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我们阅读心得体会范文
能够摄取必要营养的人要比吃得很多的人更健康,同样地,真正的学者往往不是读了很多书的人,而是读了有用的书的人。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最好的我们阅读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
最好的我们阅读心得体会范文1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得到了人生第一个学号,25号。而她,我的同桌,是24号。爱屋及乌的,24号成了我心目中,美丽动人,典雅端庄的代名词。全然不顾在粤语发音里面,“24”和“易死”的发音及其相似。真的,我从来没这样想过。真正美好的事物,是不会让人有其他歪念的,要是有,证明还不够美好。在一个偶尔挂着鼻涕的邋遢少年面前,她是足够美好的,一颦一笑都如大家闺秀一般。
班主任分配座位的情景,我至今无法忘怀。老师说,男生要和女生坐一起。
“不要,怎么可以”怨声载道,人声鼎沸。我也狐假虎威的顺势加入抱怨的阵营,心里却在无限的期待。不得不说,我当时的心情,就像班主任在给我分配老婆一样。
在老师的指挥下,她缓缓的走到我旁边座位。有点害羞的用手顺一下粉红色的套裙,轻盈的坐在座位上。仿佛咯吱作响的椅子被她封印了嘴巴,安静的默不作声。窗帘在夏风的吹拂下有规律的摇曳,如浪花拍岸。奶黄色的阳光淘气的时而显现,时而在帘布后躲藏。她的脸庞虽已被时光所模糊,但那一刻的心跳,却依旧让今天的我与之共振,仿佛那份感动,一直没有离开。
在图书馆靠窗边的角落,在原木色的书桌上,轻轻的合上《最好的我们》。望着米黄色窗帘外的世界。蝉鸣的盛夏午后,是回忆心跳的最好的时光。
我没有锋利的性格,在恋爱中急于将自己剖开给另一半看。我和耿耿一样,情愫暗生水到渠成的爱情是我最向往的。那种如蜜般一点一点的酝酿,直到我们内心各自甜蜜的湖泊冲破堤坝的隔阂,汇成甜蜜的大海。
洛枳爱盛淮南,谁也不知道。盛淮南爱洛枳,全世界都知道。从暗恋到修成正果,是最刻骨的爱的经历。羡慕洛枳和盛淮南能有这样的经历。我没有经历,但我可以缅怀。我在她最美的岁月里,与她成为同桌。我们之间的世界如同深海与高峰,遥不可及,但我们之间的距离,却如双子星,休戚与共。值日打扫,收发功课,只要是我们一起完成的任务,我都不觉得辛苦。
每个人的回忆里都会有求之而不得的故事,所以回忆才会美好,所以我们才会珍惜在最美好的时候的我们。
最好的我们阅读心得体会范文2
记得念高中的时候,班上有一对小情侣,恩恩爱爱,甜甜蜜蜜,那个时候,我们都相信他们能白头到老,携手与共。
他们也相信。
然后就像所有的青春片一样,他们分手在炙热的夏天,离别的毕业季。
后来我问女生,你们为什么分手?
女生愣了一下,然后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再后来,她给我发了微信,只三个字:没办法。
我没有去问那三个字的意思,因为就算她说再多,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没办法",在我心里,所有的"没办法"都是借口,是牵强的理由,我不能理解,是因为我是"局外人"。我没有经历他们经历的,懂得他们懂得的,知道他们知道的,我也不明白他们的笑、哭是什么意思。
所以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余淮会消失那么久。
而我念念不忘的,不是那些我不能理解的东西,即使越难理解越难忘,但是没有办法产生共鸣。
我还记得耿耿情窦初开时,穿了一身好看的衣服去物理实验室,那个时候的她在余淮眼中简直泛着金光。这是他们各自小小的心思,以为别人不知道,其实已经大白于天下的心思。
我们都有这样的情窦初开,费力地在一堆衣服中挑选出好看又不惹眼的一套,照无数遍镜子确认无数次是否有瑕疵,然后小心翼翼地穿去学校,这么大的阵仗,就为了给那个让我们小鹿乱撞的人看看。
有人说高中的感情是最纯洁的,在一起是因为真的喜欢对方,恨不得给对方自己的一切。
你我曾少年,也曾穿着大大丑丑的校服,坐在堆满书的座位上,悄悄看一眼喜欢的那个人,那个人一皱眉,你就犹如天下大乱,那个人一笑,你的世界就春暖花开。可以好多年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怦然心动,也不会因为单纯的喜欢而去喜欢。
也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话:人的欲望越多,眼睛就越浑浊。
以前我们只喜欢一个人,心里眼里都是那个人,这种喜欢干净地像一面镜子,能映出天空的颜色。
后来我们也喜欢一个人,是考虑了多方面后深思熟虑的喜欢,里面掺杂了太多的非感情因素,这种喜欢是一种最优方案,当然,并不是唯一方案。
因为想要的多了,求而不得的多了,所以更想念更久很久之前,喜欢的那个人对我笑的那个时刻。那时,无论是我的眼,还是他的脸,都是这辈子,恐怕再也没有的纯粹与干净。
最好的我们阅读心得体会范文3
某日深夜,我的手机一震:“我昨天看言情小说看到半夜。现在躺在床上想要翘课。”
好吧。对我来说,小学五六年级似乎是上课时躲在抽屉里看言情小说最狂热的时段了,还有就是高中,午休时经常在宿舍拿了谁的《新蕾》随手翻。上一次读言情小说的阅读经历也要这样往前追溯,是十多年前在初中升高中的那个暑假,竞赛班补习计算机的时候。作为一个竞赛班学渣的我,完全无法领会编程语言的高妙之处,上课的时候就用人手一台的电脑看《天使街23号》,下课的时候把天才同桌提交的作业下载下来,改一改文件名再交上去了事。
但毕竟做惯了好学生啊,这种事我做起来就是提心吊胆,所以完全不会记得小说在说什么,只是杀时间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手段罢了。当时的天才同桌去南开数学系读了七年,在今年暑假落实了一份在北京做审计咨询的工作(当然我至今也没有懂她的工作内容,想必是很多数字吧),而开头传微信的姑娘也和我们同个初中高中,又去了根红苗正的人民大学,此刻正在大洋彼岸攻读国际政治的博士学位。我们都长大了。
而我?我已经结婚了,为什么还需要言情小说?
鬼使神差,还是在闺蜜的怂恿下找来看了起来。她说:“小心你今天也哭到半夜”。我不似她有一鼓作气的能力,每天读一点,很难完全浸染到故事的情境中去,不过读到最后,我也哭了。好像不是因为耿耿于怀的感情,而是因为“再见了,我的高中”。
青春之所以美好,可能正是因为那时候的我们还看不到未来的局促。
不过说起来,或许中学的我,也终日是一个大写的“丧”吧。从初中竞赛班开始,终日被奇怪的函数和斜坡上的小木块进行智商上的碾压,这种碾压所带来的精神残害使我考上大学之后再也不想碰到和数理化密切挂钩的学科,一口气填了五个能招收理科生的非理科专业马上提交。不过人的适应性总是很强,中学时期看到用红笔批着的自己残存四五十分的考卷,也逐渐从触目惊心到宠辱不惊。心想,毕竟我不偏科,竞赛只不过是学有余力的一次自我挑战的尝试吧。
但是我还是太顺了。或许在旁人的目光里,一路保送到大学的我好像在学习上无所不能,好像整个未来都向我敞开怀抱,将来会是势不可挡光辉灿烂。
直到最近才渐渐认识到,对我来说,作为人生常态的失败,可能来得有点晚。这让我很想坐下来,和振华中学的这对同桌聊一聊。高中的耿耿就对理科认命了,她说“认命就是你和你的自尊心野心不甘心一起围着桌子坐下来,握手,微笑,为了不再痛苦”、“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每一个我毫无作为又毫无长进的白天,时间都往前走一点点,然后把我扔在原地。日复一日,我被世界落得越来越远”、“五块八的余淮曾经对三块八的耿耿说过,你早晚会习惯的。我也以为我习惯了,没想到沮丧这种情绪时不时还会反复,会披上不同的伪装,有时候,甚至是以希望的满目出现。比如还是想要变得更好。”
这种感受每个人都有过吧?好像在迷宫里绕来绕去却一头钻进死胡同,好像没有找到重组鲁班锁的办法只能让所有木块仍然在桌面各自四仰八叉,好像不管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让快要塞满电脑的各色文件变得整齐有条理,好像看到一道连题面都没有读懂的数学题,根本不知从何下手。你惶惑、你害怕、你试图钻出这一张无形的网,你觉得自己在原地徘徊可整个世界都将无情地抛下你继续向前。
高中多简单啊,我们所有的人生梦想都被打包成几张试卷几所高校,所有人的方向都是一样的,老师翻来覆去地为我们讲解有限的知识点,我们翻来覆去地练习。尽管在各自的道路上,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暗流汹涌,但总觉得多学会一个知识点,多跑一个四分钟以内的八百米,好像最终那一次命运的审判就变得不可怕了那么一点点。
又或者,高中有你第一次喜欢的那个人。学习再苦再累,都可以在不大的学校看到ta的身影,可能是篮球场上投进压哨三分的救世主,可能是每次都能给你讲题目的前后桌,也可能只是一个好看的侧脸,一个专注而认真的神情。在繁重的学习之余,还可以藏起自己的小心思,在人群里偷偷看ta一眼,为每一天有意无意的相遇而感到雀跃和欢欣。
我们长大了,现在回过头去看那段曾经以为最不人道的时光,都觉得是那么幼稚和温柔,“很多我们以为是最坏的日子,回头来看也许反而是最好的日子”。作者很善良,让多年之后的耿耿和余淮重逢,甚至最终向彼此张开怀抱,愿意“两个人在一起,扭转命运的手腕”。对耿耿来说痛苦的高中生活里有余淮照亮,长大以后找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对余淮来说高中那么多的骄傲,都被之后生活里不可预料的重创打散为一地鸡毛。值得眷恋的是,他们彼此仍然对那短暂的三年耿耿于怀。
或许这样就够了。生命那么长,我们太难要求高中时彼此暗怀情愫的人在经历了各自十几年的人生之后仍能携手共度。长长的路上我们会不断经历人和事,不可能将每一个人都“完整爱一遍”。所谓“最好的时光”,是彼此的青春里互相真实地存在,在漫长的人生中彼此铭记,只要有过那一刻彼此间的心意相通,就够得上最好的时光了。
也希望每个想要变好的人,都能像作者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在苛责后原谅,在期望后释怀,最终生活得真正快乐而坚强。这比什么都重要”。
真高兴,作为已婚女性的我,仍然活得像个青春期少女一般。
最好的我们阅读心得体会范文5
一晚上加大半天把这本书看完了。看之前知道写的是高中生的故事,身为昂首阔步走在奔三道路上还死赖着青春尾巴不放、一直以来规规矩矩严守各阶段学生守则以致履历上清清白白、情感世界极端狭小还一片空虚的人,再去读高中生活,觉得有点矫情,更怕读不出感觉来,没有共鸣,白瞎了一部好作品。
看书评时看到了书里的一段话,是主人公耿耿的一段自白:“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
那个时候自己正处于结果遥远而未卜的奋斗期,乍看到这句话差点把眼泪逼出来。真像自己的写照啊。
于是决定等时间和心情都空出来的时候,好好看看这本书,她好像有我能读懂的东西。
看完之后,不虚此读。可以说,耿耿是我读过的小说里最喜欢的人设之一。愿因很简单,她像极了我,和大多数的我们。振华三部曲除了这一本完整仔细地看过,其他两本大致了解,其中的高中生们可爱的让人喜欢让人希冀的很多,但我觉得耿耿是代入感最强的一个。她没有超级赛亚人的智商和天赋,没有洛枳凌翔茜她们的美丽,也没有被赋予悲惨身世作为呻吟伤怀惹人怜惜的资本,她就像现实生活中千千万万的你我一样,风中尘土里沙,微不足道,寻而不见;在自己的狭小舞台上吭哧吭哧唱自己的戏,唱得小心翼翼,唱得声嘶力竭,唱得百无聊赖,没有观众没有瞩目,自己演自己看;不会太好也不算太坏,就是平凡、普通,再说狠点近乎平庸。
我们似乎很难接受自己平凡、普通的事实,特别是还有大把未来可以憧憬的年轻时期,总渴望能够与众不同,总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自己能有独特的个性和气质吸引别人的注意,能有非凡的才华和运气成就精彩的人生,能够在别人漫天的失恋怨念中书写从一而终的完满爱情……其实哪有那么多不一样,都是一颗脑袋一颗心,芸芸众生做不到的我照样做不到。
耿耿身上还有一点我很有感触,就是那颗不甘的心。即便艰难迷茫也要埋头向前,即便四面楚歌也要决然一战,不是对胜利多有信心,而是不愿放弃,失败的次数多了,徒劳的努力多了,坚持就成了一种惯性,找不到放弃的理由。
余淮也好喜欢。虽然他也属于贝霖口中“得天独厚”的一类人,却折在了运气上,生活中该经历的痛苦和挣扎一点没少反而更有过之,这让他的那份坚持和骄傲益发闪光,和一生顺得跟仙儿似的林杨相比更真实,也因为真实而更加震撼和珍贵。
高中时最好的余淮、现在稍有落魄的余淮,高中时平凡的耿耿、现在最好的耿耿,他们都在努力的生活,努力让今天的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
所以,我真心希望他们能有个好的结局。因为那就是我们自己。
我不执着好的结局一定是耿耿余淮在一起,因为他们都是认真又不怯懦的人,无论他们的决定如何,都不会让自己留下遗憾。
感谢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两个平凡的孩子,告诉我们平凡的人可以怎么活,让我们相信平凡的人也能活出自己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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