一阵阵刺鼻的味道,煮完倒在白净的碗里是一堆黑乎乎的东西,对于我这是一种极大的痛苦,却又无力挣扎。“来,拿着。一口气喝完就马上吃。”奶奶递过来的是一颗大白兔奶糖,我的最爱。泪光中我笑了。糖拯救了我,拯救了我的味蕾。甜腻的味道伴随着熟悉的香味,令我瞬间忘却了磨人的苦,沉浸在与糖的回忆中。“奶奶,你真好!”奶奶笑了,皱纹也更深了,似一朵菊花。

糖,美味,香甜,却也磨人。那时从贪吃糖到习惯吃糖,导致我出现了蛀牙。可恶的牙虫,使我的牙齿不能安分地待在我的口中,异常的抖动,逼着我去医院拜访那位讨厌的牙医,强忍泪水拔下牙,鲜血直冒到口中。也因为如此,我与糖的“相恋”遭到了暂时的离别。

但当一切都云淡风轻了,我又悄悄地与它约会。只是,我不再贪心,不再放纵,我学会了控制,懂得了自律。

糖,带给我很多——甜美的回忆,酸甜的记忆,苦中带甜的美好,磨人的牙痛……它,使我的生命变得有滋有味。也许,有一天我老得没有牙了,它才会成为我遗忘在内心某个角落,不去触碰的神圣的回忆吧!

最为重要的作文5

今天是星期三,我好不容易从书本和兴趣班之中抽出小时间,随外公去潜江市张金镇庆贺太爷爷的八十四周岁诞辰。

公交车缓缓地驶出市区,来到平旷的郊外,上了318国道,天空晴好,白云柔柔,近外是连片的水田,远外是成群的农房。打开窗户,清新的、绿色的气息在车内弥漫,没有农药,已是自然完美。

上公路后,车辆明显提速不少,它载着我们,飞速驶过锣场、观音档……一系列我闻所未闻的地名。真奇怪,我熟识市区里的大街小巷,却生疏这些市郊的“著名地点”。

我正望着窗外发呆时,公交车到了丫角。我拖着早已坐麻的双腿,一瘸一拐地撞下车来,车门在我后面轰地关上了,接着只落下车急促远去的灰尘。

走不到两三步,我就发现一条蜈蚣——美名“千脚虫”,是我最怕的动物。我吓了一跳,后来又想:在野外看到这种虫子,不是很正常的吗?此时我已被那可恶的蚊子在腿上叮了十几个大包,心里头真不是个滋味,便又后悔没有穿长裤子。

我们由丫角转乘巴士。它缓缓地爬上一座桥,之后急速拐进右边的一条岔道。右边是流淌的小溪,左边是丰收的田野,上面有高大的松树,宛如两排庄严的卫士,替我们遮挡阳光,周围的自然风光美不收。

终于,我们抵达了张金镇,在张金河旁的一个“丁”字路口下车。外公牵着我的手,慢慢地沿着一条乡村小路傍河走去。

到了一个小村前,进去,里面全是简陋的低矮土房。我心中疑惑:这就是太爷爷所住的地方吗?怎么不是我想象中的高楼大厦呢?

正想着,突然发觉太爷爷正在黑漆漆地室内迎接我们,虽然已是耄耋老人,却仍然神清气爽,泰然自若,真不愧“老神仙”啊!

吃饭间,太爷爷喋喋不休地讲人生的大道理给我们听。我不禁暗自发笑,原来,外公爱讲道理,就是从太爷爷这儿遗传来的呀!但仔细一想,确实如此,现在许多年轻人,都忙于工作和事业,奔波往来于各地,却无暇顾及家庭,也忽略了外公和太爷爷这样老一辈人的苦口婆心讲述的人世间的基本准则。听似简单,却是他们人生几十年积累的宝贵经验。

饭罢,我又浏览了整间屋子,发现这里虽简陋却整洁,虽设施不齐全却都井井有条。外公走过厨房时,弯腰仔细拔起门坎上的一株野草。屋子虽小,却充盈着温情,满满的精神财富。哎,真是“何陋之有”!

看完屋内,便又来到屋外,勤劳的家人已在门口的土地上种上了土豆、茄子、豆荚等作物,满满的真如走进小菜园一般。阳光倾泻,透过叶缝洒在地上,形成了一个个圆圆的小斑点。渴了,就随便摘个黄瓜,搓了搓便吃;累了,就坐在树丛间读会儿书。找了根竹竿,当作“防身利器”;抓了只壁虎,作牺牲的“战利品”,练一练我的“枪法”。我飘飘若仙,在各地间游走。

此时外公走出来:“让你到这儿来,一是给太爷爷庆祝生日,二是体验一下田园风光,吃一吃苦,这里可没有城市那么繁华。”唉,在城市里,人们都沉迷于丰衣足食的物质生活,而在这里,我却感受到了美妙绝份的自然气息。

时间不等人,当太阳开始微微西斜时,我和外公便和太爷爷告别。我想,我会永远记住这个白须飘飘的“老神仙”的。

我们仍沿旧路回去,在公交车上我竟打起瞌睡来,是因为张金吸引了我全部的身心,而脱离就空虚了自我?

回到家,我倒床就睡,错过了晚饭时间,但我并不饿。

有人问我:干嘛去了?

干什么?享受一场绝妙的精神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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