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补充协议
协议书补充协议(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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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补充协议篇1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附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一、原合同更改内容:
第二条 工作时间
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对安排保安员节假日或其它时间加班,无特殊原因保安员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应给予支持。
更改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3、节假日或其它时间的加班,甲方一般安排保安员补休,不能补休的,由甲方支持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补助。
更改为:节假日或其它时间的加班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有人员值班。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甲方应向乙方保安员提供适合的工作条件,为工作提供必要的机械,设施,通讯联络工具等。
更改为:甲方应向乙方保安员提供适合的工作条件。保安员的工作衣、必要的器械,设施,通讯联络工作等由乙方提供。
二、保安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安人员的任职条件及合法手续;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中国男性公民;
3、五官端正,身高在1.78米以上;
4、品行良好,无治安扣留以上违法犯罪记录;
5、必须经过保安公司正规的保安专业训练合格后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安员的工作由甲方依据《劳动法》劳务派遣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安排,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安人员;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每日指派4名保安员(2名后备保安人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乙方应当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执勤方案要求数量的保安人员,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备案存档;如有人员更换,应在新人员上岗前把该人员人事档案交给甲方。
3、乙方应当与提供的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劳动保险手续、保安员的工作、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以及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和缴纳。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保安员在工作时应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甲方各项内部章程制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纪、违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不合格的保安员,乙方应当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1日内予以更换。
5、乙方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五、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标准,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本合同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
2、如若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乙方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3、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本合同服务期间内,如因乙方保安员监守自盗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扣发本人当月的服务费用外,其余损失的部分由乙方赔偿;如乙方保安员因无故逃岗、睡岗或未尽到谨慎服务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扣发当班保安员当月的服务费,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
5、乙方保安员在工作中如损坏甲方财物和甲方配备给乙方的工作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保安员如发现有人侵害甲方财物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报告,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的,扣除当班保安员当月的服务费,其余损失部分由乙方赔偿。
6、因乙方保安员的职务行为违法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付给乙方保安服务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保安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或任职条件的,乙方应当自接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予以补足,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调换或补足保安员,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年度保安服务费总额的5%的违约金。
3、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内发生财产被盗、第三方侵权等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照价赔偿。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依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等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补充协议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__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明确三方有关法律责任。协议如下:
1、乙方与__开发公司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丙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该项目物业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对该项目物业服务管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吉房物业公司与__开发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丙方承担。__物业服务小区的人员、财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甲、乙方无关。
2、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丙方应主动维护甲、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担。
3、丙方承包__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万元的承包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20_______年___5___月___30___日始至___20______年___4___月___30___日止。如执行中遇到问题,三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本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议书补充协议篇3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附 件 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协议书补充协议篇4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签署了《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_____
其它事项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协议书补充协议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20__年7月31日签订的《保洁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原合同不变的情况下,就甲方园林绿化养护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双方约定事项:
1、养护范围: 甲方所有公共区域绿化,包括草坪、灌木、乔木等;
2、养护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支付方式:服务费用为每月 6900元,大写人民币为陆仟玖佰元整。每月的5日为结款日,乙方应提前提供服务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经审核无误后随原合同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二、 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甲方责任: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园林绿化浇灌所需的水源、电源;
2. 如果在养护中需要更换植物及工具等,乙方有责任提供计划 及报价供甲方参考,经甲方同意,方可购置,购置费用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支付。
3. 在检查时如发现不合格之处有权要求乙方重新保养。
4. 负责协助苗木的看护,防止人为损伤苗木事件的发生。
5. 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办理结 算,按时支付养护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就甲方所有公共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性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修剪绿化时所产生的垃圾)、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的防治;
2、甲方园林绿化内的所有支出费用均有乙方全权负责(包括工人工资、工具、施肥、打药以及养护耗材等);
3、规划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即检查验收标准如下:
浇水:浇水周期具体视天气情况而定,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 出现植物枯萎等缺水现象;
施肥:施肥周期半年1—2次,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修剪整形:①草地:半年平均修剪6—8次,要求草的高度一致,整齐美观,无疯长现象;②灌木、乔木:半年平均修剪4—6次,要求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③乔木:冬季修剪一遍;
病虫害防治:防治项目为草地、灌木、乔木等,要求春季每两月防治一次,夏秋季每一月防治一次;
除杂草、松土:草坪等除草每月一遍,雨后杂草严重部位每周清
理一遍,草坪上不允许有开花杂草,花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
清理绿化垃圾: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杂草当天垃圾要当天清运,不准就地焚烧;
保护措施:保护现有绿化的完整,及时修复损坏的植物,冬季应加强乔、灌木的保温,防止植物因天气原因出现死亡;冬季保温所需相应物品由乙方提供计划,甲方支付。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其他未说明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补充协议篇6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于 20____年____月____日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与乙方约定的位于甲方外立面南门及西南位置的广告位的租金,由甲方和乙方的相关广告业务合作中所产生的费用中进行抵扣,不足部分乙方补齐,超额部分乙方可以作为下一年度的租金进行抵扣。
2、 乙方因广告位的申请事宜在相关政府部门所缴费用,甲方外立面南面及西南面广告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西面及西北面广告位由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书补充协议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前提下,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 乙方愿意调度优势力量承接本工程的设计任务,并承诺本项
第2条 乙方承诺确保该项目方案按时顺利通过,并作为合同实施的
第3条 乙方人员分工明确及撤换须经甲方同意。
第4条 设计进度控制。
4.1报批方案文本:
4.2一期施工图完成:
4.3后期施工图:按工程进展情况另定。
第5条 设计成本控制。
5.1乙方对甲方的合理化建议应无条件修改。
5.2甲方有对设计有功人员的奖励建议权(总设计费的5-
5.3成本控制考核指标如下:
第6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同时有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方(章): 承接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帐号: 邮政编码:
协议书补充协议篇8
建设单位: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就甲方的______________X项目签订了总承包合同。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在此,就总承包合同内的绿化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作出以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之:
一. 工程项目内容及范围:绿化、景观,大门前绿化。
二. 工程图纸设计:由甲方提供设计和设计深化图纸以及施工图纸。
三.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四. 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或收到甲方的正式图纸之日开始。
五. 工期:总承包工程工期为__个月。
六. 工程造价和结算:
1. 本工程的合同金额为可调价格,目前暂定人民币____(大写)整;
2. 工程结算依据__省最新颁布的园林预算定额上浮__%公司给予乙方费率__个点包括税金,同时按照园林工程标准取费,定额人工按照__省__市最新颁布的定额人工金额取费,另外人工补差120元/工日;材料价格依据__省__市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当月信息价;材料无参考信息价的,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自行确定。
七. 工程款的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2. 在每月的25日之前,乙方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上报甲方;甲方在下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乙方相当于完成工程量的65%的工程进度款;
3.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5%;
4.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双方确定的审计价格的5%,在保修期(一年)满后的第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八. 甲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1. 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青苗补偿等一切外围政策性配套工作,保证乙方能够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施工。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乙方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接入点。
九. 其他:
本补充协议中的内容与总承包合同内容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的参照总承包合同内容。
十. 协议生效:
在总承包合同生效的情况下,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以下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日期:
乙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日期:
协议书补充协议篇9
房地产合同: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补充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中文全称:_____
英文全称: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传 真: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北京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_____号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以下简称“该契约”)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契约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契约订立的同时,就该契约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该契约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 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契约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契约之规定终止该契约、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契约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乙方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 甲方应按契约规定应具备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契约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北京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府部门的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须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方可作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购房屋可按契约第十一条之规定享受保修,但属下列情况不予保修:
1.灯具、漏电保护开关及龙头、水掣等易损零部件;
2.经乙方或用户改动的设施及/或设备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项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损坏情况;
4.因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坏;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善而造成的设施及/或设备失灵、损坏者。
第六条 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时或于甲方要求时签署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北京房产物业管理的公约、规则等文件,按照交纳有关管理、维修、服务等费用。乙方保证遵守该等文件之规定。物业区的所有房屋楼宇(包括乙方所购房屋)将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全权管理,直到物业管理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条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届时乙方除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之规定交清应付之全部购房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管理费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未依约付款,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乙方虽依约付款,但未按此条规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甲方已按期并实际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条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视为按期并实际交付)后,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损害或房屋外部或内部之设备、设施的灭失或被破坏,损害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乙方所购房屋只可作为住宅使用,乙方拥有和/或使用该房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其所购房屋的结构、外观、设备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单位业主或住户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下列的规定分别交纳:
1.因签署和执有该契约之正本而发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
2.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纳;
3.因房产交易而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交纳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产权和相关土地使用权而发生之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交纳;
5.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其它应交纳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7.因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与转受让人依政策有关规定予以承担;
8.因国家开征及/或收取新的税费而发生的税金或费用,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如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乙方及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经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转让前所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约责任,转让后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则视为该转让无效,乙方应继续履行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后如将房屋转让、赠与、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证乙方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将书面无条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区内之其他房屋所有权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已经书面接受上述公约、规则、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后,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该契约第十三条及第十五条所述有关预售预购登记及买卖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手续,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是该契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在订立该契约之时同时签署,与该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经甲、乙双方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共同申请,由公证处对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进行公证。
第十六条 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它文文本及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七条 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第十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若有任何变化,该方均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合同载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对方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对方。
第十九条 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有二份,公证处执有一份。
甲方(签署):_____ 乙方(签署):_____
授权代表:_____ 授权代表:_____
签约地点:_____
签约时间:_____
附件一
买方资料
(个人)中文姓名:_____
英文姓名:_____
证件类别及号码: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
电 话:_____ 传 真:_____
委托代理人/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
电 话:_____ 传 真:_____
通讯地址:_____ (公司)中文名称:_____
英文名称:_____
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编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电 话:_____ 传 真:_____
注册地址: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附件二
付款办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1.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含定金);
2.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
3.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
4.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
5.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
6.剩余之相当于购房总价_____%的购房款,乙方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应自该契约规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内开始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在四十五日内办理完成按揭手续,使甲方取得该部分房款,若乙方届时不能获得按揭贷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贷款手续,则需在该时限届满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该____%购房款。
协议书补充协议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试用期工资为 元,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引进、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双方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4.2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录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4.3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