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8篇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有哪些?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关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篇1
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2021年3月1日起,也就是寒假过后的这个学期,《规则》就要正式实施了。我粗略审读了一遍,感觉大方向是有了,也说明国家终于认识到了委屈求全的教育成就不了未来,跪着的教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就意见稿来看,一线教师要实施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基本管理还是要靠一张嘴!套句流行语就是:“我太难了!”
从当前的管理制度看,班主任作为管理班级的第一责任人,他负责与否,和他的班级纪律息息相关。晚上蹲班的时候就可以发现,班主任都比较少下班的班级,晚上的纪律都相对松驰。当然,这也是和缺乏有效的惩戒手段分不开的,为什么有行政领导、蹲班老师的情况下学生还敢讲话或做其他的的小动作?那就是因为蹲班老师对他们没有有效的惩戒手段,只能在个别同学或班级比较吵闹的时候站在教室门口吼一嗓子:“同学们静下来,不要讲话了!”有些班级可能就此静下来,有些班级就你吧吼的时候静一下,一转身,又吵起来了;有些顽皮一点的,就你吼你的,他说他的,你也拿他没办法。你能拿他怎么着?你没教这个班级,你不认识他,他也不惧怕你。瞪他?当没看见;说他?当耳边风;大声点?伤了他的自尊心,动手拉他?更不敢,一不小心就被定义为打学生了!还有其他法子吗?没有!所以,一般的学生都不怕蹲班老师,因为管不到他,对他一点威胁都没有!
当然,班主任也很难,从早上六点多,到下午六点,基本上的时间都在学校,都在班里了,如果晚上再呆在学校,就算家里人没意见,学生也有意见了,“两看相不厌”怕是不可能的了!
而且,有很多教育和惩戒措施要学校配合,只靠班主任,那就是累死也没效果。一个学校的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职,政教处是否威严有力,也直接反映在学校纪律的好坏上。记得2000年冬天的时候,我在安中读初三,那时班里有两个男生早读课不来上学,在操场外面的沙滩上玩,被团委钟书记抓了个正着,然后抓回来站在教学楼三楼顶上罚站,大冬天,冒着凛冽的寒风,站了大半个小时。从那时起,全校肃然,再也没有同学敢在校外闲逛游玩;学生远远看到钟书记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遵规守矩,不敢逾越半分。
而现在,感觉个别行政和班主任的角色对换了,行政做红脸,对违规的学生和颜悦色,缺乏威摄力;而班主任做白脸,直接面对学生,严格要求,产生矛盾。个人认为,应该反过来,学校行政人员应该充当白脸,是学校规章制度的象征,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不和稀泥,学生就算有意见也不会有直接的矛盾。而班主任,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学生,如果因为惩戒而让学生有意见了,那么学生就有可能消极对待班主任所教学科,甚至和班主任对着干之类的。所以班主任要对学生温亲教育为主,而学校行政领导则要树立规则的威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教育的改革还在路上,唯有精诚担当徐图之。我也期望有那么一天:师生和谐,无需教鞭!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篇2
我是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还有另外的称呼——祖国的花朵、温室的花朵。我确实是祖国的花朵,可我不想做温室的花朵。每次听爸爸妈妈说起“现在的孩子都是温室的花朵,吃不了苦,经不起打击”,我都嗤之以鼻。虽然我不想被他们这样认为,但是,没有办法,实际情况就是这样。很多事情我依然需要求助于爸爸妈妈和老师,很多时候我会不自觉地犯一些错误。妈妈说我是一张白纸,在慢慢地涂画中,逐渐变成一个作品的过程,所以犯错是必经阶段。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必要的惩戒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实施教育惩戒,树立良好学风。上课的时候我们有时会精神散漫,神游天地,进入自己的小天堂,但这不应该是我们学生接受、获得知识的状态。每一次老师给我们的提醒,每一次老师给我们的警告,都是在帮助我们端正态度,都是在将我们神游的心思拉回到课堂。这个时候,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就能凸显出来。因为有了惩戒,我们才会有所顾及,有了惩戒,才会让我们在更好的状态下认真地学习。
毕淑敏奶奶说“树不可长得太快。一年生当柴,三年五年生当桌椅,十年百年的才有可能成栋梁。故要养深积厚,等待时机”。在我们成为参天大树的过程中,要经历的太多太多。现在的我们是一棵棵小树苗,会受到风吹雨打。就像现在,很多不良知识和外界因素对我们的干扰很大,比如网络传播的不良信息、网络游戏……这时,就需要老师和爸爸妈妈在旁边不断的引导和提醒,及时告诉我们哪些是积极的、向上的、正确的,哪些是会把我们带入深渊的。可知,教育惩戒的重要性是多么大。
小惩大戒,对于我们是有极大帮助的,可以增强我们的认知。妈妈说我现在的好好学习是为了长大以后能够有选择的权利,选择自己向往的生活,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可是,我如何才能掌握“选择”这项技能呢?在我慢慢长大的过程中,会渐渐发现自己的不足和缺陷。老师和家长能够及时发现我这棵小树苗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对我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这会让我成长的道路更加平坦一些吧。
人生的路上既有鲜花美景,也有荆棘险滩。美好与不幸总是并存,快乐与痛苦总是共生。正因为这样,我不想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要成为一朵善良、独立、坚强的向阳之花。我认为惩戒是成为向阳之花道路上的指南针,惩戒规则是帮助我们成长的铺路者。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篇3
学生不服从管理、扰乱课堂秩序,甚至吸烟饮酒、欺凌同学,学校、老师能不能管?怎么管?日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等等,那么这样的规则,家长、学校、专家们都怎么看呢?
规则明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根据程度轻重,教育惩戒被分为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学生家长杨先生说:“我觉得这样挺好的,以前站在学校的角度,他不好管或者是不敢管,现在有这个细则出台,学校可以把自己该做的这块做好 。”
学生家长乐女士表示:“对于一些调皮捣蛋的这些孩子,有一个条条框框的规则去把他们约束起来,其实这种约束对于孩子来说也是好事,我们家长的话也会更加放心一些。”
此外,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一是身体伤害,如击打、刺扎等;二是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三是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四是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是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六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七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南京市第九中学教务处副主任金玉明说:“前面没有规则可循,所以老师在做事的过程中也是畏首畏尾,甚至是做得不好,有了这样的规则可循以后,在今后教育的过程中,肯定会遵循这样的规则去办事 。”
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惠天表示:“我觉得今后学校在进行一些必要惩戒的时候,也应该和家长之间讲清楚,做好相关的沟通,甚至现在就可以通过家长会的方式,跟家长明确好相关的规矩。”据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拟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篇4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采取“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
教育惩戒指教师依据一定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羞耻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羞耻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如此。
适当的惩罚能够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因为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这种教罚已经违背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达到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准确地说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小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可。如果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纠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的存在。
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可纠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篇5
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在起草过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关注。《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篇6
近期以来,班级内迟到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培养学生积极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班上执行“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将其作为班规执行,是可行的。
罚站十分钟,且是在教室内罚站,并不影响同学们自身的学习,相反还能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以及培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再者,许多学校也实行站立早读,可见其可取之处。此外,于2019年7月,中共中央还明确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设一定的惩戒。因此,该建议作为班级的规定是应被赞同的。
这不仅是班级中,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缺乏规则意识,并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来越多的学校也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中国自古便有“严师出高徒”的谚语。虽然过于片面,但这句谚语也有其可取之处。在教育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惩罚,不仅能帮助学生改正不当行为,而且还能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
不仅仅是学校中的教育离不开惩罚,社会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样离不开惩罚。自古以来,教与罚便是难以分离的。古时有先生可以惩罚,如今也有教师可以惩罚。例如,学开车,师傅再三教导,你却仍然一窍不通。他便会呵斥你,这种“呵斥”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惩罚。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只要惩罚就能教好吗?惩罚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显都不是。惩罚是辅助教育的一种手段。用惩罚来激发学习者的潜力,改正其不良行为。但并非越重的惩罚就越好。惩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因此,惩罚应是适当的。适当的惩罚能帮助教育,可是过重的惩罚会害了别人。
正如教育惩戒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承担责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过程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至今依然广泛存在于社会教育中。因此,教育离不开惩罚,有惩罚的教育更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篇7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可以说是教师们最希望看到的一部法规。长期以来,教师们最头疼的就是在实施教育惩戒的时候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一旦和孩子的家长产生理解上的矛盾,那么就很可能让教师处于弱势的地位。
这部《规则》详细的规定了能够实施惩戒的具体情况,同时又对教师严厉禁止的行为,做出了非常细化的规定。《规则》既充分保证了教师的权利,也充分保证了学生不受到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个人觉得在这里面对于罚站的时间的规定,体现了一种人性化和严谨性。既可以对孩子起到惩罚的作用,又可以防止因为过度罚站,引发孩子健康上面的风险。有了具体的时间规定以后,如果教师按照时间规定对孩子进行惩罚,孩子出现了晕倒或者是健康上面的状况。在责任划分上面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最大限度地避免校闹。
可以让教师,真正做到,慎用惩戒,敢用惩戒,擅用惩戒。
同时,家长也不用担心,教师惩戒孩子的时候会用体罚的方式,因为相关的规则已经明确规定了教师不能采用的惩戒方式:
1、严禁击打、扎针。这意味着戒尺,教鞭等,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惩戒教具,正式退出历史舞台。2、严禁过度罚站、机械抄写。这保护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同时又呼应了教育部之前关于禁止机械性重复作业的相关规定。3、严禁辱骂。教书育人,如果对学生采取人格上的辱骂,那么这样的教师妄为人师。这是对教师个人道德上面的规范。4、严禁连坐。因少数人而惩罚全班这种心理上的压制性惩罚,损害公平性,也伤害同学团结,被禁止。5、严禁因为成绩惩戒学生。进一步贯彻鼓励教育为主的教育方法,呼应减负政策。6、选择性惩戒。维护了教育公平。7、指派他人惩戒。避免教师借刀杀人式的惩戒行为,避免实施惩戒的学生心理畸形发展。8、其他一切损害孩子身心的方式。为整个法规留了一个可控空间。
本人为这部《规则》的颁布送上一个赞,它详细规定了教师的行为,也保护了孩子的利益,既贯彻了减负的政策,也维护了孩子们身心健康的发展。条文中的一些细节,体现了规则设计者的智慧。也为现在比较紧张的家校关系,起到了调停的作用。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这部规则,在矛盾发生的时候,做出更科学的判断,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认识及心得体会篇8
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施行。该规则在明确中小学教师可行使多种教育惩戒手段同时,也为惩戒权划出了“禁区”“红线”,同时赋予学生、家长申诉的权利,并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新学期伊始,惩戒规则能成为教师依规适度行使惩戒权的“底气”吗?学生与家长们能接受配合吗?规则能满足“小惩大诫”“因材施‘惩’”的目标吗?
大部分教师和中小学生均表赞同
“我和同学们一起根据规则有关内容,制定新的班规。这让班级管理更加有底气。”广州荔湾区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班主任李雅斯在惩戒规则实施首日已和学生一起进行了学习。
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莫晓璐说,规则实施首日,有同学上课吵闹,老师先是提醒劝阻,对仍不听劝阻的同学,老师增加他的作业。
“我觉得罚抄写,罚背书,罚做卫生,只要不是太多,是可以接受的,不能接受的是打骂等体罚。”多名小学生告诉记者,大多数同学认可规则确定的惩戒方式。
部分教师感觉进行教育惩戒时更有底气了。“以前有调皮的孩子,我们请家长协助管理,家长说让我们罚站,但学校又不允许。现在明确了规则。”一位五年级小学班主任对记者说。
同时,记者了解到,对规则明令禁止“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划红线”内容,大部分教师和中小学生均表赞同。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学生谭晓洛说,最担心因犯错被孤立,严禁“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这条规定让他放心了。湖北小学家长张女士则表示,“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的规定比征求意见时“适当增加运动要求”更稳妥。
“不好管”等问题无法短期内消除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有规则做“靠山”,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恐仍无法短期内完全消除。
平衡教师“合规惩戒”与学生“个体感受”难。记者采访发现,即使是认同惩戒规则的学生,对各类惩戒方式的个体感受差别很大:有初中生认为青春期越惩戒越叛逆,会适得其反;有小学生认为罚站一节课太重,罚抄多于一遍不可以,如果取消参加“春游”这样的集体活动太残忍;还有学生认为罚做特定公共区域卫生,如厕所,无法接受……
多名教师表示,学生个体感受差异大,拿捏惩戒“度”稍有不慎,对学生、教师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规则规定,为避免危险品入校,可翻看学生书包。但我担心一旦误判,会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李雅斯说。
平衡“合规惩戒”与“责任焦虑”难。“教育惩戒可能引发部分不可预见的情况,教师惩戒力度和处置方式如果把握不好,可能会引发家校矛盾,还可能对教师造成伤害。”广州沙面小学副校长黄宏杰说。
广东实验中学初中部教师楚云也表达了类似顾虑与困惑:合规惩戒行为如果引发了学生身心安全问题,教师是否要担责?“暂停或限制学生参加集体活动”若引起青春期学生叛逆或过激行为,教师应该如何处理?
“有些学生心理十分脆弱,一旦惩戒后发生了自残、自杀、抑郁等情况,教师很难说清楚责任。”为多所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说,厘清惩戒行为责任的前提,是在教育惩戒中实现“过罚相当”,但当前“过”与“罚”是否相当却难以量化,这成为落实规则的一大难点。平衡与家长教育理念的分歧难。多名受访中小学校长表示,部分家长见不得自己孩子接受任何惩戒的“玻璃心”往往成为依法行使教育惩戒的重大障碍。
有老师告诉记者,规则规定对“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可以实施必要惩戒,但“故意”一词难以确定,容易引起教师和家长间争议。常见的情况有因家长擅自免去孩子作业引发的争议等。
最适合的惩戒方式需不断探索
多名教育工作者和专家强调,教育的目标始终是立德树人,即便惩戒也要尽量“小惩大诫”、因材施“惩”,这要求教师们不但要依规“好好管”,更要设法“管管好”。
“比如有学生出现不文明用语或行为,让他们背论语可能比简单罚站更有效;对于不同性格特点的学生,也应考虑采取不同的惩戒方式。”李雅斯认为,合规是前提,最适合的惩戒方式仍需要教师根据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探索。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陈先哲建议,要对广大教师群体进行普法教育和规则的学习教育,提升相关培训效能,全面增强教师的专业能力。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博士后谈子敏表示,应建立教育惩戒权的监督、救济机制,如在学校中建立方便、简易的学生投诉通道,利于学生维权;明确惩戒权不当行使给学生造成侵害时的法律救济途径;对于教师依规行使惩戒权而遭受处罚的情况,也应建立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
“家校互动是很重要的,充分沟通有助于消除矛盾,形成教育合力。”黄宏杰建议校方应做好惩戒行为备案以及效果跟踪记录,以便家长全面掌握情况,教师也能通过这些记录更好了解学生的成长历程,采用最优教育手段。
教育惩戒权都有哪些新变化?
不是所有孩子都可以罚
幼儿园小朋友和特殊孩子不适宜实施教育惩戒。有些惩罚,老师不可用
新规则提出了“八不准”,比如禁止“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明确了惩戒和体罚之间的“红线”。惩罚熊孩子也要“家校协作”
在实施惩戒的道路上,老师们不能“一意孤行”或“孤军奋战”。规则第十六条明确教师应当重视与家长沟通,家长也应当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学校进行管教。学生不服,可以申诉
规则第十七条赋予学生及家长申诉权,对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不服,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服,还能通过申请复核、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怎么惩戒学生,老师也要加强培训
针对一些教师“不会管”的问题,规则提出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改进教育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