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学习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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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学习感悟5篇
全国三八红旗手,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工作组织在三月八号国际妇女节颁发给优秀劳动妇女的荣誉称号,近日周春梅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大家可以去学习她的事迹。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学习感悟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1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一
今年1月,全国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升级。11日,湖南法院系统的“朋友圈”刷了屏,大家纷纷转发这一消息,敬告亲朋好友“免开尊口”。
第二天早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血泊中。据警方调查,不久前,周春梅拒绝了疑犯向某“打招呼”的要求,令向某怀恨在心、行凶报复。
周春梅因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而不幸遇害的消息为法律圈带去了极大的冲击。除了愤怒,更进一步坚定了法院人捍卫司法公正的决心。
“有人评论说法官遇害是对前一天刷屏的三个规定的一记耳光。而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知道,三个规定的严格遵守才是铺设法治道路的基本保障。”周春梅的同事,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王莉含泪表示,“无论时间怎样流逝,以生命为代价去坚守规则是应当被历史尊重并铭记的。”
一位上海的法官在朋友圈里写道,“如果恪守职业道德成为自私自利的绊脚石,那么每一个善良、公正、谦逊、无私的法官,都甘愿做那块绊脚石。”
纵死侠骨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周春梅柔弱的身躯挺到了最后一刻。
守与直
——以遵纪支撑司法公正的脊梁
周春梅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和书籍,以及一个用来缓解因长期伏案而颈椎不适的阅读架。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铿锵大字。
而无论是用电脑,还是翻卷宗,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桌子最高处、嵌在透明台牌里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二条禁令”》。
手握一槌定音的权力,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否则,公平便岌岌可危。这方面,周春梅毫不含糊。
此前相关报道显示,向某为了实现自己的诉求,案子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多次找到同学兼老乡的周春梅,要求她利用高级法院法官的身份向下级法院打招呼。对向某的各种请托,周春梅予以明确拒绝。
向某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向湖南高院申请了再审。案子正好分到周春梅所在的审判监督第一庭。
拎着财物,向某再次找到了周春梅。而周春梅,也再次坚决拒绝了“打招呼”。
直到法庭依法驳回向某的再审申请,案子办结一段时间后,周春梅才告诉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蒋琳,案件的当事人是自己的同学兼老乡。“她没什么道理,找我好多次,要求我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搞完了我才跟你讲这个事。”
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里乡亲的骄傲。但与此同时,想找周春梅“打招呼”的人也不在少数。为此,周春梅和家乡人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我家的门”,令很多人误会她“不通人情”“死脑筋”。
而这一次的“不讲人情”,却让周春梅灿烂的生命噶然而止。
王莉犹记得第一天上班,师傅告诉她,“法治道路很漫长,我们都要做好一颗颗铺路石。”
“但这个伟大工程,需要的不仅仅是汗水,也可能需要付出鲜血和生命。昨天是春梅,明天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你。怕了吗?不怕!只要这场恶性事件能引发思考,带来改变,春梅的血就没有白流,法治道路的建设也不会因此停滞。”王莉的朋友圈下,满满的都是点赞。
情与法
——以良善绘就司法公正的底色
在一片义愤填膺中,也有一些杂音。有的人笃定,周春梅拒绝疑犯是另有“隐情”。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司法冷漠、法官不近人情,疑犯怎会选择行凶报复?
但他们忘了,“近人情”从来不会和“循私情”画上等号。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对学生时代的周春梅印象深刻。在他的记忆里,这个学生柔中带刚,有着强烈的是非观和荣辱观,对弱者怀有天然的同情和悲悯。
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因工伤导致双腿残疾,后因单位改制下岗,生活困难。周春梅仔细研究情况之后,发现这位当事人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本可以一驳了之的她,选择继续和双方沟通,千方百计为当事人纾困。单位一方也被周春梅的真诚感动,表示愿意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合适岗位。
“一驳了之当然省事,但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这才是真正的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周春梅的话深深地刻在了法官助理刘寄清的回忆里。
一起纠缠12年的纠纷,在周春梅的调解下达到了双方服判息诉的效果。“我和当事人都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参加调解的,根本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竟然调解好了。我想应该是双方都被周法官春风化雨般的热情感动了,也被她鞭辟入里的说理折服了。”一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袁伟平如是评价。
“这样判不妥”“案件办得太粗糙了”“再搞细一点”是周春梅的口头禅。对每一件案子,她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因为“案卷虽然没有温度,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
在一起长达十余年的电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仅卷宗就多达199卷,证据200余份。数千页的文山字海中,周春梅仔细审查每份证据、核对每笔款项,为了弄清事实,甚至还要查阅二十几年前的档案材料。为了核实账目,周春梅带队顶着夏季高温,赶赴工地实地勘察,13700余笔账目查得清清楚楚。
当沉甸甸的122页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里时,他们发自内心地感慨,“周春梅办这个案子,我们心服口服。”
2021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二
“我为什么入党?”对每一名共产党员来说,这是终其一生的灵魂叩问和内心自省。
党员这两个字在周春梅心中有多重?绝不仅仅是12句话,80个字简短的入党誓词。
小编尝试着在周春梅厚厚的党员档案中找到了答案。
周春梅先后提交多份入党申请书
童年的种子
1976年,周春梅出生在湘西龙山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龙山是湖南最偏远县之一,也是深度贫困县。周春梅深知唯有读书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她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勤奋刻苦,小学期间一直担任着班长职务,成绩位列年级前五。祖辈经历过旧中国的苦难、新中国成立的喜悦,在春梅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爱国的种子,中国共产党是一面鲜艳闪光的旗帜。在春梅的自传中写道:“我幼小的心灵里萌发了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思想感情。”
春梅的初中、高中均为保送,生物、物理竞赛成绩全校数一数二,高三时英语在全州竞赛时获第一名,可谓是开了挂的“学霸”。虽然成绩很好,但春梅却不是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生。
她有着爱国情怀更有着远大抱负。春梅对弱者怀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和悲悯,有强烈的是非观、荣辱观。
1995年,高考前夕,19岁的周春梅写道:“我现在虽然‘位卑’,但矢志不忘报国之志。”
她的班主任在毕业鉴定里毫不掩饰对这位得意弟子的惜才:“这是一位发展潜力最大的学生。”
信念生长
春梅的父母均已下岗,舅舅是一名法律从业者,在他的影响下,春梅对法律产生了深厚的兴趣。在大学专业选择时,春梅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湘潭大学的优势学科——法学,慢慢有了清晰的人生目标,更有了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
初上大学的春梅,虽然对党的基础理论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不十分清楚,但春梅知道,只有最优秀的人才能入党,她必须朝着这一目标努力。
1995年11月,刚刚大一的春梅递交了人生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向党表示了自己的理想与愿望。“党以如此博大的胸怀关怀爱护每一个中华儿女,我们拿什么回报党呢?只有将自己毕生的精力献给党,为人民群众谋求更大的福利,才足以报答党对人民和我的恩情。”她写道。
“交了入党申请书,就以党员标准来要求自己。”从此,在思想上、学习上春梅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班、入党骨干分子培训班。
好事多磨。党组织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地考验着春梅,也引领春梅不断进步。
作为大山走出来的大学生,大学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既让她看到了更大的世界,也让她顿觉自己的渺小。春梅一度自卑消沉,在彷徨迷茫的时候,她依然选择了相信组织,主动向党支部书记汇报了自己的思想状况。在组织的关心鼓励下,她重拾了信心和勇气,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大学期间,春梅连续三年评为三等以上奖学金,顺利通过四、六级考试。以优异成绩毕业的她选择成为吉首大学知识产权法的一名老师。
在大学任教期间,春梅兢兢业业工作的同时,也丝毫没有放弃更高的职业梦想。在春梅的心中,成为一名法官才是她学习法律的终极职业梦想。为了朝着这一目标努力,2000年,春梅选择继续深造,攻读民商法硕士。
春梅的研究生生涯持续开挂。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3月通过了全国首次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公开发表论文7篇,3篇为全国核心期刊。
这个阶段,春梅在学习上硕果累累,思想上也更加成熟。
2002年,春梅再次参加入党骨干份子培训班。她写道:“从小学生到研究生,学习上不断取得硕果累累的同时,思想上对党的认识也逐渐由幼稚走向成熟。回顾走过的历程,不论是童年,还是青年时期,我都是在党的关怀培养下学习、生活并茁壮成长的,从开始对党所有的朴素感情到今天对党有了深刻的认识,都是党组织精心培养教育的结果,我一定不辜负党对我的培育,在以后的工作及生活中,一定加倍努力贡献自己的光和热,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不经三九苦寒,哪有傲雪梅香。春梅经历了党组织对她的重重考验,终于被接纳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这是她终生难忘的日子,她的人生仿佛被注入了新鲜血液。
机遇,从来不会怠慢有准备的人。毕业之际,春梅以优异的科研成绩被评为”校长奖“,并以公开招录第一名的成绩考到湖南高院。这一年,她和师兄陈文曲的爱情也修成正果。
一心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给她让路。
春梅离她的职业梦想又近了一步。
无悔誓言
身份变了、岗位变了,但是周春梅作为共产党员的初心不改,奋斗之姿不变。
周春梅在湖南高院工作的第一站是纪检组。刚刚走出象牙塔的春梅,在这个岗位上第一次直面当事人对法官、对审判工作的尖锐矛盾,这为她日后从事审判工作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申请岗位交流的报告里,她写道:“本人出生于山区,天性善良,吃苦耐劳,再加上在纪检组接受了严格的廉政教育,相信自己一定能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为审判工作贡献微薄之力,成为一名清正、廉洁的专业型法官,以实现自己多年以来的法律理想。”
在春梅电脑桌面壁纸上有几个醒目大字——“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这是丈夫陈文曲对她的廉政寄语。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周春梅心中始终高悬戒尺,做到心中有敬、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在审判工作中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坚持原则。她在个人总结里写道:“我深知千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审判工作的侵蚀,自觉维护司法形象,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保持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法官的名节,用实际行动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周春梅始终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作为统领案件审理的方向指引与力量源泉,落实到了每一次案件审理和每一件小事中。
周春梅此前所在的民一庭,所办案件很多涉及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动辄以亿计算,案件当事人常想方设法拉拢她或对她施压,甚至是人身威胁,但她始终不为所动,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作为裁判标准。
后来周春梅成长为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的工作职能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可以说是“法官中的法官”,这对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审判监督程序中当事人争议已历经了数次诉讼,再审已属救济程序,双方往往矛盾相对突出,情绪容易激烈。周春梅认为,法官虽以定纷止争为天职,但是解决纠纷不应仅仅停留于对是非的法律判断,而应注重各主体间冲突的真正化解,以情、理、法融合的司法智慧,充分疏导当事人的心理负担,力求达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最佳办案效果。
周春梅在《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周春梅用夙夜在公、忘我工作、公正审判践行着一名党员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周春梅做到了,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不惜用鲜血捍卫内心坚守的原则底线,恪守公平正义。
一份承诺,一肩责任
一份誓言,一生使命
法治建设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没有枪林弹雨,同样有流血牺牲
周春梅用生命践行着“三个规定”
用生命兑现了党旗下掷地有声的誓言
我们所处的时代瞬息万变
每天都有海量的信息、不同的价值观充斥着
你为什么入党?
春梅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而那么多党员之所以成为党员
正是因为他们的面前有着一代代榜样
一颗颗金子般发光的心
所以党员的力量生生不息
2021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三
这个冬天,特别的冷,无论南北。
然而,真正让人痛彻心扉的是一则惊悚消息:2020年12月12日,寒冷的冬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自家小区,手持利刃残忍杀害她的竟然是她的同乡、初中同学、大学校友。
行凶理由极其简单。因为自己一起败诉的、被公司除名的劳动争议申诉案件,疑凶找到周春梅要求其帮忙打招呼,被周春梅拒绝,疑凶由此怀恨在心,动了杀机。过程十分残忍,凶手将周春梅堵在小区地下车库里,持刀捅向其头部、喉部,周春梅当场倒在血泊中。
我悲恸又无语,继而深思:杀害法官的并不是法官个人的当事人,没有任何爱恨情仇,也无丝毫的矛盾瓜葛,只是被拒绝“打招呼”。我彻夜难眠一遍遍想:为什么仇恨能如此无底线,凶手为何残忍到如此地丧心病狂?!
初识周春梅是在《中国审判》杂志一篇她的专访上。之后,在长沙开研讨会,我见到她:腼腆、矜持而少语,但那双明亮乌黑的双眸始终让人难忘。经验介绍中,我惊讶地发现,她的案情脉络梳理那么清晰,法理逻辑那样严谨。当时我就想,什么时候自己也会像她一样把每个案件都办得如此艺术和精致呢?没想到,几年后竟然突闻噩耗。这样一位温良恭谦的女法官怎会遭到如此不幸?
几天前,罗振宇曾谈论过一个话题“别恨一个不认识的人”,引经据典的是《论语·泰伯篇》中一句话:“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意思是对于不仁义的人痛恨得太厉害也是一种祸害。我想到了人肉搜索的无边界、想到了曝光他人的无底线。也许,别恨一个不认识的人,有一定道理。
可是,因为曾经同学、同乡,就偏执笃信应理所当然帮忙,因为遭拒绝便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甚至夺人性命,这样的动机和理由,未免太离谱、太颠覆做人道理!这怎能不激发我们的痛恨呢?
有人说过,鲜血唤不醒坏人的良知,呼吁制止不了坏人的暴行。当马彩云、傅明生等法官接连惨遭不幸,周春梅又倒在家门口的血泊中,面对法官频遭戕害惨案不断上演,作为曾经的法官,我能够体味到当下法官的艰辛和负重难行。法官也是普普通通的人,尽管世人希望法官断案如神,但法官却难得到神一样的敬畏,更不可能有神一样的护身法术。
所以,我们并不需要每一次生命逝去后的呼吁,我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保护!周春梅法官不幸遭遇再次敲响了司法人员生命安全职业保障的警钟。
周春梅走了,她的离去如人们追记的那样——
如梅来过,热情似火;
如梅凋落,山花寂寞。
2021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四
2月13日,周春梅办公室门口的去向牌,依然指向在岗那一格。她的办公桌上,两摞案卷堆得高高的,一本《民法典》里写满了笔记。
“春梅遇害前一天下午,我们还一起学习了民法典的时间效力问题。” 伍斐觉得一切仿佛就只是一场噩梦,“多希望我还能跟她一起讨论案子。她是那么的专业,总能找到案件焦点。”
周春梅是高院专业法官会议委员。在审监一庭负责精审案件,所有上诉、抗诉的疑难复杂案件都由她带领的团队负责。
“审判监督就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这对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更高。”省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蒋琳告诉记者,“不管多么复杂的案子,春梅都办得非常精细、扎实。”
高院审判楼9楼会议室正中间,挂着一面写有“新时代法治楷模”大字的锦旗。这是3年前,一名当事人给周春梅送来的。
2007年5月25日,湖南某水电开发公司与某慈水电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电量损失补偿合同》,约定湖南某水电开发公司须据实全额补偿,因尾水水位抬高导致某慈水电有限公司发电量减少而损失的电量电费。一、二审法院均认定上述合同有效。后经申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周春梅主持听证后,没有遵循一、二审法院的裁判思路下结论。而是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水法这个比较偏门的专业领域进行了系统学习。
当事人关于基准水位达80.3米以上给某慈水电有限公司补偿的约定,是否违反了《水法》的强制规定?当事人不按规划水位蓄水是否会损害公共利益?为了解决这些疑问,周春梅加班加点查阅资料,向水电专家学习请教。
最后,周春梅从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出发,慎重提出了“《电量损失补偿合同》因违反公共利益而无效”的处理意见。合议庭讨论后,一致同意了周春梅的处理意见。这篇说理清晰、逻辑缜密的裁判文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在省高院副院长杨翔眼里,春梅热爱自己的职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在召集专业法官会议时,我总是点名春梅参加。她见解独特,从来不会因为领导或者老师缘故而随意附合我的看法”。
不唯上,不唯师,只唯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确信。周春梅在办案中总有自己独特的思考。“不论工作再忙,她每年都写撰写一些理论文章。遇到典型案例,她会及时提炼裁判规则。”伍斐说,“春梅是一个踏实的耕耘者,她对法律敬畏。”
周春梅的钻研精神和业务能力在学生时代就小有名气。读研期间,周春梅因科研成果突出,参与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过湘潭大学校长奖,并在多个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在法院工作17年,周春梅获得的荣誉不胜枚举。她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3等功。2019年,周春梅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面对种种赞扬,周春梅总是摆摆手,是莞尔一笑。
作为朋友,民一庭法官助理向英知道这些荣誉背后的不易。“春梅既要负责业务指导,又要办理具体案件,回家还要照顾孩子,每次见春梅,都有分秒必争的感觉。为了节省20分钟多写一会儿判决书,春梅很少按点吃饭,只为避开下电梯和排队的高峰。”
2021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五
众人口中的周春梅,“善良”“简朴”这些词总是被多次提及。“多好的一个人啊,就这样没了。”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回忆,作为师兄师姐,无论是治学还是为人,周春梅夫妇一直是他们的榜样。
案发的那个夜晚,周春梅生前的领导、同事、好友纷纷来到她家中吊唁。天已经黑了,屋子里全都是人,往日已下班回家陪伴儿女的周春梅却已经不在了。
读研究生时,周春梅与陈文曲结识并相恋,两人婚后很快有了一个儿子,两年前家中又添了个女儿,一家四口其乐融融。不止一位同事和同学回忆,周春梅极富爱心,她热心资助困难学生,她也爱自己的小孩。“我真是太爱这个女儿了,太可爱了!”她生前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记录着母女情深的美好,每张照片都有小女儿天真烂漫的笑脸和身影。
为了回避妻子的法官身份,陈文曲放弃了曾经的律师职务,潜心学术。从青春年少时一路走来,周陈二人不仅是夫妻,更是彼此的良师益友、精神伴侣。他们有共同话题,都爱思考、爱学习、爱研究,_网上至今仍查询得到多篇两人共同撰写的法学论文著作。
几年前,因为婆婆身体不好,周春梅和丈夫几乎每周要去耒阳老家看望,坚持数年,令邻居们深受感动。
在周春梅同志追思会上,同事向英回忆起第一次见到周春梅的样子——戴着眼镜,扎着简单的马尾,衣着不起眼。“女同志谁不爱美啊?但春梅总是埋头办案,没有时间刻意打扮。”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周春梅也喜欢高跟鞋,但在工作中她总穿平底鞋,因为步伐更快,遇事需要交流沟通的时候,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
在同事好友的印象中,周春梅会为了优惠价在“双十一”凌晨下单,会在商场逛到好看的衣服时,打开网购平台“货比三家”。
说到周春梅的节俭,省高院审监一庭庭长伍斐就忍不住流泪,“前不久,她看中一个生日礼物戒指,因嫌太贵,想凑到明年的生日一起买。”但是,周春梅对他人却十分慷慨,她每年主动结对帮扶贫困学子,成为了湖南高院“爱之光阴”爱心团的积极分子。
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能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这样遗憾离开了人世。
周春梅虽然离开了,但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永远存在人们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