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感悟
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感悟,供大家参考。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感悟1
世界上的书籍有千千万万本,我读的书看似很多,可是,这些书也只冰山一角,在这冰山一角里面,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就是《俗世奇人》,今天我就来说一说《俗世奇人》这本书。
《俗世奇人》是一本描写天津的人或事的书,主要突出的就是一个“奇”字,而且十分的接地气、通俗,在这一本书中我有很多印象深刻的人物,其中苏七块让我感受颇深。苏七块是一个大夫,医术十分的高超,什么骨折呀、崴脚呀,他一眨眼就全给治好,可是有一个规矩,必须给七根条子才肯治。他平时好打牌,一次,一个轿夫不小心把手给弄骨折了,想钱先欠着,让他先治一下,可苏七块却一动也不动,当做没看见。跟他打牌的牙医看不下去了,借着上厕所的理由,偷偷的给了那个轿夫七根条子,那个轿夫交了钱,苏七块才开始治疗,那双手简直赛过白鸟一般一下子夹上夹板,在贴了片膏药,顿时,轿夫就不疼了。到了晚上,牌打完了,大家都要走了,苏七块拉住了牙医,从自己的那堆钱里数出七块给了牙医,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我觉得这句话非常深奥,自己研究了一番,想了片刻便豁然开朗,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呀!
想着想着,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暑假里,我的妈妈立下了一个规矩,他要坚持每一天都运动,结果后来耽误了几天,就越来越懒,后来就不做了。这不正是没有规矩的坏处吗?到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突然知道了规矩的重要性,原来人一旦破了一次规矩,那么以后就会变得越来越懒,再也不想遵守这个规矩,最后,慢慢的,这个规矩就慢慢的从你脑海中消失了,你就会慢慢的忘掉他,从此这个规矩就不存在了。怎样去持久的来遵守这个规矩呢?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坚持,当你坚持了一定了一定天数后,这个规则就成了你的潜意识,你就会一直遵守了。
《俗世奇人》里面的人物都非常的淳朴、单纯、善良,它们都具有天津独特的人物形象,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天津的人和事,让我知道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喜欢《俗世奇人》的原因。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感悟2
《俗世奇人》这本书讲述了天津卫的奇人奇事,这天津卫自古以来便是链接各地的大码头,各地的人也把天津卫当做一个大舞台,你方唱罢我登台,精彩不已,可是这一个舞台如同哗哗流水的瀑布,何人能在上面屹立不倒?你别说,还真有一位,那就是专门干粉刷一行的刷子李。
刷子李给自己立了一个规矩,粉刷时必定穿一身黑衣服,如果上面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如今的粉刷匠,全身都是粉刷时落下的白浆,哪有刷子李这般技术?有了这规矩,他自然也名扬在外,徒弟曹小三可不太信,便来仔细瞧瞧师傅的能耐到底有没有假,没想到竟然师傅喝茶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白点,曹小三惊奇不已,于是开始猜疑,以为刷子李露馅了,没想到这是刷子李抽烟不小心烧的小洞。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刷子李最后给徒弟说的一席话:“小三,你是怕师傅能耐有假,是吧?好好学学吧!”
奇人之处就在这里,如果是侥幸有这样的技能,刷子李也不会那样名扬在外,可能已经露馅,早都被人淡忘了。他依靠的,就是自己苦练实练出来的本事,没有这样的坚持,还能有刷子李工作时一滴不漏的名号吗?
我的表弟也是如此,他虽然只有两岁,但已经可以正常的和我们交流了,有人可能会说,这有什么稀奇的?但是奇特之处从不以年龄而论,当其他同龄的孩子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表弟能做到这点,并且吐字清晰,难道还称不上是一个小“奇人”,我心想,他什么时候有这么样的本事,几个月不见竟然变化如此之大,一问才知,他每天七点就得起床去上课,两天一去,很少有休息的机会,我大为震惊,心想这么小的孩子竟然也能这样坚持,并且从不叫苦叫累,这才有了如今的高出众人的本领,表弟同刷子李一样,只有坚持和努力才能练就了奇人本领。
《俗世奇人》里面的“飞熊”身重体胖,因为人们的围堵想逃命,才能侥幸跳到旁边的树上,以此脱身,但是因为自己没有这种本领,当有人专门想请他再表演一次,他最终露了馅,从此背负了不好听的名声,成为了一个“反面教材”来警示我们。
《俗世奇人》中刷子李等众多奇人,表面风光满面,但是背后有不为人知的勤学苦练的经历,他们用自己的一个一个鲜活的例子向我们诠释,奇人,往往靠的是坚持和努力,才能风光体面。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感悟3
天津卫,一个神奇的地方,不是因为那儿有什么美丽的风景、或是奇异事件,而是那儿有一群怪异的人。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背头杨……
这群怪异之人各个都有奇特之处,正因为奇特,他们的名声在天津卫更是响当当。
天津卫有这样一个人,他是文混混中最拔尖的。买卖家打官司,谁使他的状子谁准赢。正因为他有如此厉害的能力,所以他不缺钱,到了五十六也看遍了人间的事。他好奇着人死后会是什么样子,所以他为自己举办了一次活出殡。
这个人就是刘道远。当他有这个想法后便安排下去,第二天天津卫全知道刘道远死了。刚开始,前来吊唁的人很多,队伍好赛长龙。刘道远有些得意。可是过了两天,他才发现,那些曾经得到他许多好处的人一个都没来。甚至还有武混混无中生有上门讨债。更有一个曾经拿过他很多钱的穷人直接上门去偷。
当时我看到这儿的时候停了下来,思考了一个问题:这就是人性吗?在别人腰缠万贯的时候对他低眉顺眼、毕恭毕敬,在别人一无所有的时候便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或许人性就是这样子的吧。或许有的人就是有这样的品性吧。
比起这些见利忘义、以怨报德的人,我更喜欢一只名叫黑头的狗。这是一只丑到人人嫌弃的狗。连野狗们都不搭理它。可是有天它遇到了一位商大爷,并得到了他的恩宠。商大爷日子宽裕,两年时间黑头被喂得大得吓人。黑头特别懂事,知道主人对它的好,从不闯祸。有一次还把_进院的贼赶跑了。可是后来惹了祸,自杀了。商大爷说,这是它的自我了结。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比起那些人,这只身为狗名叫黑头的似乎更注重情义,它懂得报答、懂得感恩,只是无意间闯了祸,但死最终还是死在了自己家里。这些人呢?非但不感激那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反而蛮不讲理。在我看来,这些所谓的人比起那只样貌丑陋的狗也不过如此吧。
人之初,性本善。或许是因为环境的熏陶,让这些原本善良的人变成这样,变得连一只狗都不如。我希望,在今后的社会上能少一些忘恩负义之人,多一些知恩报恩之人。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感悟4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各行业的佼佼者,对自已的职业了如指掌;有这样一群人;心不高,气不傲,却骨气犹存;也有这样一群人,每日漫步于百姓之间,不食凡间烟火,却深懂百姓之难……他们看似平凡,却拥有一颗不平凡的心,还有不平凡的命运,没错,他们便是冯骥才笔下个个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没有丝毫华丽的词藻,文章采用“半文半白”的写法,短小而精湛。一篇文叙述一个人。在作者灵活而又大显功力的笔下,个个身怀绝技的“江湖中人”大使看家本领,令人连连叫绝,欲罢不能。
书中的“奇人们”更是一次次在脑海中穿梭浮现:看病前必先收七块银洋的苏七块;干完活身上绝不沾一个白点的刷子李;力大无穷举起青石大锁的张大力;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脸的泥人张……他们的姓名并无人记住,但这些外号却起来响当当。作者幽默、朴实的文风使我感到自已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亲切地在欣赏一场演出,一场史无前例的精彩演出。霎时,浓浓的乡土气息与人文气息扑面而来。
天津卫是天津的古称,是当年令世人瞩目的开放城市,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们有些生活在天津卫的上流社会,也有些混迹于市井民间。不管命运与结局怎样,终归也是平凡人。他们在这个“俗世”之中干出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事。然而,作者却将这些事连成一串,让怪事化为趣事,让这些来自于浓缩社会的奇人变得活灵活现。这让我想到了一个班级,总有一个调皮可爱的淘气包,几个在某一方面精通的特长生,还有一些脾气“特殊”的个性人物,是他们使我们原本平凡的生活变得不平淡,变得格外精彩!
当然,我们也要让自已成为那样的人,成为生活中的“调味剂”,《俗世奇人》中曾写道:“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我们可以继续发展自已拿手或感兴趣的事,让自已成为那个独一无二的“奇人”,制造出惊喜,带给他人和生活不平凡!
做一个不平凡的凡人,这不单是我的追求,也是书中的灵魂所在。徜徉在浩瀚星河中,找到属于自已的一颗繁星,将它变得越来越闪耀……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感悟5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冯骥才老爷爷写的其中一个作品。书中不仅写出了这些经典人物的外貌、性格,还写出了他们的穿戴、来历、工作,各个人物都被描写得栩栩如生,就像他们就在你的面前一样。
书中描写了苏七块、刷子李、酒婆等十七个人物或经典小故事。书中的所有人物写的都很清楚,书中的人物就像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只要一瞧,就能瞧到溪底下一粒一粒的细沙。
在这本书中令我至今难忘的故事是《认牙》,里面的华大夫医术高明,给他看,你说都不用说,华大夫就知道那个牙需要修,而且修的还很漂亮。但华大夫就是有个老毛病,就是只记牙,不记人。华大夫人很善,正派规矩,从来不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有一次,两位侦探来问这位华大夫有没有见过一个黑脸汉子来过,他是个通缉犯,他们在这里折腾半天,还是没找到。之后,在华大夫一家饭馆里看见了那个黑脸大汉,便赶紧来报信了,侦探问他,你是怎么做到的?华大夫笑了笑,因为谁叫他之记牙不记人呢!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中充满的想法:华大夫医术这么好,肯定在学习的时候非常认真,没有走神。华大夫的医术那么好,肯定是个好老师教出来的`……但同时我也有个疑问:华大夫虽然医术高明,但他只认牙不认人,那万一他有个老朋友没有那么牙那怎么认呢?这个问题我限购了很久,但始终没有结果。我喜欢这个是因为我崇拜这位华大夫,虽然他有这种老毛病,但是论医术中,华大夫不在大家之下。如果以华大夫为榜样的话,我要学习他的善良、专心、专业、正派、规矩;如果华大夫是我的教师,我定当认真学习,以前认真一百倍。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流泻出了这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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