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精神-2020年度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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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向我们展现了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的个人先进事迹,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今天小编分享一些有关《宪法的精神-2020年度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0年度法治人物先进事迹【1】

马一德:孜孜以寻创新法治,耕耘求索知识产权

致力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思想的理论阐释和应用

马一德著有《全面法治和中国治理现代化》,还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过系列有关理论文章。

他在《学习时报》发表的文章《让法治成为国民的信仰》入选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依法治国专题)学习材料;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文章《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部分观点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积极参与立法

马一德组织并起草完成了《民法典·知识产权编》学者建议稿,并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参考。他建议将规定尊严死制度、保护人的生命尊严写入民法典,还就民法典编纂体例问题向全国人大建议。

他向全国人大提交《商业秘密法立法议案》,推动全国人大将商业秘密专门立法纳入立法计划;参与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并颁布了《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负责起草了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性部门规章《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向全国人大提出制定《外国国家豁免法》议案,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多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就《专利法》中的专利授权确权制度、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以及《著作权法》中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广播电台电视台邻接权等提出建议;参与《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推动知识产权战略深化实施

马一德担任国家“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组成员,参与了“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提出《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建议;提出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建议,促成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设立;提出设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的建议,推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成;提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系列建议,建议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等政策文件采纳。

深度参与中美经贸摩擦应对

2016年和2019年,马一德两次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会,分别就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一带一路”创新合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专题汇报。

他组织起草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与国际合作白皮书》;在《求是》杂志发表《中国在知识产权上不输理》一文,向世界表达中国学者的立场和观点。

他还撰写了中美经贸摩擦知识产权系列驳斥美方文章,以“金沙滩”名义在求是网推出,经由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转载。

2020年度法治人物先进事迹【2】

陆钰萍:用法治为健康中国保驾护航

秉持初心使命

当过7年法官,短暂从事了2年公司法务和律师工作后,陆钰萍2002年通过严格的公务员考试,进入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法制岗位工作。19年来,她始终秉持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特区立法优势,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深圳卫生健康法制体系,以法治为引领,推进深圳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心理卫生条例》《无偿献血条例》《控制吸烟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些特区卫生健康法规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而在这背后,都有陆钰萍的身影。

让防疫工作“有法可依”

2020年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疫情,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和城市来说,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疫情发生后,陆钰萍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负责防控措施合法性、合规性审核,让防疫工作“有法可依”,合情更“合法”。

时间紧、任务重,她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迅速审核起草了《深圳市民告知书》《来深人员告知书》《企业告知书》和《流行病学调查告知书》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引》等内容。她用精简、通俗的文字及时全面地告知公众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社会各界遵守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应急防控各项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她还参与起草、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依据。

疫情肆虐之初,随着确诊人数增多,深圳市民的焦虑和恐慌迅速蔓延。为了降低社会恐慌、提高公众防控意识,深圳从1月30日开始,率先在全国公布新冠疫情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曾活动过的小区或场所信息,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合理维护了市民知情权,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也成为中国内地公共卫生史上信息公开程度的一次重大突破。该做法得到了国家、广东省有关部门和法律界的认可,也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考察专家组的高度肯定。在正式公布个案信息之前,陆钰萍细致研究疫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确保发布的主体、范围和内容符合要求,为依法发布病例个案信息提供了法律理论支撑。

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讲话精神,陆钰萍立即参与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也是新冠疫情疫情发生以来,全国首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地方性条例。

2020年8月26日,该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对近年来,特别是新冠疫情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全面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全链条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几乎同步推进的还有《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的立法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要求,率先在深圳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打造健康中国的“深圳样板”,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的“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实现“病有良医”的工作目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深圳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陆钰萍作为该条例立法工作小组的核心成员之一,以严谨细致、担当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研究国内外相关健康立法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从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健康促进、强化健康服务与健康管理、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综合监管等方面进行顶层制度设计。

2020年10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自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部署健康中国战略,提出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以来,全国首次有地方出台健康“基本法”。

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作为政策法规处处长,陆钰萍还肩负着普法宣传的责任。为取得普法实效,她率先在全国将法治培训纳入医务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与职称晋升等挂钩,目前学习人次已超过50万;她还主动深入基层,积极宣讲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致力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意识和水平,致力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近年来,陆钰萍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她推出“医案·说法”系列季度普法沙龙,通过探讨有争议性的医疗卫生典型案例,向医务人员和市民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成为广受欢迎的普法品牌活动;在新冠疫情疫情期间,她及团队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度法治人物先进事迹【3】

刘炜:择一事,终一生

面对黑恶势力,他有雷霆手段:累计组织、参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00余起,带破刑事案件2600余起;面对人民群众,他有菩萨心肠:每一次执行任务他总是最先上、最晚走,面对危险他总是冲在前、退在后。

然而,2020年4月29日,正在研究涉黑案件线索的他突然晕倒在工作岗位上,因医治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7岁……

他,是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生前系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副局长,刘炜。

“几乎每一起重大涉黑案件成功侦办都有他的心血”

刘炜的工作履历很简单,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后就踏上刑侦岗位,21年的从警生涯里,他几乎只做了一件事——“扫黑”。择一事,钟一生,就是他的真实写照。

他对案件的剖析和侦查方向的把握专业、到位。2018年1月,一名群众报案称遭到某公司设套诈骗,经验丰富的刘炜在与报案人的交谈中敏锐地发现,该公司存在设套诈骗、肆意垒高债务、非法占有房产等行为,其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庞大的犯罪组织。于是,刘炜带领4名民警“住”进了会议室,将案件涉及的卷宗、书证堆满了房间的各个角落。

在前期侦查中,刘炜首先发现破案关键证据——该团伙涉案的重要书证,并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运作模式,为统一收网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6月收网后,刘炜作为专案组负责人,每天为100余名专案组民警开“菜单”,列出预审、取证方案,直至案件进入稳步运行轨道。

最终,警方先后抓获涉案人员75名,从中破获各类案件300余起,涉案金额9亿余元。这起案件是目前福建省破获的规模最大、涉案金额最多的“套路贷”案件。在刘炜的努力下,这起案件的侦破打掉了4个涉黑犯罪团伙,也打响了全省侦办“套路贷”涉黑案件的第一枪,开创了全省以涉黑罪名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先河。

“看到他从备勤室出来,就知道他又工作了一通宵”

忙碌,是刘炜的生活主旋律。与他共事近20年的民警黄起狮形容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工作狂”,“忙的时候,他一天得接数不清的电话。”

忙碌,也让刘炜顾不上身体亮出的“红灯”。多年前,他曾因胰腺炎住院3次,那也成为他难得的休息时间。在生命弥留之际,刘炜仍牵挂惦记着未完成的工作。

刘炜曾坦言“选择刑警这条路,因为喜爱,一点不觉得累,唯一愧对的就是家人”。

2018年8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赴福建督导期间,各类线索暴增,仅一个星期需要核查的线索就多达七八百条。由于每条线索背后都可能是一起案件,刘炜全部都亲自过目,审核线索核查报告,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吃住在队里。常常在办公室坐下去就不起来,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直至今年病发住院,刘炜仍忙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的线索清零工作,办公室的案头上摞着厚厚两沓待审核的报告和案卷。在他的精心组织下,全市共核查黑恶线索5000余条,办结4000余条。

“他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

作为队里的“领头羊”,刘炜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总是最先上、最晚走,冲在前、退在后。他常说,一线抓捕虽然充满风险,但作为一名刑警必须敢于迎难而上,绝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碰到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刘炜总是临危受命,连续作战,使命必达:

2007年,在抓捕一名藏匿在17楼的命案在逃人员时,刘炜毫不犹豫地腰系绳索从高楼滑降而下、破窗而入。事后,民警搜查发现当时歹徒放在枕头下的枪已经上膛;

2009年5月,为侦办以高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刘炜连续3个多月带队驻扎平潭开展外调工作,访问受害人、证人100余名,收集书证物证300余份;

2009年冬天,刘炜带队前往河北承德抓捕一名涉黑案件首要嫌疑人,返程途中,突遇山区下大雪,被困30余个小时。为了不影响办案,刘炜和同事马不停蹄赶回福州……

刘炜曾说,自己不敢停、不能停。他一停,整个专案组的工作就得停,案件的侦办进程就得停。

“他的离去是福州公安扫黑战线的巨大损失”

作为福建省扫黑专家库成员之一,刘炜能抓会审、能说会写,是同事眼里的“全能型选手”。他常对大家说,当一名专案的指挥员就像开车,把握好方向很重要,需要经验,需要敏锐,还需要法律素养。

2014年,得知自己移交给区县公安机关继续侦办的兰某涉黑案件在一审判决中未被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他靠着对案件的了解和长期积累的法律素养据理力争,建议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并阐述了充分的理由。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该案也被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3个、涉恶集团92个、涉恶团伙58个,刑拘九类涉恶人员7278名,破获九类案件4377起,打击数量与案件质量均居全省前列。

这份亮眼的成绩单背后,刘炜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冲锋在抓捕、预审的一线,牵头推行“队办合一”运作模式,推动建立健全符合福州实际的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举报奖励、“打伞破网”以及跨部门协作配合等20余项长效机制。

4月29日,正和同事研究涉黑恶案件线索的刘炜突发胰腺炎晕倒。70天后,刘炜经抢救无效逝世,年仅47岁。

在刘炜去世前,他已在5月22日被提拔任命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副局长,可他还没来得及赴任,就倒在了扫黑战线上……

刘炜走得匆忙,他的办公桌上还放着厚厚的案卷,摊开的笔记本中记录着上百条线索;但刘炜从未离开,那些可被复制的扫黑经验,那些仍在努力打拼的战友,都将令他的扫黑“军功章”熠熠生辉、永不褪色。

2020年度法治人物先进事迹【4】

刘娟:奏响法治强音,忠诚守卫国门

严谨笃学 业精于勤

自1999年考入海关开始,刘娟先后在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法规部门工作。对工作满怀激情、全身心投入的她,也因此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迅速成长为一名海关法律专家。

在她看来,伴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法治海关建设的号角也越来越强劲,能够成为海关法治建设的一名亲历者、践行者,是一件光荣而幸福的事。

之后,她便身体力行,先后参与了《海关法》《关税条例》以及《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等四十余部重要海关规章、公告的立法工作,及时将基层海关一线执法的实际情况转化为立法建议,反映到总署制度建设中。

刘娟还深入钻研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条文,既立足于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形象,又注重与地方公安、知识产权局等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互助,提高执法整体效能。她办理的“OAKLEY”侵权眼镜案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暨两法衔接典型案例”。

为增强自身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她还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一名公职律师,编写《海关法律概论》等书籍,并牵头承担“海关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等多项署级课题研究任务。

依法抗疫 攻坚克难

2020年,新冠疫情疫情汹涌而来,刘娟在处里第一个递交了申请书,自愿参加“抗疫”突击队支援机场,随后又带领关区法治团队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她利用视频网络参与总署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等重要法律制度的讨论及反馈法律意见40余次;她编写《南京海关办理国境卫生检疫违法案件工作指引》,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文书齐全,便于口岸关员依法快速完成办案程序,被兄弟海关广泛借鉴;她参加缉私工作专班,为关区查获不合格出口防疫物资1.8亿件,为立案调查36起案件提供法律支持;她指导南通海关查处“全国首批入境船舶及船员未依法填报健康申明卡”案件,被总署作为典型案例通报表扬;她还撰写“妨害检疫可入刑”微信稿和制作旅检现场“温馨提示卡”,有效引导进出境人员主动填报健康申明卡,相关文章被“学习强国”平台转载……

作为海关总署普法讲师团成员,刘娟还在疫情期间线上授课培训4万余人次。今年9月,南京禄口机场海关被评为“全国抗击新冠疫情疫情先进集体”,刘娟及其法治团队功不可没。但她却平静地说,“能为海关依法‘抗疫’做一些幕后支持工作,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坚守初心 执法为民

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每一项执法活动都受到广泛关注和监督。

刘娟认为,海关法治部门也是执法一线部门,法治的引领、规范、服务、保障作用如果发挥得充分、及时,能够做到夯实执法基础、健全执法依据、规范执法流程,推动基层海关每一项执法活动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自然也就能够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

为此,她聚焦改革热点,严把法治审查关,避免出台违背上位法规定的政策措施,同时也积极为新问题、新情况在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既“敢于说不”,也“善于说行”。

疫情期间,她审查出台南京海关应对新冠疫情疫情支持外贸平稳发展的“18+20”项举措,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同时,她聚焦执法难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难题,在涉及关区经营异常企业处置、破产企业债权分配等法律问题方面,能主动指导基层海关,不推诿、敢担当,及时追缴关税税款入库数千万元,并研究起草了全国海关首个《海关处置经营异常企业指导意见》《海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管理办法》,被海关总署提炼吸收形成全国海关制度。

另外,她还聚焦企业痛点,认真落实南京海关党委提出的“构建企业问题清零机制”,在依法办理复议案件中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事实。

自工作以来,她办理的60余起复议、诉讼、赔偿、处罚案件,无一败诉,很好地展现了海关的执法公信力。

锐意进取 开拓创新

普及法律常识,传播法治理念,将海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得鲜活、做出实效,是一名海关法规人的追求。

结合工作实际,刘娟不断打造出具有南京海关特色的普法品牌矩阵——自2006年起,她编发新法规导读、典型案例通报等普法载体300余期,受到基层关警员广泛好评;

2007年,她推动设立全国首个“南京海关公职律师事务部”,培养了一支专业敬业的海关公职律师队伍,目前已拍摄“公职律师有约”微视频23期,举办公职律师沙龙8期,成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轻骑兵”;

2015年起,她编印《南京海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手册》专门用于推动海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国海关首创;

2019年,在她的努力下,南京海关法治文化基地(扬州馆、泰州馆)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海关系统首家……

2001年以来,南京海关连续18年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刘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对事业投入、对名利淡泊,从刘娟身上,我们看到了一名海关法治工作者依法把关、忠诚履职、业务精湛、担当奋进的良好形象。

2020年度法治人物先进事迹【5】

刘浩宇:一往无前,坚守法治初心;永不懈怠,捍卫国门安全

牢记使命 践行法治理念

2020年伊始,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肆虐全球,3月初,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仍有一些入境人员拒绝或者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企图蒙混过关,给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风险。

作为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法规管理处处长,刘浩宇临危受命,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时间紧、任务重,作为主要执笔人,他克服重重困难,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密切配合,仅用一周时间就制定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简称“《意见》”)并向全社会公布,明确了行政执法要求、刑事立案标准以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惩治有关违法行为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突出贡献。

《意见》的出台适逢外防输入形势日趋严峻、国内民众抱有一定恐慌情绪的时期,可以说正当其时,充分体现了海关在疫情防控关键节点的担当和作为,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浙江省金华市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致信海关总署表示感谢,称“海关的责任担当将永载史册”。

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国内各大主流媒体都对《意见》进行了专题报道,《人民日报》评价称,“五部门的《意见》发得及时、针对性强,释放了严惩刻意隐瞒等行为的强烈信号,有利于织密外防输入的法治之网”。

海关抗击疫情牵涉领域广,从最初的内防输出到外防输入,以及其后的加强医疗物资出口监管和严防病毒污染商品输入,在每一个阶段,海关总署都需要出台或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多项防控措施。几个月的时间里,刘浩宇几乎每天都在紧张忙碌中度过,他牵头对海关总署出台以及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的50多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法律审核。

此外,为保证有关措施得到准确适用,刘浩宇还对部分疫情防控措施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进行专题解读,重点就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目的、法理基础等内容作出讲解,帮助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专题解读被海关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录制成多期视频课件在“钉钉”平台上播放,累计观看人数近20万人次。

不忘初心 坚守法治信仰

从业20多年来,刘浩宇始终牢记海关法治的神圣职责,将初心使命同海关法治实践相统一,办理过多起在海关系统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海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海关法》《海关关衔条例》《海关稽查条例》等多部海关重要法律法规立法工作中承担重要角色,为推进海关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提高通关效率,刘浩宇牵头组织对海关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和集中修订,通过改革管理方式、优化监管模式,免除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海关业务时提交有关纸质证明材料的制度性要求,将海关规章中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单证材料种类由132种缩减至40种,并且大幅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有效降低了制度性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减负增效。

他还深度参与《海关全面深化业务改革2020框架方案》《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等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有效解决了关税保证保险、“两步申报”等重要改革举措涉及的法律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海关业务改革保驾护航。

在推动海关全局的重大立法工作中,刘浩宇牵头负责了《国境卫生检疫法》的修订工作。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实践,高质量完成了《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此举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的充分肯定,称海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快速、认真、高效”;修法工作“站位高、理念新、领域广、内容全”。另外,刘浩宇还配合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了《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

普法教育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刘浩宇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不断为社会公众释法解惑,在《中国海关》(月刊)开设“以案说法”专栏,连续撰写30余篇专栏文章,结合具体案例解读海关有关法律制度以及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帮助行政相对人以及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和准确执行有关规定。

刘浩宇还创建“十问”系列,先后撰写《“十问”主动披露》《“十问”关税保证保险》等政策解读文章,被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刊用。与此同时,他还积极加入到海关总署普法讲师团当中,到海关业务现场为企业和群众进行法治宣讲和政策解读,多次荣获海关系统优秀兼职教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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